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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国际商贸案件庭辩实例,分析庭辩话语中说话人如何运用不同的言据性策略合法化己方论点或非法化对方论点,研究发现:庭辩话语中律师常运用外部来源和共享来源的言据性策略合法化自己的论点,尤其是外部引证据素与共享推理据素;法官则常用否定形式的内部来源言据性策略(包括个人感知据素与个人推理据素)质疑或委婉地非法化律师的论点;律师应谨慎使用个人推理据素,因为两个案例中败诉方律师使用该据素的数量均为胜诉方律师的两倍以上;使用不同来源的据素有助于揭示说话人的话语意图以及他们合法化与非法化策略的主观性、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