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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府属嘉善县与嘉兴、秀水二县之间的田地争端,起自明代万历年间,延续至清代。清代三县的争田,经过四次结案,处置结果仍是照旧额征课,不过,中央承认了三县都有丈缺田地。于是,嘉善县转而请求豁除丈缺田地的虚粮,并最终在同治年间得到批准。通过三县争田事件,可以看出清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冲突,更显现出明清两代的时代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