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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做了重大调整,将商务部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农业部,从而结束了我国长期存在的生猪屠宰和检疫监督分属两个部门管理的历史。意味着今后我国的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及其行业的监督管理统一于一个部门,即农业部门。生猪屠宰管理体制的变化,涉及政策法规、管理机制、检疫体制等一系列问题,现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