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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范畴存在着一个历史的逻辑演进过程。1844年之后,曾经在“资产阶级社会”意义上使用的市民社会范畴,日益被归约为“物质生产关系”。从逻辑的角度看,马克思的这一“变化”是对市民社会理解的“深化”。“资产阶级社会”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基于外延上的描述性理解,属于外延定义;“物质生产关系”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基于内涵上的分析性理解,属于内涵定义。从外延描述到内涵分析,是马克思研究市民社会的逻辑演进理路,充分体现了逻辑学与认识论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