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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的法律性质具有国家和政府授权管理的特性.教育教学管理是高校的主体管理活动,学籍、学历、学位等方面管理又是高校的核心管理活动,而这方面的活动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行为.高校行政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具有行政主体的法律性质.同时在司法实践中高校行政主体的法律性质得到明确与加强.这样一种法律性质规范着高等学校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