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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2005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问题成为学校与社会讨论的热点。规定中尽管对建立学生的申诉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但高校在具体落实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