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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通说认为,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由侵权责任来解决。笔者认为,仅靠责任竞合理论来保护违约中受害人的精神利益是不科学、不充分的,精神损害赔偿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我国立法中尚不存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明确规定,但也难得出禁止性结论。面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大趋势,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做到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