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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共招聘了5.8万余名特岗教师,极大地缓解了全省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的困难,较好地改善了农村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特岗教师已成为我省农村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继续充分发挥“特岗计划”作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近日,贵州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招、管、用、转”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特别对做好特岗教师“招、管、用、转”四个重要工作环节提出要求。
一是大力“招”。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我省教育事业也全面提速,尤其是我省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师资数量不足特别是优质师资匮乏的矛盾日益突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政策,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凡在“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内的县(市、区、特区)要尽可能通过“特岗计划”大力补充一批合格师资。可采取“教师流动、腾出岗位,优化结构”的方式,每年在当地选拔一批服务期满且留任下来的优秀特岗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或将部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和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以腾出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岗位用来招聘特岗教师。
二是注重“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特岗教师管理,要主动协调当地财政、人事、编办等有关部门,落实好“特岗计划”政策。要为特岗教师搭建各种学习、交流的平台,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教师队伍,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要关心特岗教师情感生活和心理健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帮助特岗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举办特岗教师有关活动。
三是强化“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大胆启用特岗教师,支持他们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思想、政治上关心特岗教师成长,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条件,调动特岗教师参与学校各项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对于能力强、成绩突出的要提拔重用,给他们提供施展才能锻炼成长的平台和机会。
四是落实“转”。凡三年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协调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做好接转工作,落实教师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并由县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教师聘用手续。要公平、公正地做好每位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工作,并及时告知考核结果。凡符合接转条件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另设门槛,须及时办理相关接转手续,接转工作应在当年8月中旬前完成。特岗教师经过三年工作锻炼,已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各地要根据特岗教师专业、学历水平和教育教学效果等,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岗位上大胆使用特岗教师,充分发挥特岗教师的优势特长。
《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强特岗教师工作中,除了要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外,还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为特岗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特岗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村教师队伍“换血的一代”,从根本上改变我省农村教育发展滞后的面貌。
一是大力“招”。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我省教育事业也全面提速,尤其是我省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师资数量不足特别是优质师资匮乏的矛盾日益突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政策,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凡在“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内的县(市、区、特区)要尽可能通过“特岗计划”大力补充一批合格师资。可采取“教师流动、腾出岗位,优化结构”的方式,每年在当地选拔一批服务期满且留任下来的优秀特岗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或将部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和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以腾出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岗位用来招聘特岗教师。
二是注重“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特岗教师管理,要主动协调当地财政、人事、编办等有关部门,落实好“特岗计划”政策。要为特岗教师搭建各种学习、交流的平台,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教师队伍,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要关心特岗教师情感生活和心理健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帮助特岗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举办特岗教师有关活动。
三是强化“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大胆启用特岗教师,支持他们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思想、政治上关心特岗教师成长,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条件,调动特岗教师参与学校各项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对于能力强、成绩突出的要提拔重用,给他们提供施展才能锻炼成长的平台和机会。
四是落实“转”。凡三年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协调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做好接转工作,落实教师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并由县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教师聘用手续。要公平、公正地做好每位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工作,并及时告知考核结果。凡符合接转条件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另设门槛,须及时办理相关接转手续,接转工作应在当年8月中旬前完成。特岗教师经过三年工作锻炼,已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各地要根据特岗教师专业、学历水平和教育教学效果等,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岗位上大胆使用特岗教师,充分发挥特岗教师的优势特长。
《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强特岗教师工作中,除了要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外,还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为特岗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特岗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村教师队伍“换血的一代”,从根本上改变我省农村教育发展滞后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