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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11日,教師节后的第二天,在上海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一幕。
一名叫杨玉霞的28岁小学女教师,以“阿姨给你洗洗头”为名,将一瓶浓度高达95.6%的浓硫酸,向9岁女孩余晶晶兜头浇下。几分钟后,杨玉霞冷静地骑车到了余晶晶家,把另一瓶浓硫酸泼向了余晶晶的母亲郭晓平。
这一切,只因为她们是杨玉霞婚外恋对象余国超的妻女。
小学教师杨玉霞是上海人,生于一个工人之家。她的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母亲又有些嘴碎,家里鸡毛蒜皮的事都会说给邻居听。成长过程中,她经常感觉苦闷和孤独。
高中毕业后,她就读于一所中专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上海市杨浦区开鲁路第一小学教书,工作比较认真。小学老师的工作虽不能让人大富大贵,但也算平稳踏实。
工作后不久,杨玉霞有了初恋男友,情投意合下,也与对方发生过关系。但这段恋情以男友出轨告终,知道男友出轨的杨玉霞难以压抑怒火,一气之下放火烧了男友的家用电器。
1991年,23岁的杨玉霞到了适婚年龄,家里人开始催婚。因为不想被家里人烦,她选择了认识半年的李春生,和他匆匆结婚。
李春生是大学毕业生,在某公司工作,杨玉霞或许也幻想过跟他组建一个平静幸福的家庭,但短暂恋情后就迅速走入婚姻的两人,感情基础并不稳固。因为小事爆发争吵屡见不鲜,丈夫骂人毫不客气,她时常感到自尊心受创。无处发泄的杨玉霞经常回娘家散心,但母亲又把小夫妻间的矛盾传得邻里人尽皆知,也让她颇为烦恼。
随后女儿的到来,没有让这对磕磕绊绊的小夫妻的关系得到缓解。杨玉霞认为丈夫重男轻女,积怨颇深。夫妻感情急转而下,也几乎没有性生活。
1995年的一次夫妻争吵后,杨玉霞又一次回了娘家。在老屋,她与老邻居余国超重逢了。40岁的余国超刚刚失业,下岗后正在做驾驶员。
杨玉霞和余国超久别重逢,从小相识的两人开始频繁聊天,余国超说自己的家庭生活也不如人意,要找一个重感情的人共同生活,杨玉霞甚感同病相怜,渐渐对他产生了感情。也有人称,是余国超听到杨玉霞与丈夫争吵,认为自己有机可乘,蓄意勾引的她。
究竟两人谁先主动的已不可考。1995年底,他们终于捅破窗户纸,于1996年初正式开始婚外情。为了方便偷欢,杨玉霞还利用教师身份,向学生家长暂借房子作为与余国超的爱巢。
一次,两人厮混到深夜,余国超陪伴杨玉霞回家,被李春生发觉。李春生找到余国超和杨玉霞娘家,希望两人能避免暧昧接触,杨玉霞索性搬出去住了两个月。
大约1996年5月中旬,因为杨玉霞数次向校领导流露过离婚的念头,一位律师来学校办事时,校长还特地请他为杨做疏导。交谈进行了两小时之久,杨玉霞只是简单向律师询问“夫妻生活和感情不和谐”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却对自己的婚外情三缄其口。
最初,杨玉霞把丈夫视为阻碍她与余国超结婚的眼中钉。与余国超相恋后,杨玉霞多次在家中与李春生争吵,同时频频负气离家出走,试图达到离婚目的。1996年7月,她向余国超表示要“弄断(李春生的)脚”,8月份又说要“弄掉人”。
杨玉霞满心欢喜地认为自己找到了相伴一生的真爱,但她很快发现,余国超只是与她保持性关系,根本无意与她结婚。
案发后,余国超说:“本来我是打算同她结婚的,为什么(后来不愿意了呢)?当时,假如杨玉霞不提出要伤害她的丈夫,不提出伤害的事情,我(只)认为她性格有点差(后来觉得她有点可怕)。(早知如此)我也不会把女儿带过去。”他也曾表示,杨玉霞这种女人,送他他都不要。
余国超虽然早想分手,却又不舍婚外情的快感,两人的性关系一直持续到8月上旬。
想与他结婚的杨玉霞开始在这时挑起争吵,表示要告诉郭晓平。余国超很反感,提出要分手,杨玉霞不肯罢休,将两人的私情告诉了自己的前同事郭月。郭月是殷行路一小的老师,也是余国超女儿的班主任。
不愿离婚的余国超向郭晓平坦白了自己的婚外情,同时保证不再跟杨玉霞来往,郭晓平原谅了他。杨玉霞和他几次大闹到派出所,民警也只能让两人私了。
1996年8月8日,忍无可忍的余国超在郭月家中,正式向杨玉霞提出了分手,并拿出5000元作为分手补偿。杨玉霞被此举激怒,宣布“半年里我还要找你的,总会有事情要解决”。这场分手不欢而散。
9月5日、6日,杨玉霞两次闯入余家,用砖头砸坏了窗玻璃,还果真将两人的私情告诉了余妻郭晓平。出乎她的意料,郭晓平没有和余国超闹翻,而是将她拒之门外。
9月8日上午,余国超带着袖珍录音机,再次找杨玉霞到郭月家中面谈。他已经嗅到了危险的味道。杨玉霞走进房门时,他按下了裤袋中的录音按键。
在这份余国超可能想用来保存证据的录音中,他直接地向杨玉霞表示“不要对小晶晶来,有本事冲我来”,而杨玉霞的回答闪烁其词,“我不会带凶器到你家里去。事情还没有发生,你担心什么?”
余国超特地嘱咐郭月,“不论谁都不准接走我女儿,只有我早晚接送。”
决意分手的余国超谈判不成,找到杨玉霞任职小学的党支部书记坦白两人的婚外情,试图通过杨玉霞单位领导的压力,来结束这段情感纠葛。书记表示,杨玉霞不可能会做出格的事,她是有理智的。
9月9日,书记找到杨玉霞,批评教育了她。
余国超的做法愈加激怒了杨玉霞,她的报复目标更加明确。她甚至明确对余国超提过,要他24小时牢牢看住女儿和老婆,她要让他“一生一世勿太平”。
书记谈话后,当天杨玉霞以用来通厕所为由,向学生家长马某索取了一瓶浓度95%的500ml硫酸。马某曾建议杨玉霞可以用其他物品通厕所,但她坚持要了硫酸。
这瓶浓度95%的500ml硫酸,后来被她一分为二。
9月10日,是教师节,也是杨玉霞的生日。对一个小学教师来说,称得上双喜临门。中午,她带着那瓶浓硫酸和一叠教师节贺卡回到家。她和李春生、女儿一起读了孩子们写给她的祝福语。下午,她带女儿和同校的教师一起在浦东游玩,在八佰伴吃晚餐。李春生也表露出了难得的柔情,要杨玉霞第二天早点回家,他掌勺做菜,让她补吃长寿面。
9月11日中午,事发前20分钟,杨玉霞还在向校长要求核批“子女自带补助费”5元。校长没有批准,她也没有再争辩。
20分钟后,杨玉霞怀揣已经写好的遗书,来到余晶晶就读的殷行路第一小学。
这封遗书,是写给自己的丈夫李春生的:
“这是我咎由自取,我无法原谅自己,我要报复。我害苦了你,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孩子,我无法再面对你们。我要向那个色狼、野兽、欺骗和玩弄我感情的人讨回一个公道……”
“无法面对”丈夫的杨玉霞为了将余晶晶骗出学校,再次利用了他。她向郭月谎称郭晓平曾打电话给李春生(要她接走小晶晶)。
她已经提前打探好了地形,找了一处冷僻的工地,作为伤害余晶晶的地点。这既能保证她可以顺利实施报复,又能为她的下一次出手赢得时间。
杨玉霞将余晶晶带到她选好的位置,说出了那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阿姨给你洗洗头”,然后将一瓶浓硫酸从余晶晶头顶浇下。
事后,杨玉霞说起选择余晶晶作为报复对象的原因:因为我知道他(余国超)什么都不在乎,只关心他女儿。
杨玉霞并未就此收手,她把事后她形容“情形很惨”的余晶晶留在原地,冷静地骑自行车去了余国超家,将另一瓶硫酸泼向了正要出门的余妻郭晓平。
在她伤害母女二人的过程中,自己的双手也被浓硫酸灼伤,当天下午3点,在去医院包扎后,杨玉霞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时,她的报复目标余国超,正在长海医院陪伴小晶晶。他说,“我喜欢的女人,将我喜爱的孩子害掉,你说人世间还能发生什么比这还要惨的。”
因为被浓度极高的硫酸直接泼洒,自己跑到路边求助后被送往医院的小晶晶严重烧伤,双目失明。她的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颜面、躯干、四肢及会阴等部位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21%,其中深二度烧伤为7%、三度烧伤为14%。
母亲郭晓平的颜面、双上臂、背、膝等部位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7%,其中深二度烧伤为4%,三度烧伤为3%,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
小晶晶在四年内做了三次眼科手术,但她的右眼仍然完全失明,仅左眼有光感。她还经过了十几次植皮手术,半边头发全部掉光。
案发后,民警在杨玉霞的一件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余国超为她手抄的两首歌词。分别是《爱江山更爱美人》和《想说爱你不容易》。
杨玉霞案震惊沪上,受到了全国瞩目。因为涉及教师伤害未成年人,社会舆论铺天盖地而来,她所犯罪行的性质并无争议,公检法一致认定为“故意伤害”,但该如何量刑?
1996年10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玉霞毁容案,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进行了近六个小时。下午三点结束后,庭审实况录像就在晚上七点钟通过上海电视台向全市播出。
杨玉霞身着碎花衬衫和白鞋,戴一副黑框眼镜出席了庭审。她在开庭前曾嫌弃家人送来的白鞋晦气,却不知4天前,案发后的第40天傍晚,她婆婆在给她3岁的女儿洗澡时,突然双目失明,突发脑溢血离世,年仅53岁。送白鞋给她,有穿孝之意。
当郭晓平头缠绷带,坐在轮椅上被推出来时,庭审现场的群众爆发出愤怒的声音,当郭晓平凄厉地控诉“你怎么下得了手,你还是人吗”,杨玉霞颤抖着捂嘴哭泣。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量刑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按照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像杨玉霞这种用硫酸浇泼他人但没有致死的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而1983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严打”决定,这类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死刑。
杨玉霞毁容案件发生在1996年年底,恰逢1979年颁布的《刑法》面临修订,1983年“严打”决定即将废除的关键阶段。从司法界高层到学者,很多人提出“废除死刑、减轻刑罚”建议。所以,如何给杨玉霞量刑,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当时的公诉人苏云鹏在十几年后表示,“减刑假释很普遍,如果判她无期徒刑,她很年轻,十几年(可能)就释放,我们坚持,一定要严惩,一定要判处死刑。”
1996年12月10日上午9时55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伤害无辜、手段惨忍、后果严重驳回杨玉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10时50分,杨玉霞被依法枪决。
杨玉霞提到过自己喜欢的文学作品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她说:“我现在想起那个老人,我禁不住一阵酸楚,我毁掉了人生,我才只有28岁,在波诡云谲、险象环生的生活海洋中,我连一副赤裸的鲸骨都没有得到。”
杨玉霞在庭审时,曾忏悔自己知错了,“自酿的苦果只有自己吞”,但显然,要承受苦果的不止她一人,在她被枪决后,生活海洋依然没有风平浪静。
2007年,邻居们向记者表示,杨玉霞被枪决时年仅3岁的女儿已经15岁了,她经常在半夜歇斯底里地尖叫。邻居说:“那个女儿容貌毁掉了,这个女儿心灵也毁掉了。”
网上有一则在2009年发表的帖子,自称是杨玉霞的女儿,提到要报复当年的检察官苏云鹏。
而曾经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的余国超,在惨剧后也被单位辞退。他曾先后找过40多份工作,都被拒绝。
有传闻余国超在1997年2月24日因不堪压力而离家出走,只是将房门钥匙托邻居转交给妻子。但据余国超事后说并非如此,“那时我们和学校打官司,欠下一大笔债务,我无力还债,余晶晶还住在医院,我只能另租了一套房避避风头。”
2000年,余国超还向记者表示舆论压力很大,“杨玉霞是死了,而我觉得活着比死去还要难受。”他后来在出租车公司中谋得一职。2004年,有记者提及自己的美女同事在搭出租车时遇到了奇怪的司机,那个司机她从未谋面,但却盯着她狂看,下车时还问她:“侬不认得我吗,我是余国超。”
据说,余国超现在仍然和郭晓平、余晶晶母女生活在一起。对女儿,他表示想到就“眼睛闭起来掉眼泪”,他也会负责到底,“活着就要尽一点责任”。
1997年出院前,小晶晶一共做了十几次的植皮手术,3次眼部手术。出院后,她曾就读于一所盲童学校,但因为身体不便,一个学期后就辍学回家了。由于烧伤,在夏天,她经常会感到浑身痛痒;到了冬天,她更是如置冰窖,无法入睡。
2000年的一次采访中,余晶晶说,爸爸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和爸爸有共同的爱好:唱歌和养小动物。为了给余晶晶排解寂寞,余国超特意去买了VCD机和大量的卡拉OK带。空闲时,父女俩会一起唱歌,有时,他俩还会为电台的智力题目而争论。家里还养了3只乌龟,这是一家人的精神寄托。
除了爸爸,收音机也是一直陪伴她的好朋友。
她曾在接受采访时唱过莫文蔚的《忽然之间》和梁咏琪的《花火》,声音清亮动人。
余晶晶说,她已经原谅了爸爸,她说:“毕竟我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女兒。如果你的世界中有恨的话,爱总要比恨好吧,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充满爱的。”
(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没药花园”,作者Luzi )
一名叫杨玉霞的28岁小学女教师,以“阿姨给你洗洗头”为名,将一瓶浓度高达95.6%的浓硫酸,向9岁女孩余晶晶兜头浇下。几分钟后,杨玉霞冷静地骑车到了余晶晶家,把另一瓶浓硫酸泼向了余晶晶的母亲郭晓平。
这一切,只因为她们是杨玉霞婚外恋对象余国超的妻女。
女教师的婚外情
小学教师杨玉霞是上海人,生于一个工人之家。她的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母亲又有些嘴碎,家里鸡毛蒜皮的事都会说给邻居听。成长过程中,她经常感觉苦闷和孤独。
高中毕业后,她就读于一所中专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上海市杨浦区开鲁路第一小学教书,工作比较认真。小学老师的工作虽不能让人大富大贵,但也算平稳踏实。
工作后不久,杨玉霞有了初恋男友,情投意合下,也与对方发生过关系。但这段恋情以男友出轨告终,知道男友出轨的杨玉霞难以压抑怒火,一气之下放火烧了男友的家用电器。
1991年,23岁的杨玉霞到了适婚年龄,家里人开始催婚。因为不想被家里人烦,她选择了认识半年的李春生,和他匆匆结婚。
李春生是大学毕业生,在某公司工作,杨玉霞或许也幻想过跟他组建一个平静幸福的家庭,但短暂恋情后就迅速走入婚姻的两人,感情基础并不稳固。因为小事爆发争吵屡见不鲜,丈夫骂人毫不客气,她时常感到自尊心受创。无处发泄的杨玉霞经常回娘家散心,但母亲又把小夫妻间的矛盾传得邻里人尽皆知,也让她颇为烦恼。
随后女儿的到来,没有让这对磕磕绊绊的小夫妻的关系得到缓解。杨玉霞认为丈夫重男轻女,积怨颇深。夫妻感情急转而下,也几乎没有性生活。
1995年的一次夫妻争吵后,杨玉霞又一次回了娘家。在老屋,她与老邻居余国超重逢了。40岁的余国超刚刚失业,下岗后正在做驾驶员。
杨玉霞和余国超久别重逢,从小相识的两人开始频繁聊天,余国超说自己的家庭生活也不如人意,要找一个重感情的人共同生活,杨玉霞甚感同病相怜,渐渐对他产生了感情。也有人称,是余国超听到杨玉霞与丈夫争吵,认为自己有机可乘,蓄意勾引的她。
究竟两人谁先主动的已不可考。1995年底,他们终于捅破窗户纸,于1996年初正式开始婚外情。为了方便偷欢,杨玉霞还利用教师身份,向学生家长暂借房子作为与余国超的爱巢。
一次,两人厮混到深夜,余国超陪伴杨玉霞回家,被李春生发觉。李春生找到余国超和杨玉霞娘家,希望两人能避免暧昧接触,杨玉霞索性搬出去住了两个月。
大约1996年5月中旬,因为杨玉霞数次向校领导流露过离婚的念头,一位律师来学校办事时,校长还特地请他为杨做疏导。交谈进行了两小时之久,杨玉霞只是简单向律师询问“夫妻生活和感情不和谐”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却对自己的婚外情三缄其口。
最初,杨玉霞把丈夫视为阻碍她与余国超结婚的眼中钉。与余国超相恋后,杨玉霞多次在家中与李春生争吵,同时频频负气离家出走,试图达到离婚目的。1996年7月,她向余国超表示要“弄断(李春生的)脚”,8月份又说要“弄掉人”。
杨玉霞满心欢喜地认为自己找到了相伴一生的真爱,但她很快发现,余国超只是与她保持性关系,根本无意与她结婚。
案发后,余国超说:“本来我是打算同她结婚的,为什么(后来不愿意了呢)?当时,假如杨玉霞不提出要伤害她的丈夫,不提出伤害的事情,我(只)认为她性格有点差(后来觉得她有点可怕)。(早知如此)我也不会把女儿带过去。”他也曾表示,杨玉霞这种女人,送他他都不要。
余国超虽然早想分手,却又不舍婚外情的快感,两人的性关系一直持续到8月上旬。
想与他结婚的杨玉霞开始在这时挑起争吵,表示要告诉郭晓平。余国超很反感,提出要分手,杨玉霞不肯罢休,将两人的私情告诉了自己的前同事郭月。郭月是殷行路一小的老师,也是余国超女儿的班主任。
不愿离婚的余国超向郭晓平坦白了自己的婚外情,同时保证不再跟杨玉霞来往,郭晓平原谅了他。杨玉霞和他几次大闹到派出所,民警也只能让两人私了。
实施报复
1996年8月8日,忍无可忍的余国超在郭月家中,正式向杨玉霞提出了分手,并拿出5000元作为分手补偿。杨玉霞被此举激怒,宣布“半年里我还要找你的,总会有事情要解决”。这场分手不欢而散。
9月5日、6日,杨玉霞两次闯入余家,用砖头砸坏了窗玻璃,还果真将两人的私情告诉了余妻郭晓平。出乎她的意料,郭晓平没有和余国超闹翻,而是将她拒之门外。
9月8日上午,余国超带着袖珍录音机,再次找杨玉霞到郭月家中面谈。他已经嗅到了危险的味道。杨玉霞走进房门时,他按下了裤袋中的录音按键。
在这份余国超可能想用来保存证据的录音中,他直接地向杨玉霞表示“不要对小晶晶来,有本事冲我来”,而杨玉霞的回答闪烁其词,“我不会带凶器到你家里去。事情还没有发生,你担心什么?”
余国超特地嘱咐郭月,“不论谁都不准接走我女儿,只有我早晚接送。”
决意分手的余国超谈判不成,找到杨玉霞任职小学的党支部书记坦白两人的婚外情,试图通过杨玉霞单位领导的压力,来结束这段情感纠葛。书记表示,杨玉霞不可能会做出格的事,她是有理智的。
9月9日,书记找到杨玉霞,批评教育了她。
余国超的做法愈加激怒了杨玉霞,她的报复目标更加明确。她甚至明确对余国超提过,要他24小时牢牢看住女儿和老婆,她要让他“一生一世勿太平”。
书记谈话后,当天杨玉霞以用来通厕所为由,向学生家长马某索取了一瓶浓度95%的500ml硫酸。马某曾建议杨玉霞可以用其他物品通厕所,但她坚持要了硫酸。
这瓶浓度95%的500ml硫酸,后来被她一分为二。
9月10日,是教师节,也是杨玉霞的生日。对一个小学教师来说,称得上双喜临门。中午,她带着那瓶浓硫酸和一叠教师节贺卡回到家。她和李春生、女儿一起读了孩子们写给她的祝福语。下午,她带女儿和同校的教师一起在浦东游玩,在八佰伴吃晚餐。李春生也表露出了难得的柔情,要杨玉霞第二天早点回家,他掌勺做菜,让她补吃长寿面。
9月11日中午,事发前20分钟,杨玉霞还在向校长要求核批“子女自带补助费”5元。校长没有批准,她也没有再争辩。
20分钟后,杨玉霞怀揣已经写好的遗书,来到余晶晶就读的殷行路第一小学。
这封遗书,是写给自己的丈夫李春生的:
“这是我咎由自取,我无法原谅自己,我要报复。我害苦了你,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孩子,我无法再面对你们。我要向那个色狼、野兽、欺骗和玩弄我感情的人讨回一个公道……”
“无法面对”丈夫的杨玉霞为了将余晶晶骗出学校,再次利用了他。她向郭月谎称郭晓平曾打电话给李春生(要她接走小晶晶)。
她已经提前打探好了地形,找了一处冷僻的工地,作为伤害余晶晶的地点。这既能保证她可以顺利实施报复,又能为她的下一次出手赢得时间。
杨玉霞将余晶晶带到她选好的位置,说出了那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阿姨给你洗洗头”,然后将一瓶浓硫酸从余晶晶头顶浇下。
事后,杨玉霞说起选择余晶晶作为报复对象的原因:因为我知道他(余国超)什么都不在乎,只关心他女儿。
杨玉霞并未就此收手,她把事后她形容“情形很惨”的余晶晶留在原地,冷静地骑自行车去了余国超家,将另一瓶硫酸泼向了正要出门的余妻郭晓平。
在她伤害母女二人的过程中,自己的双手也被浓硫酸灼伤,当天下午3点,在去医院包扎后,杨玉霞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时,她的报复目标余国超,正在长海医院陪伴小晶晶。他说,“我喜欢的女人,将我喜爱的孩子害掉,你说人世间还能发生什么比这还要惨的。”
因为被浓度极高的硫酸直接泼洒,自己跑到路边求助后被送往医院的小晶晶严重烧伤,双目失明。她的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颜面、躯干、四肢及会阴等部位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21%,其中深二度烧伤为7%、三度烧伤为14%。
母亲郭晓平的颜面、双上臂、背、膝等部位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7%,其中深二度烧伤为4%,三度烧伤为3%,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
小晶晶在四年内做了三次眼科手术,但她的右眼仍然完全失明,仅左眼有光感。她还经过了十几次植皮手术,半边头发全部掉光。
案发后,民警在杨玉霞的一件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余国超为她手抄的两首歌词。分别是《爱江山更爱美人》和《想说爱你不容易》。
轰动全国的庭审
杨玉霞案震惊沪上,受到了全国瞩目。因为涉及教师伤害未成年人,社会舆论铺天盖地而来,她所犯罪行的性质并无争议,公检法一致认定为“故意伤害”,但该如何量刑?
1996年10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玉霞毁容案,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进行了近六个小时。下午三点结束后,庭审实况录像就在晚上七点钟通过上海电视台向全市播出。
杨玉霞身着碎花衬衫和白鞋,戴一副黑框眼镜出席了庭审。她在开庭前曾嫌弃家人送来的白鞋晦气,却不知4天前,案发后的第40天傍晚,她婆婆在给她3岁的女儿洗澡时,突然双目失明,突发脑溢血离世,年仅53岁。送白鞋给她,有穿孝之意。
当郭晓平头缠绷带,坐在轮椅上被推出来时,庭审现场的群众爆发出愤怒的声音,当郭晓平凄厉地控诉“你怎么下得了手,你还是人吗”,杨玉霞颤抖着捂嘴哭泣。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量刑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按照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像杨玉霞这种用硫酸浇泼他人但没有致死的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而1983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严打”决定,这类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是死刑。
杨玉霞毁容案件发生在1996年年底,恰逢1979年颁布的《刑法》面临修订,1983年“严打”决定即将废除的关键阶段。从司法界高层到学者,很多人提出“废除死刑、减轻刑罚”建议。所以,如何给杨玉霞量刑,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当时的公诉人苏云鹏在十几年后表示,“减刑假释很普遍,如果判她无期徒刑,她很年轻,十几年(可能)就释放,我们坚持,一定要严惩,一定要判处死刑。”
1996年12月10日上午9时55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伤害无辜、手段惨忍、后果严重驳回杨玉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10时50分,杨玉霞被依法枪决。
杨玉霞提到过自己喜欢的文学作品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她说:“我现在想起那个老人,我禁不住一阵酸楚,我毁掉了人生,我才只有28岁,在波诡云谲、险象环生的生活海洋中,我连一副赤裸的鲸骨都没有得到。”
破碎的家庭
杨玉霞在庭审时,曾忏悔自己知错了,“自酿的苦果只有自己吞”,但显然,要承受苦果的不止她一人,在她被枪决后,生活海洋依然没有风平浪静。
2007年,邻居们向记者表示,杨玉霞被枪决时年仅3岁的女儿已经15岁了,她经常在半夜歇斯底里地尖叫。邻居说:“那个女儿容貌毁掉了,这个女儿心灵也毁掉了。”
网上有一则在2009年发表的帖子,自称是杨玉霞的女儿,提到要报复当年的检察官苏云鹏。
而曾经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的余国超,在惨剧后也被单位辞退。他曾先后找过40多份工作,都被拒绝。
有传闻余国超在1997年2月24日因不堪压力而离家出走,只是将房门钥匙托邻居转交给妻子。但据余国超事后说并非如此,“那时我们和学校打官司,欠下一大笔债务,我无力还债,余晶晶还住在医院,我只能另租了一套房避避风头。”
2000年,余国超还向记者表示舆论压力很大,“杨玉霞是死了,而我觉得活着比死去还要难受。”他后来在出租车公司中谋得一职。2004年,有记者提及自己的美女同事在搭出租车时遇到了奇怪的司机,那个司机她从未谋面,但却盯着她狂看,下车时还问她:“侬不认得我吗,我是余国超。”
据说,余国超现在仍然和郭晓平、余晶晶母女生活在一起。对女儿,他表示想到就“眼睛闭起来掉眼泪”,他也会负责到底,“活着就要尽一点责任”。
1997年出院前,小晶晶一共做了十几次的植皮手术,3次眼部手术。出院后,她曾就读于一所盲童学校,但因为身体不便,一个学期后就辍学回家了。由于烧伤,在夏天,她经常会感到浑身痛痒;到了冬天,她更是如置冰窖,无法入睡。
2000年的一次采访中,余晶晶说,爸爸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和爸爸有共同的爱好:唱歌和养小动物。为了给余晶晶排解寂寞,余国超特意去买了VCD机和大量的卡拉OK带。空闲时,父女俩会一起唱歌,有时,他俩还会为电台的智力题目而争论。家里还养了3只乌龟,这是一家人的精神寄托。
除了爸爸,收音机也是一直陪伴她的好朋友。
她曾在接受采访时唱过莫文蔚的《忽然之间》和梁咏琪的《花火》,声音清亮动人。
余晶晶说,她已经原谅了爸爸,她说:“毕竟我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女兒。如果你的世界中有恨的话,爱总要比恨好吧,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充满爱的。”
(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没药花园”,作者Luz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