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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合法权益是牧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力和利益。目前对牧民权益保护的研究还较为空泛,缺少重要的定性分析和必要的定量分析,特别是用指标体系来衡量牧民权益保护的程度。本研究试图在充分理解竞的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的基础上,根据《草原法》对牧民权益保护法律依据的研究,遵循科学、实用及其简明等原则构建牧民权益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并用AHP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填补牧民权益保护指标体系构建空白。由于牧民权益保护具有特殊的区域性,因而本文以新疆乌鲁木齐市达板城区天山牧场为例加以研究并进行评标体系构建,以供日后更深层次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