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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朱鹭号三部曲”(中译版题为“鸦片战争三部曲”)为中国读者所熟悉的印度作家阿米塔夫·高希(Amitav Ghosh),拥有令人称羡的学术背景。他二十岁获得印度圣斯蒂芬学院历史学学士学位,二十五岁获得牛津大学社会人类学博士学位。从学术之路转向文学创作者向来不乏其人,被视为继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之后印度最伟大作家的高希无疑是其中非常成功的一位。
有意思的是,这位蜚声世界文坛的作家虽已搁置学术研究多年,并在访谈中与人类学划清界限(声明“只做过两年的人类学者”),也表示自己与历史学家们辨析历史小说与历史研究不同,但高希的大多数文学作品却具有显著的历史学和人类学色彩。他笔下的中世纪埃及、十九世纪印度以及印度洋与亚非两大洲之间的互动交往,把不同地域、族裔、信仰、阶层的各色人群置于厚重的历史和地理舞台上,演绎出一部部跨越海洋与陆地、种族与时代的全球史故事,得到西方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的高度评价。美国历史学会主办的《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二0一六年一二一卷第五期为他的历史小说开辟专题论坛。二0一二年三月,高希还曾在剑桥大学与著名历史学家娜塔莉·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就“讲述故事与全球过去”的话题进行公开对谈。
高希的小说何以能跨越虚构文类的边界,引起文学圈与学术界的共同关注?我们不妨以“朱鹭号三部曲”的第一部、曾入围二00八年英国小说布克奖短名单的《罂粟海》(Sea of,Poppies,2008)为例,追寻个中答案。《罂粟海》以中英鸦片战争为时代背景,但却绕开了战争的实际发生地——中国,把目光投向了一八三八年初南亚次大陆恒河平原上的比哈尔邦。在印度北部内陆的深处,“恒河就像飘在两块冰川的中间,两岸都被白色的花朵密密麻麻地覆盖着”(1页)。正是这片夹岸盛开的罂粟花海,让种植和出口鸦片的印度改变了中国乃至东亚近代歷史的走向。然而,这段并不光彩的毒品史,不仅西方学者甚少提及,连印度国人也不甚了了。高希在二0一一年的一次采访中对此感慨万千,他坦言鸦片贸易贡献了十九世纪英帝国在印度殖民统治收入的一半,现在却鲜有印度学者进行研究。少数学者如阿玛尔·法鲁奎(Amar Farooqui)曾探讨过鸦片贸易对孟买这座城市发展的巨大作用。但在高希看来,十九世纪印度鸦片最主要的种植地——比哈尔邦——更值得人们关注。多数印度学者出于羞耻心或受英国资助者的影响,选择性地遗忘了这段历史,高希则以唤醒祖国的集体记忆为己任,毫不讳言“现代印度大部分建立在这种毒品的基础之上”。
因此对高希来说,比哈尔邦几乎是《罂粟海》开篇地点的不二之选。那里的人们在罂粟地里出生,在鸦片厂里死去。女主角农妇迪提一家便是当地鸦片产业链的缩影。罂粟曾是印度农民种植粮食作物之外的一点自留品,但在殖民者的软硬兼施下,逐渐成了当地最主要的作物。女人在田里耕作、收割罂粟,男人在加兹布尔镇上英国人经营的鸦片工厂里卖命加工。为了把病入膏肓的瘾君子丈夫从工厂里带回家,迪提第一次来到鸦片的制作工厂,无比震惊地目睹眼神呆滞的劳工们用“蠕动的躯体”不停搅拌鸦片浆液,“好像掉进蜂蜜里的蚂蚁”,又如一群没有灵魂的食尸鬼(77页)。这个极具震撼力的画面,有坚实的历史依据。高希在小说“后记”中专门致谢麦克阿瑟(J.W.S.MacArthur),这位曾任加兹布尔鸦片厂主管的英国殖民者在他的《鸦片工厂札记》(Notes on an Opium Factory,1865)中留下了一份有关鸦片工厂内部运作的翔实记录。
除了一手文献,高希还十分擅长把当代史学著作化用到文学叙事中。熟稔新海洋史研究的读者可以在《罂粟海》里辨识出艾萨克·兰德(Issac Land)的《战争、民族主义和英国水手:一七五0至一八五0》(War,Nationalism andBritish Sailor:1750-1850,2009)、英国学者克莱尔·安德森(Clare Anderson)的《印度洋里的囚犯:一八一五至一八五三年间南亚到毛里求斯的运输》(Convicts in the Indian Ocean:Transportation from South Asia to Mauritius:1853-1853,1853,2000)等著作的影子。近年来,以海洋为中心关注远程贸易、移民与离散、地域文化交流历史的新海洋史迅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声势浩大的全球史推动下的产物。以印度洋为核心、勾连起几大洲之间平凡人物互动的《罂粟海》似乎正是一部基于新海洋史且面向全球史的文学作品。
自二十世纪下半叶崛起的全球史打破十七世纪以来欧洲中心主义的治史模式,一方面以更开阔的地理视野和互动视角考察跨越国家、地区、民族、文化边界的复杂历史现象;另一方面常以微观个案研究见微知著,用小叙事带动大历史,以物件(如卜正民:《维米尔的帽子:十七世纪和全球化世界的黎明》)、商品(如贝克特:《棉花帝国:一部全球史》)、跨文化旅行者(如戴维斯:《行者诡道:一个十六世纪文人的双重世界》)等为透镜,折射族群、文化、区域之间的互动关系格局。
从小说设定的地域跨度和其对个体人物命运的聚焦来看,《罂粟海》无疑讲述了一个相当典型的全球史故事。首先,故事发生在一个相当广阔的地理疆域中:以印度洋为中心,向北直抵印度恒河平原的比哈尔邦,南靠孟加拉湾安达曼群岛附近,西到东非毛里求斯群岛,东至孟加拉苏达班三角洲。但更加开阔的地理时空,却是运送契约劳工(indentured laborer,英国自一八0七年废除奴隶贸易之后从殖民地国家征用廉价劳动力的主要方式)的“朱鹭号”。“朱鹭号”的前身乃是一艘航行在非洲与美国南方之间,运输黑奴的贩奴船,“甲板之间——就是船上贩运的人所住的地方——到处都是偷窥洞和通气管”(《罂粟海》,10页),故事开始时,“朱鹭号”刚刚完成了从美国巴尔的摩出发、途经南美海岸、穿越太平洋、绕过爪哇角、直抵毛里求斯的一趟艰辛的贸易航程。很快,深入印度恒河三角洲的“朱鹭号”便从印度北部胡格利河出发,一路顺流而下,迎来一船多种族、多文化、多语言的“世界化的”乘客们:有为摆脱殉夫厄运而出逃比哈尔邦的寡妇迪提和她的贱民情人,被英国鸦片商人构陷而获罪流放的西孟加拉邦贵族尼尔,来自苏达班渔村、前往加尔各答谋求一份海员生计的孟加拉少年乔都,隐瞒混血身份、被临时提升为二副的美国南方水手扎卡里,追寻祖辈探险足迹、为自由而逃婚的法国孤女波莱特,押解犯人的高级印度军官、印度监工,中印混血的囚犯阿发。当然,船上还有白人船长和一群数目不详的印度水手。而令人讶异的是,所谓的印度水手“都来自相距遥远的地方,除了是印度洋周围的,再没有其他的共通之处;有中国人和东非人、阿拉伯人和马来人、孟买人和果阿人、泰米尔人和阿拉干人”(11页)。 而在微观意义上,作家着力刻画的正是在“朱鹭号”上构成“雅杂之交”(jahazbhais and jahazbahens,即“同船的兄弟姐妹”)的一个个普通人,以及这些人对这艘航船上强权格局的勇敢挑战。虽然“朱鹭号”空间有限,大英帝国在南亚次大陆的殖民统治秩序依然在起作用,甚至以更为极端的方式呈现出来。出航不久,白人船长便赤裸裸地告诉“朱鹭号”上的全体人员,“我就是你们的命、你们的道、你们的法”(325页),遵奉个人意志成为航船的绝对主宰。押送犯人的军官鲁拜·辛来自印度北部拉吉普特高等种姓,自恃为印度社会种姓制度的捍卫者,在船上的最大乐趣便是虐待、玩弄被剥夺贵族种姓的尼尔和中印混血囚犯,直到他发现混入劳工队伍的迪提实乃他的弟媳——令家族蒙羞的逃亡寡妇,便决意要迫害这位深得船上劳工尊敬的女人。于是以劳工贱民和囚犯为一方、以高等种姓军官和白人船长为另一方的生死搏斗,将故事推向了高潮。这场斗争当然不仅仅代表着两组人物之间矛盾的总爆发,它还隐喻着印度半岛上“庶民”(the subaltern)面对帝国殖民统治和种姓制度双重压迫的背水一战。
“朱鹭号”上戏剧化的矛盾冲突无疑带有文学想象的鲜明印记,这是令许多历史学家束手无策的雷区。即便在以擅长讲故事出名的戴维斯笔下,假冒的马丁·盖尔和妻子面对真正丈夫归来时内心掀起的万丈波澜,以及三人面面相觑时的言语不和甚或肢体冲撞,也只能交付各种被“或许”所限定的设想。历史学家可以通过古人的著作、游记、传记、词典、修订本、手抄本等一手文献,大胆推测几部不同署名、流传甚广的书稿均出自十六世纪阿拉伯人哈桑·瓦桑之笔,却无从揭示这位被海盗献给罗马教皇的非洲外交官经历了怎样的内心挣扎与思考方才宣告自己皈依基督教,以赢得宝贵的自由。这些微妙而情感丰沛的私密时刻是历史研究者难以从文献中直接提取的,而这背后隐藏的正是高希最为珍视的“困境中的个体”。高希认为,历史学研究关注的是提出问题与回答问题,要对过去负责;而自己最关心的是人,要对笔下的人物负责。他做过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如果说历史学家和小说家都在观察一条河流的走向,那么前者是站在河岸的观察者,后者则是水中的游泳者或一条鱼——每一刻都有一百万种选择。
这个比喻,蕴含着“旁观者”与“参与者”两种不同的写作立场。有意思的是,两者的综合正是西方民族志研究倡导的核心方法——参与观察,要求研究者在观察的同时尽可能参与他们意图记录的社会活动。参与让研究者更切近地体验和理解“局内人”的观点;观察所需的理性与反思,又要求研究者随时保持“局外人”的身份。这套看似完美的话语形塑了英国社会人类学自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以来确立的田野调查传统和民族志方法。马林诺夫斯基在一九一四至一九二一年间三次前往新几内亚岛屿进行长期田野调查,为了成为局内人,他学会了当地人的方言,广泛参与土著活动,用多年呕心沥血积累的一手资料写出人类学经典《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但作为殖民时代的西方白人学者,他的智识与情感却本能地排斥自己参与观察的对象。后来披露的马林诺夫斯基日记表明,田野调查者常常痛恨当地人的愚蠢,当地人也难以理解这位西方人的殊异。笼罩在误解与对立阴影下的参与观察法虽然面向“文化的互为主体性”(cultural intersubjectivity)愿景,恐怕大多数时候只能寄情于“人类学家的天职”而已。马林诺夫斯基的学生、把社会人类学带入牛津大学的埃文斯一普里查德(E.E.Evans-Pritchard)对于田野调查者的尴尬身份倒是颇为坦率。在《努尔人》的前言里,他毫不讳言东非努尔人对待自己“异乎寻常”的敌意(3页),“在破坏别人的问话方面可谓是专家”(4页),终于可以与之顺利交流后,又不堪忍受他们“坚持不懈、不知疲倦的造访”(6页)。埃文斯一普里查德克服语言、文化、习俗的障碍,先后四次进入努尔人的聚集地开展田野调查,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情感障碍与心理隔阂一直贯穿在这项田野研究过程之中。
高希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进入牛津大学攻读人类学博士时,马林诺夫斯基、埃文斯一普里查德等学者奠定的英国社会人类学传统早已扎根这所顶尖学府,但却并未激发高希的学术热情。这当然和西方人类学面临的时代危机有关。人类学的发展同步于以西方为中心的现代世界体系的建立与扩张,随着殖民地解放运动、后殖民主义批判不断撼动西方中心主义和殖民文化的霸权地位,西方人类学研究很难摆脱“他者化”“东方化”的强烈质疑。更重要的是,高希坦言“人类学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一门社会科学”,人类学潜在的文学属性,而不是彼时大行其道的结构主义研究方法,似乎更具启示意义。他并不羡慕那些把某族群的社会组织形式、经济政治制度、宗教仪式分析得头头是道的学界前辈;相较而言,曾在某个瞬间渴望进入努尔人思想深处的埃文斯一普里查德,或常恨此生不能成为丁卡人(Dinka)的戈弗雷·林恩哈特(Gadfrey Lindhartd),更能引发他的共鸣一一如他日后所言,成为水中的鱼远比站在岸边观察更有趣。因此,每当采访者要求高希回忆这段求学经历时,他总会淡淡地说,自己在牛津只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总共两年零三个月,其中包括在埃及做田野调查的时间,似乎这段短暂的学海经历早已翻篇。
然而,高希的人类学经验止步于离开牛津的那一天了吗?《罂粟海》的读者会发现,显然不是这样。例如,小说中对“洁净”隐喻和水手语言的描述,便具有显著的人类学特色。
小说着力展现的孟加拉湾地区,不仅是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版图上的一处南亚角落,更是一个被卡斯特阶序(Caste,即“种姓制度”)主宰的古老文明:严格的阶序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与区隔定义了主要人物的社会身份,无情地拨弄着他们的命运,比如嫁入古老的拉吉普特(Rajput)家族(属“刹帝利”高级种姓)的迪提与阶序之下的贱民“不可触者”(Untouchable)卡鲁阿的恋情,贵族种姓的尼尔与同为阶下囚的中印混血儿阿发的患难之交都是不被允许的。有趣的是,不同身份序列人物之间的反差与碰撞,往往表现在他们对待洁净禁忌的态度上。卡鲁阿出身于收集死牛尸体进行皮革加工的贱民家族,从小爱吃死牛的肉。行不洁之营生、吃不洁之物,对于崇拜牛、尚素食的高等种姓来说,是绝對的禁忌,所以当迪提乘坐卡鲁阿赶的牛车外出时,她甚至不会向对方看上一眼。而另一方面,洁净禁忌也见证着尼尔与阿发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尼尔的新生:从无法与外国人共餐或握手、出门不能遇见扫地或提粪桶的下人的王公,转而成为帮助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的狱友清理排泄物,甚至为对方洗澡的仁爱之人。从他拿起铲子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中印混血儿清理粪便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尼尔了”(260页)。 洁净禁忌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法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毕业于牛津大学的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和法国人类学家路易·杜蒙(Louis Dumont),在同一年各自发表了与洁净禁忌相关的著作。道格拉斯的《洁净与危险》(Purity and Dangor,1966)立足于洁净对社会秩序的隐喻,指出洁净的意义在于对社会秩序内外的事物进行严格分类,并将秩序之外的肮脏、异常、失序现象列为禁忌,因而,“脏本质上是混乱,没有绝对的脏,它存在于人们的眼中”(2页)。为说明这种禁忌对社会秩序的类比性和文化任意性,道格拉斯从弗雷泽的《金枝》及犹太教中寻找佐证,印度种姓制度也成为她的力证。杜蒙的《阶序人》(Homo Hierarchicus,1966)直接以印度种姓制度为研究对象,提出理解卡斯特阶序的关键在于“洁净与不洁之间的对立”(43页),二者的反差构成了阶序、隔离、劳动分工的基础,卡斯特制度的一切现象表达都源自洁净与不洁这组既对立又互补的概念。高希从小对印度半岛上的种姓制度耳濡目染,但小说对洁净禁忌的复调式呈现,无疑得到了人类学的某种启发:高希不但借此再现了卡斯特制度的日常表征,还彻底反转了洁净对秩序的规定,以文学想象力颠覆了禁忌背后的人造权威。
人类学训练还赋予了高希一双灵敏的耳朵,这是他一直引以为豪的禀赋。在一次访谈中,高希承认在埃及两年的田野调查经历培养了自己成为作家的基本素质,人类学者与当地人的交流最终“训练了你如何观察、如何倾听人们说话的方式”。观察与倾听是人类学者的必备技能。从马林诺夫斯基的时代开始,习得当地语言始终是开展民族志研究的必要条件——包括马林诺夫斯基、埃文斯-普里查德在内的人类学家都有着出众的语言天赋。高希在前往埃及进行田野调查之前,也曾赴中东地区学习过阿拉伯语。
语言对于高希来说,不仅是与研究对象沟通的桥梁,还是他力图赋予其每一部作品的声音管道。面对印度洋上随着印度人口离散、跨国商业流动、多元文化交融而形成的独特海洋语言,高希指出“语言远比地域更加重要”。在《罌粟海》中,这种语言就是十九世纪印度洋上的水手语言(Laskari),一种几乎被世人遗忘的语言。在高希令人赞叹的语言考古下,糅合着印度语、英语、马来语、马拉雅拉姆语甚至广东话的印度水手语在小说中勾画出一种“耳朵的想象界”,悄然抵抗着“标准英语”的口音政治,与当代世界小写英语(world englishes)时代的到来似乎不谋而合。更重要的是,这种曾经流行于印度洋海域的高度国际化的语言在冥冥中仿佛向人们昭示:“在我们自己意识到以前,我们就已经是世界主义者了。”(杜赞奇)南亚次大陆通过印度洋与世界各民族、种族、文化的交流,无疑在欧洲殖民者踏足这片黑色土地之前早已出现,其程度丝毫不逊色于鼓吹启蒙思想的现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中指出,欧洲不过是很晚才加入一个早已存在的世界经济和体系的参与者。
从青年时代便与历史学和人类学结下不解之缘的高希,始终强调自己感兴趣的是人,困境中的人们——他们或许被历史学家播撒进恢宏的时代洪流中,或许被人类学抽象为一个个概念或分析素材。唯有走进这些小人物的世界,并寓居其问,唯有允许个性化表达和多种可能的文学书写方能让高希实现“一种完整形式的言说”。文学是他必然的出路,而在百转千回中,历史学与人类学的视野和方法亦未曾远离他的虚构世界。全球史的谋篇布局、民族志的敏锐视听,将恢宏历史和芸芸众生尽皆形诸笔端,汇成一片罂粟海。
(《罂粟海》,[印]阿米塔夫·高希著,郭国良、李瑶译,人民文学出版社二0一二年版)
有意思的是,这位蜚声世界文坛的作家虽已搁置学术研究多年,并在访谈中与人类学划清界限(声明“只做过两年的人类学者”),也表示自己与历史学家们辨析历史小说与历史研究不同,但高希的大多数文学作品却具有显著的历史学和人类学色彩。他笔下的中世纪埃及、十九世纪印度以及印度洋与亚非两大洲之间的互动交往,把不同地域、族裔、信仰、阶层的各色人群置于厚重的历史和地理舞台上,演绎出一部部跨越海洋与陆地、种族与时代的全球史故事,得到西方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的高度评价。美国历史学会主办的《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二0一六年一二一卷第五期为他的历史小说开辟专题论坛。二0一二年三月,高希还曾在剑桥大学与著名历史学家娜塔莉·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就“讲述故事与全球过去”的话题进行公开对谈。
高希的小说何以能跨越虚构文类的边界,引起文学圈与学术界的共同关注?我们不妨以“朱鹭号三部曲”的第一部、曾入围二00八年英国小说布克奖短名单的《罂粟海》(Sea of,Poppies,2008)为例,追寻个中答案。《罂粟海》以中英鸦片战争为时代背景,但却绕开了战争的实际发生地——中国,把目光投向了一八三八年初南亚次大陆恒河平原上的比哈尔邦。在印度北部内陆的深处,“恒河就像飘在两块冰川的中间,两岸都被白色的花朵密密麻麻地覆盖着”(1页)。正是这片夹岸盛开的罂粟花海,让种植和出口鸦片的印度改变了中国乃至东亚近代歷史的走向。然而,这段并不光彩的毒品史,不仅西方学者甚少提及,连印度国人也不甚了了。高希在二0一一年的一次采访中对此感慨万千,他坦言鸦片贸易贡献了十九世纪英帝国在印度殖民统治收入的一半,现在却鲜有印度学者进行研究。少数学者如阿玛尔·法鲁奎(Amar Farooqui)曾探讨过鸦片贸易对孟买这座城市发展的巨大作用。但在高希看来,十九世纪印度鸦片最主要的种植地——比哈尔邦——更值得人们关注。多数印度学者出于羞耻心或受英国资助者的影响,选择性地遗忘了这段历史,高希则以唤醒祖国的集体记忆为己任,毫不讳言“现代印度大部分建立在这种毒品的基础之上”。
因此对高希来说,比哈尔邦几乎是《罂粟海》开篇地点的不二之选。那里的人们在罂粟地里出生,在鸦片厂里死去。女主角农妇迪提一家便是当地鸦片产业链的缩影。罂粟曾是印度农民种植粮食作物之外的一点自留品,但在殖民者的软硬兼施下,逐渐成了当地最主要的作物。女人在田里耕作、收割罂粟,男人在加兹布尔镇上英国人经营的鸦片工厂里卖命加工。为了把病入膏肓的瘾君子丈夫从工厂里带回家,迪提第一次来到鸦片的制作工厂,无比震惊地目睹眼神呆滞的劳工们用“蠕动的躯体”不停搅拌鸦片浆液,“好像掉进蜂蜜里的蚂蚁”,又如一群没有灵魂的食尸鬼(77页)。这个极具震撼力的画面,有坚实的历史依据。高希在小说“后记”中专门致谢麦克阿瑟(J.W.S.MacArthur),这位曾任加兹布尔鸦片厂主管的英国殖民者在他的《鸦片工厂札记》(Notes on an Opium Factory,1865)中留下了一份有关鸦片工厂内部运作的翔实记录。
除了一手文献,高希还十分擅长把当代史学著作化用到文学叙事中。熟稔新海洋史研究的读者可以在《罂粟海》里辨识出艾萨克·兰德(Issac Land)的《战争、民族主义和英国水手:一七五0至一八五0》(War,Nationalism andBritish Sailor:1750-1850,2009)、英国学者克莱尔·安德森(Clare Anderson)的《印度洋里的囚犯:一八一五至一八五三年间南亚到毛里求斯的运输》(Convicts in the Indian Ocean:Transportation from South Asia to Mauritius:1853-1853,1853,2000)等著作的影子。近年来,以海洋为中心关注远程贸易、移民与离散、地域文化交流历史的新海洋史迅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声势浩大的全球史推动下的产物。以印度洋为核心、勾连起几大洲之间平凡人物互动的《罂粟海》似乎正是一部基于新海洋史且面向全球史的文学作品。
自二十世纪下半叶崛起的全球史打破十七世纪以来欧洲中心主义的治史模式,一方面以更开阔的地理视野和互动视角考察跨越国家、地区、民族、文化边界的复杂历史现象;另一方面常以微观个案研究见微知著,用小叙事带动大历史,以物件(如卜正民:《维米尔的帽子:十七世纪和全球化世界的黎明》)、商品(如贝克特:《棉花帝国:一部全球史》)、跨文化旅行者(如戴维斯:《行者诡道:一个十六世纪文人的双重世界》)等为透镜,折射族群、文化、区域之间的互动关系格局。
从小说设定的地域跨度和其对个体人物命运的聚焦来看,《罂粟海》无疑讲述了一个相当典型的全球史故事。首先,故事发生在一个相当广阔的地理疆域中:以印度洋为中心,向北直抵印度恒河平原的比哈尔邦,南靠孟加拉湾安达曼群岛附近,西到东非毛里求斯群岛,东至孟加拉苏达班三角洲。但更加开阔的地理时空,却是运送契约劳工(indentured laborer,英国自一八0七年废除奴隶贸易之后从殖民地国家征用廉价劳动力的主要方式)的“朱鹭号”。“朱鹭号”的前身乃是一艘航行在非洲与美国南方之间,运输黑奴的贩奴船,“甲板之间——就是船上贩运的人所住的地方——到处都是偷窥洞和通气管”(《罂粟海》,10页),故事开始时,“朱鹭号”刚刚完成了从美国巴尔的摩出发、途经南美海岸、穿越太平洋、绕过爪哇角、直抵毛里求斯的一趟艰辛的贸易航程。很快,深入印度恒河三角洲的“朱鹭号”便从印度北部胡格利河出发,一路顺流而下,迎来一船多种族、多文化、多语言的“世界化的”乘客们:有为摆脱殉夫厄运而出逃比哈尔邦的寡妇迪提和她的贱民情人,被英国鸦片商人构陷而获罪流放的西孟加拉邦贵族尼尔,来自苏达班渔村、前往加尔各答谋求一份海员生计的孟加拉少年乔都,隐瞒混血身份、被临时提升为二副的美国南方水手扎卡里,追寻祖辈探险足迹、为自由而逃婚的法国孤女波莱特,押解犯人的高级印度军官、印度监工,中印混血的囚犯阿发。当然,船上还有白人船长和一群数目不详的印度水手。而令人讶异的是,所谓的印度水手“都来自相距遥远的地方,除了是印度洋周围的,再没有其他的共通之处;有中国人和东非人、阿拉伯人和马来人、孟买人和果阿人、泰米尔人和阿拉干人”(11页)。 而在微观意义上,作家着力刻画的正是在“朱鹭号”上构成“雅杂之交”(jahazbhais and jahazbahens,即“同船的兄弟姐妹”)的一个个普通人,以及这些人对这艘航船上强权格局的勇敢挑战。虽然“朱鹭号”空间有限,大英帝国在南亚次大陆的殖民统治秩序依然在起作用,甚至以更为极端的方式呈现出来。出航不久,白人船长便赤裸裸地告诉“朱鹭号”上的全体人员,“我就是你们的命、你们的道、你们的法”(325页),遵奉个人意志成为航船的绝对主宰。押送犯人的军官鲁拜·辛来自印度北部拉吉普特高等种姓,自恃为印度社会种姓制度的捍卫者,在船上的最大乐趣便是虐待、玩弄被剥夺贵族种姓的尼尔和中印混血囚犯,直到他发现混入劳工队伍的迪提实乃他的弟媳——令家族蒙羞的逃亡寡妇,便决意要迫害这位深得船上劳工尊敬的女人。于是以劳工贱民和囚犯为一方、以高等种姓军官和白人船长为另一方的生死搏斗,将故事推向了高潮。这场斗争当然不仅仅代表着两组人物之间矛盾的总爆发,它还隐喻着印度半岛上“庶民”(the subaltern)面对帝国殖民统治和种姓制度双重压迫的背水一战。
“朱鹭号”上戏剧化的矛盾冲突无疑带有文学想象的鲜明印记,这是令许多历史学家束手无策的雷区。即便在以擅长讲故事出名的戴维斯笔下,假冒的马丁·盖尔和妻子面对真正丈夫归来时内心掀起的万丈波澜,以及三人面面相觑时的言语不和甚或肢体冲撞,也只能交付各种被“或许”所限定的设想。历史学家可以通过古人的著作、游记、传记、词典、修订本、手抄本等一手文献,大胆推测几部不同署名、流传甚广的书稿均出自十六世纪阿拉伯人哈桑·瓦桑之笔,却无从揭示这位被海盗献给罗马教皇的非洲外交官经历了怎样的内心挣扎与思考方才宣告自己皈依基督教,以赢得宝贵的自由。这些微妙而情感丰沛的私密时刻是历史研究者难以从文献中直接提取的,而这背后隐藏的正是高希最为珍视的“困境中的个体”。高希认为,历史学研究关注的是提出问题与回答问题,要对过去负责;而自己最关心的是人,要对笔下的人物负责。他做过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如果说历史学家和小说家都在观察一条河流的走向,那么前者是站在河岸的观察者,后者则是水中的游泳者或一条鱼——每一刻都有一百万种选择。
这个比喻,蕴含着“旁观者”与“参与者”两种不同的写作立场。有意思的是,两者的综合正是西方民族志研究倡导的核心方法——参与观察,要求研究者在观察的同时尽可能参与他们意图记录的社会活动。参与让研究者更切近地体验和理解“局内人”的观点;观察所需的理性与反思,又要求研究者随时保持“局外人”的身份。这套看似完美的话语形塑了英国社会人类学自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以来确立的田野调查传统和民族志方法。马林诺夫斯基在一九一四至一九二一年间三次前往新几内亚岛屿进行长期田野调查,为了成为局内人,他学会了当地人的方言,广泛参与土著活动,用多年呕心沥血积累的一手资料写出人类学经典《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但作为殖民时代的西方白人学者,他的智识与情感却本能地排斥自己参与观察的对象。后来披露的马林诺夫斯基日记表明,田野调查者常常痛恨当地人的愚蠢,当地人也难以理解这位西方人的殊异。笼罩在误解与对立阴影下的参与观察法虽然面向“文化的互为主体性”(cultural intersubjectivity)愿景,恐怕大多数时候只能寄情于“人类学家的天职”而已。马林诺夫斯基的学生、把社会人类学带入牛津大学的埃文斯一普里查德(E.E.Evans-Pritchard)对于田野调查者的尴尬身份倒是颇为坦率。在《努尔人》的前言里,他毫不讳言东非努尔人对待自己“异乎寻常”的敌意(3页),“在破坏别人的问话方面可谓是专家”(4页),终于可以与之顺利交流后,又不堪忍受他们“坚持不懈、不知疲倦的造访”(6页)。埃文斯一普里查德克服语言、文化、习俗的障碍,先后四次进入努尔人的聚集地开展田野调查,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情感障碍与心理隔阂一直贯穿在这项田野研究过程之中。
高希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进入牛津大学攻读人类学博士时,马林诺夫斯基、埃文斯一普里查德等学者奠定的英国社会人类学传统早已扎根这所顶尖学府,但却并未激发高希的学术热情。这当然和西方人类学面临的时代危机有关。人类学的发展同步于以西方为中心的现代世界体系的建立与扩张,随着殖民地解放运动、后殖民主义批判不断撼动西方中心主义和殖民文化的霸权地位,西方人类学研究很难摆脱“他者化”“东方化”的强烈质疑。更重要的是,高希坦言“人类学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一门社会科学”,人类学潜在的文学属性,而不是彼时大行其道的结构主义研究方法,似乎更具启示意义。他并不羡慕那些把某族群的社会组织形式、经济政治制度、宗教仪式分析得头头是道的学界前辈;相较而言,曾在某个瞬间渴望进入努尔人思想深处的埃文斯一普里查德,或常恨此生不能成为丁卡人(Dinka)的戈弗雷·林恩哈特(Gadfrey Lindhartd),更能引发他的共鸣一一如他日后所言,成为水中的鱼远比站在岸边观察更有趣。因此,每当采访者要求高希回忆这段求学经历时,他总会淡淡地说,自己在牛津只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总共两年零三个月,其中包括在埃及做田野调查的时间,似乎这段短暂的学海经历早已翻篇。
然而,高希的人类学经验止步于离开牛津的那一天了吗?《罂粟海》的读者会发现,显然不是这样。例如,小说中对“洁净”隐喻和水手语言的描述,便具有显著的人类学特色。
小说着力展现的孟加拉湾地区,不仅是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版图上的一处南亚角落,更是一个被卡斯特阶序(Caste,即“种姓制度”)主宰的古老文明:严格的阶序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与区隔定义了主要人物的社会身份,无情地拨弄着他们的命运,比如嫁入古老的拉吉普特(Rajput)家族(属“刹帝利”高级种姓)的迪提与阶序之下的贱民“不可触者”(Untouchable)卡鲁阿的恋情,贵族种姓的尼尔与同为阶下囚的中印混血儿阿发的患难之交都是不被允许的。有趣的是,不同身份序列人物之间的反差与碰撞,往往表现在他们对待洁净禁忌的态度上。卡鲁阿出身于收集死牛尸体进行皮革加工的贱民家族,从小爱吃死牛的肉。行不洁之营生、吃不洁之物,对于崇拜牛、尚素食的高等种姓来说,是绝對的禁忌,所以当迪提乘坐卡鲁阿赶的牛车外出时,她甚至不会向对方看上一眼。而另一方面,洁净禁忌也见证着尼尔与阿发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尼尔的新生:从无法与外国人共餐或握手、出门不能遇见扫地或提粪桶的下人的王公,转而成为帮助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的狱友清理排泄物,甚至为对方洗澡的仁爱之人。从他拿起铲子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中印混血儿清理粪便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尼尔了”(260页)。 洁净禁忌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法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毕业于牛津大学的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和法国人类学家路易·杜蒙(Louis Dumont),在同一年各自发表了与洁净禁忌相关的著作。道格拉斯的《洁净与危险》(Purity and Dangor,1966)立足于洁净对社会秩序的隐喻,指出洁净的意义在于对社会秩序内外的事物进行严格分类,并将秩序之外的肮脏、异常、失序现象列为禁忌,因而,“脏本质上是混乱,没有绝对的脏,它存在于人们的眼中”(2页)。为说明这种禁忌对社会秩序的类比性和文化任意性,道格拉斯从弗雷泽的《金枝》及犹太教中寻找佐证,印度种姓制度也成为她的力证。杜蒙的《阶序人》(Homo Hierarchicus,1966)直接以印度种姓制度为研究对象,提出理解卡斯特阶序的关键在于“洁净与不洁之间的对立”(43页),二者的反差构成了阶序、隔离、劳动分工的基础,卡斯特制度的一切现象表达都源自洁净与不洁这组既对立又互补的概念。高希从小对印度半岛上的种姓制度耳濡目染,但小说对洁净禁忌的复调式呈现,无疑得到了人类学的某种启发:高希不但借此再现了卡斯特制度的日常表征,还彻底反转了洁净对秩序的规定,以文学想象力颠覆了禁忌背后的人造权威。
人类学训练还赋予了高希一双灵敏的耳朵,这是他一直引以为豪的禀赋。在一次访谈中,高希承认在埃及两年的田野调查经历培养了自己成为作家的基本素质,人类学者与当地人的交流最终“训练了你如何观察、如何倾听人们说话的方式”。观察与倾听是人类学者的必备技能。从马林诺夫斯基的时代开始,习得当地语言始终是开展民族志研究的必要条件——包括马林诺夫斯基、埃文斯-普里查德在内的人类学家都有着出众的语言天赋。高希在前往埃及进行田野调查之前,也曾赴中东地区学习过阿拉伯语。
语言对于高希来说,不仅是与研究对象沟通的桥梁,还是他力图赋予其每一部作品的声音管道。面对印度洋上随着印度人口离散、跨国商业流动、多元文化交融而形成的独特海洋语言,高希指出“语言远比地域更加重要”。在《罌粟海》中,这种语言就是十九世纪印度洋上的水手语言(Laskari),一种几乎被世人遗忘的语言。在高希令人赞叹的语言考古下,糅合着印度语、英语、马来语、马拉雅拉姆语甚至广东话的印度水手语在小说中勾画出一种“耳朵的想象界”,悄然抵抗着“标准英语”的口音政治,与当代世界小写英语(world englishes)时代的到来似乎不谋而合。更重要的是,这种曾经流行于印度洋海域的高度国际化的语言在冥冥中仿佛向人们昭示:“在我们自己意识到以前,我们就已经是世界主义者了。”(杜赞奇)南亚次大陆通过印度洋与世界各民族、种族、文化的交流,无疑在欧洲殖民者踏足这片黑色土地之前早已出现,其程度丝毫不逊色于鼓吹启蒙思想的现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中指出,欧洲不过是很晚才加入一个早已存在的世界经济和体系的参与者。
从青年时代便与历史学和人类学结下不解之缘的高希,始终强调自己感兴趣的是人,困境中的人们——他们或许被历史学家播撒进恢宏的时代洪流中,或许被人类学抽象为一个个概念或分析素材。唯有走进这些小人物的世界,并寓居其问,唯有允许个性化表达和多种可能的文学书写方能让高希实现“一种完整形式的言说”。文学是他必然的出路,而在百转千回中,历史学与人类学的视野和方法亦未曾远离他的虚构世界。全球史的谋篇布局、民族志的敏锐视听,将恢宏历史和芸芸众生尽皆形诸笔端,汇成一片罂粟海。
(《罂粟海》,[印]阿米塔夫·高希著,郭国良、李瑶译,人民文学出版社二0一二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