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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法官工作倦怠状况及其与工作应激、应对方式的关系。方法:采用中式工作倦怠量表、工作应激量表和简易应对方式量表对247名法官施测,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考察工作倦怠与工作应激、应对方式的关系。结果:不同年龄法官工作倦怠量表各分量表评分差异有显著性(F=1.89、2.49、3.83,P〈0.05)。情绪耗竭分量表:20—30岁得分最低(17.6±6.8),31—40岁得分最高(20.5±7.1),41-50岁及50岁以上者评分分别为19.9±5.5、1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