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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3月底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并提出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央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
如今,专项整治工作已实施了一个多月,且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但日前有网友质疑称,A股上市公司格力地产旗下网贷平台“海控金融”上的融资方几乎均为同一家企业——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建材”),而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全资子公司;与此同时,海控金融担保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格力”)亦隶属于格力地产。
融资方、担保方均隶属格力地产
资料显示,海控金融的运营主体为珠海海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后者由格力地产出资成立,实缴注册资本5 000万元。据官网介绍,平台上有债权融资、债权转让、“我要众筹”以及“高格有房”四大类产品,但目前仅债权融资有产品上线。
为了解详情,记者11月15日在海控金融注册账号,并成功投标“海e投A-77号(1)”项目。该项目年利率为8%,期限12个月,融资金额200万元;融资方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等,已经取得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二级资质,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对新增业务需求。
借款合同显示,该项目融资方为格力建材。而工商信息显示,格力建材成立于1985年5月,注册资本5 000万元,法人代表周琴琴,股东为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格力”);珠海格力则是上市公司格力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同样为周琴琴。也就是说,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的全资孙公司。
同时,借款合同显示,此项目的担保方为两江格力。工商信息显示,两江格力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周琴琴,重庆格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格力”)持有其60%的股权。而重庆格力法人代表同样为周琴琴,其201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股东就是上市公司格力地产。也就是说,两江格力也是格力地产的孙公司。
记者在海控金融官网上看到,平台上的多数项目对于融资方的介绍都与“海e投A-77号(1)”相同,担保方也同样为两江格力。但当记者11月17日再次登录网站时发现,这些项目融资方、担保方的名称均不再显示,项目担保文件也无法查看,同时此前融资成功的项目也被全部撤下。另外,记者在自己的账户投资总览中,已无法看到合同文件,取而代之的是还款计划。对此,海控金融客服向记者表示,“网站正在进行改版。”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格力地产旗下的网贷平台,海控金融官网此前声称,“(平台)专注服务格力地产项目提供稳健投资收益”,已明显涉嫌违规。不过,目前这一表述已更改为“专注服务优质项目提供稳健投资收益”,去掉了“格力地产”字样。
针对外界质疑,格力地产于11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做出了回复。格力地产表示,“格力建材、两江格力和海控金融均为本公司下属企业,但三者之间没有相互持股关系。经自查,海控金融没有收到金融相关部门的处罚、通知或整改意见,不存在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业务,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房企热衷互联网金融 行业监管缺乏细则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进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热情颇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超过50家房地产开发商涉足这一领域,其中包括万达、绿地、碧桂园、金地、佳兆业等知名地产商。“在房地产企业下属网贷平台中,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的现象比较常见。”一家P2P企业高管指出,尽管《暂行办法》明确禁止自融行为,但由于细则尚未落地,行业仍然缺乏有效的监管。
据了解,今年8月出台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也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但由于该办法对于一些问题缺乏详细规定,因此业界对于格力地产是否构成违规也有不同的解读。
例如,上述广州P2P企业高管向记者表示,“如果海控金融上项目的借款方是格力地产的上下游企业,比如供应商、客户,格力地产没有相应股权,这本身没有问题。如果借款方直接为平台运营方及平台运营方的关联企业,我们可以认为就是自融。”
另一位网贷平台高管则向记者表示,目前对于自融缺乏一个很明确的定义。“一个企业设立某个网贷平台,融资给自己投资过的公司,是不是自融不好判定。但如果该企业在融资方中投资持股超过50%,有控制权,那就应该可以认为属于自融。”
此外,《暂行办法》设定了网络借款金额的上限:个人在同一平台最多借款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数据显示,海控金融平台总成交额为3.24亿元,待收(还)金额为1.37亿元,其中格力建材募集资金为2 500万元。
对于格力建材融资规模超出限额的问题,海控金融方面对记者表示,“目前,相关监管意见中有12个月整改期,平台未来也会对大额标做一些调整。”
同时,海控金融方面还表示,“最早成立海控金融的初衷,是为珠海市人才计划做配套的金融服务,后来是为格力地产旗下的金融企业做互联网前站,也是房地产企业转型试水的一部分。”
据了解,目前格力地产旗下有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贷等牌照,相应的业务正在筹备运营中。海控金融方面表示,“未来格力地产会考虑将金融互联网化,以海控金融为核心打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等业务。”
如今,专项整治工作已实施了一个多月,且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但日前有网友质疑称,A股上市公司格力地产旗下网贷平台“海控金融”上的融资方几乎均为同一家企业——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建材”),而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全资子公司;与此同时,海控金融担保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格力”)亦隶属于格力地产。
融资方、担保方均隶属格力地产
资料显示,海控金融的运营主体为珠海海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后者由格力地产出资成立,实缴注册资本5 000万元。据官网介绍,平台上有债权融资、债权转让、“我要众筹”以及“高格有房”四大类产品,但目前仅债权融资有产品上线。
为了解详情,记者11月15日在海控金融注册账号,并成功投标“海e投A-77号(1)”项目。该项目年利率为8%,期限12个月,融资金额200万元;融资方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等,已经取得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二级资质,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对新增业务需求。
借款合同显示,该项目融资方为格力建材。而工商信息显示,格力建材成立于1985年5月,注册资本5 000万元,法人代表周琴琴,股东为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格力”);珠海格力则是上市公司格力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同样为周琴琴。也就是说,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的全资孙公司。
同时,借款合同显示,此项目的担保方为两江格力。工商信息显示,两江格力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周琴琴,重庆格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格力”)持有其60%的股权。而重庆格力法人代表同样为周琴琴,其201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股东就是上市公司格力地产。也就是说,两江格力也是格力地产的孙公司。
记者在海控金融官网上看到,平台上的多数项目对于融资方的介绍都与“海e投A-77号(1)”相同,担保方也同样为两江格力。但当记者11月17日再次登录网站时发现,这些项目融资方、担保方的名称均不再显示,项目担保文件也无法查看,同时此前融资成功的项目也被全部撤下。另外,记者在自己的账户投资总览中,已无法看到合同文件,取而代之的是还款计划。对此,海控金融客服向记者表示,“网站正在进行改版。”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格力地产旗下的网贷平台,海控金融官网此前声称,“(平台)专注服务格力地产项目提供稳健投资收益”,已明显涉嫌违规。不过,目前这一表述已更改为“专注服务优质项目提供稳健投资收益”,去掉了“格力地产”字样。
针对外界质疑,格力地产于11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做出了回复。格力地产表示,“格力建材、两江格力和海控金融均为本公司下属企业,但三者之间没有相互持股关系。经自查,海控金融没有收到金融相关部门的处罚、通知或整改意见,不存在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业务,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房企热衷互联网金融 行业监管缺乏细则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进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热情颇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超过50家房地产开发商涉足这一领域,其中包括万达、绿地、碧桂园、金地、佳兆业等知名地产商。“在房地产企业下属网贷平台中,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的现象比较常见。”一家P2P企业高管指出,尽管《暂行办法》明确禁止自融行为,但由于细则尚未落地,行业仍然缺乏有效的监管。
据了解,今年8月出台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也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但由于该办法对于一些问题缺乏详细规定,因此业界对于格力地产是否构成违规也有不同的解读。
例如,上述广州P2P企业高管向记者表示,“如果海控金融上项目的借款方是格力地产的上下游企业,比如供应商、客户,格力地产没有相应股权,这本身没有问题。如果借款方直接为平台运营方及平台运营方的关联企业,我们可以认为就是自融。”
另一位网贷平台高管则向记者表示,目前对于自融缺乏一个很明确的定义。“一个企业设立某个网贷平台,融资给自己投资过的公司,是不是自融不好判定。但如果该企业在融资方中投资持股超过50%,有控制权,那就应该可以认为属于自融。”
此外,《暂行办法》设定了网络借款金额的上限:个人在同一平台最多借款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数据显示,海控金融平台总成交额为3.24亿元,待收(还)金额为1.37亿元,其中格力建材募集资金为2 500万元。
对于格力建材融资规模超出限额的问题,海控金融方面对记者表示,“目前,相关监管意见中有12个月整改期,平台未来也会对大额标做一些调整。”
同时,海控金融方面还表示,“最早成立海控金融的初衷,是为珠海市人才计划做配套的金融服务,后来是为格力地产旗下的金融企业做互联网前站,也是房地产企业转型试水的一部分。”
据了解,目前格力地产旗下有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贷等牌照,相应的业务正在筹备运营中。海控金融方面表示,“未来格力地产会考虑将金融互联网化,以海控金融为核心打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