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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近年来涉案灭失物鉴定案件与日俱增且种类繁多、鉴定难度大的特点,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供相关鉴定人员参考。
关键词:涉案灭失物;受理条件;鉴定难点;解决办法
涉案灭失物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违纪、违纪案件中涉及的物理形态己不复存在或下落不明的物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涉案灭失物价格鉴定案件也与日俱增,如珠宝、玉器、首饰、车辆、宠物、电子产品等,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灭失物的价格鉴定是在无实物的情况下开展的价格鉴定,有诸多不确定因素,至使鉴定难度甚大,是对鉴定人员鉴定工作的一种挑战。
一、涉案物品灭失的原因
当前,涉案物品灭失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人为灭失和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灭失。所谓人为灭失是指,涉案嫌疑人通过销赃、丢弃、纵火、熔解、拆拼等手段至使标的灭失;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旱灾、地震、山崩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至使标的灭失。
二、涉案灭失物灭失分类
涉案灭失物的灭失分为两类:全部灭失和部分灭失。全部灭失是指标的的物理形态已不复存在;部分灭失是标的的物理形态部分缺失。
三、涉案灭失物受理的条件
1、委托方明确涉案灭失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购置时间、购置价格;2、明确基准日的状况、新旧程度、使用情况、成分、含量、保质期 限、质量等级、是否符合產品质量标准等影响价格的因素;3、提供受害人对灭失标的的陈述笔录、犯罪嫌疑人对灭失标的的供述笔录、有关涉案灭失物品的相关参数证明、有关涉案灭失物的购销合同及有效凭证。
四、灭失物案例列举
1、标的概况:男式卡地亚蓝气球系列W69012Z4腕表1块,该表精刚表壳,精刚表链,表盘直径42mm,自动上链机械机芯。原产地欧洲。购置时间2013年5月,购买价格40000元,基准日2014年2月,已使用10个月,无实物,可正常使用。
2、价格调查情况:经咨询几家专卖店确定基准日该表全新售价为48000元,比原购置价格增加了8000元;根据标的概况,经咨询多家名表回收店确定商家二手回收价为15000元,店家售出二手价格为18000元。
3、采用鉴定方法:观点一认为采用市场法鉴定,考虑标的无实物直接采用保守价15000元;观点二认为采用市场法,采用18000元的价格更合理;观点三认为涉案手表使用时间仅10个月,市场二手交易并不是很活跃,采用二手市场价格,手表的价格明显偏低,不能准确反映标的基准日现实价格,认为采用成本法,以重置价结合使用时间按规定参考年限进行折旧,鉴定价格更合理;观点四认为该种奢侈品二手市场交易不是太充分,采用二手交易价格,价格明显偏低;按年限进行折旧,由于手表使用年限长且重置价提高,至使鉴定价格偏高,认为采用两种方法的平均值确定标的基准日的现实价格更准确。观点五认为可由侦查机关提供相关询问笔录明确标的综合成新率,采用重置价格乘以综合成新率,采用成本法鉴定,鉴定价格更合理。可见一种标的物在鉴定时可能会涉及到诸多价格,且每一种价格都有其存在的理由。
4、在这个案例中,首先在受理时,强调的是委托方要明确标的的真伪,以及标的物使用状况是否良好,否则,标的鉴定缺少必备条件;其次,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鉴定,最后取平均鉴定价格应是比较科学的办法。如采用市场法,用成本法进行修正,或采用成本法,用市场法进行修正,或者再选用专家咨询法进行修正,鉴定结论更趋客观、合理。
五、灭失物鉴定的难点
由于灭失物价格鉴定是没有实物的价格鉴定,因此,灭失物价格鉴定的难点主要在于:1、标的物难于明确。因为无实物,因此只能根据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确定。而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往往是根据受害人、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材料认定。而有的办案机关在询问当事人、证人时一般没有对标的物真伪、使用状况、等进行详细的描述,因此,经常出现委托鉴定的标的品牌或型号等与市场实际的情况不相符,而导致鉴定条件不具备,无法做出鉴定结论,致使嫌疑人无法追究责任的后果;2、参照物难于确定。因无实物,其外观、技术参数、功能等无法明确,难于确定参照物;3、综合成新率难于把握。标的物成新率的确定仅能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初始购买时间计算,准确性、客观性难于体现;4、标的规格、质量缺乏统一标准。如林产品、农产品、动物制品等灭失物,规格、质量标准不统一,情况难以描述,如作出鉴定,极易产生争议。
六、灭失物鉴定难点的解决办法
灭失物价格鉴定中难点的解决,应区别对待。1、标的明确问题,鉴定人员只能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来进行鉴定,如有需要,可要求委托方补充、完善相关鉴定材料;委托方无法补齐相关材料的,可对其所委托鉴定案件作出中止或终止价格鉴定;2、参照物的选择,只能依靠价格鉴定人员在市场上收集完整的资料来解决;3、标的综合成新率确定,一方面可通过委托方提供的能证明标的使用程度的相关材料来确定,另一方面鉴定人员可根据有关价格鉴定技术规范结合标的相关材料作出合理的判断。3、对于规格、质量标准不统一标的价格鉴定问题,鉴定人员在价格鉴定过程中应充分收集与鉴定标的同批次的实物或要求委托方提供与鉴定标的相类似的实物,以此实物来进行价格调查,通过修正方法,作出合理的价格鉴定结论。■
关键词:涉案灭失物;受理条件;鉴定难点;解决办法
涉案灭失物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违纪、违纪案件中涉及的物理形态己不复存在或下落不明的物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涉案灭失物价格鉴定案件也与日俱增,如珠宝、玉器、首饰、车辆、宠物、电子产品等,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灭失物的价格鉴定是在无实物的情况下开展的价格鉴定,有诸多不确定因素,至使鉴定难度甚大,是对鉴定人员鉴定工作的一种挑战。
一、涉案物品灭失的原因
当前,涉案物品灭失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人为灭失和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灭失。所谓人为灭失是指,涉案嫌疑人通过销赃、丢弃、纵火、熔解、拆拼等手段至使标的灭失;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旱灾、地震、山崩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至使标的灭失。
二、涉案灭失物灭失分类
涉案灭失物的灭失分为两类:全部灭失和部分灭失。全部灭失是指标的的物理形态已不复存在;部分灭失是标的的物理形态部分缺失。
三、涉案灭失物受理的条件
1、委托方明确涉案灭失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购置时间、购置价格;2、明确基准日的状况、新旧程度、使用情况、成分、含量、保质期 限、质量等级、是否符合產品质量标准等影响价格的因素;3、提供受害人对灭失标的的陈述笔录、犯罪嫌疑人对灭失标的的供述笔录、有关涉案灭失物品的相关参数证明、有关涉案灭失物的购销合同及有效凭证。
四、灭失物案例列举
1、标的概况:男式卡地亚蓝气球系列W69012Z4腕表1块,该表精刚表壳,精刚表链,表盘直径42mm,自动上链机械机芯。原产地欧洲。购置时间2013年5月,购买价格40000元,基准日2014年2月,已使用10个月,无实物,可正常使用。
2、价格调查情况:经咨询几家专卖店确定基准日该表全新售价为48000元,比原购置价格增加了8000元;根据标的概况,经咨询多家名表回收店确定商家二手回收价为15000元,店家售出二手价格为18000元。
3、采用鉴定方法:观点一认为采用市场法鉴定,考虑标的无实物直接采用保守价15000元;观点二认为采用市场法,采用18000元的价格更合理;观点三认为涉案手表使用时间仅10个月,市场二手交易并不是很活跃,采用二手市场价格,手表的价格明显偏低,不能准确反映标的基准日现实价格,认为采用成本法,以重置价结合使用时间按规定参考年限进行折旧,鉴定价格更合理;观点四认为该种奢侈品二手市场交易不是太充分,采用二手交易价格,价格明显偏低;按年限进行折旧,由于手表使用年限长且重置价提高,至使鉴定价格偏高,认为采用两种方法的平均值确定标的基准日的现实价格更准确。观点五认为可由侦查机关提供相关询问笔录明确标的综合成新率,采用重置价格乘以综合成新率,采用成本法鉴定,鉴定价格更合理。可见一种标的物在鉴定时可能会涉及到诸多价格,且每一种价格都有其存在的理由。
4、在这个案例中,首先在受理时,强调的是委托方要明确标的的真伪,以及标的物使用状况是否良好,否则,标的鉴定缺少必备条件;其次,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鉴定,最后取平均鉴定价格应是比较科学的办法。如采用市场法,用成本法进行修正,或采用成本法,用市场法进行修正,或者再选用专家咨询法进行修正,鉴定结论更趋客观、合理。
五、灭失物鉴定的难点
由于灭失物价格鉴定是没有实物的价格鉴定,因此,灭失物价格鉴定的难点主要在于:1、标的物难于明确。因为无实物,因此只能根据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确定。而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往往是根据受害人、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材料认定。而有的办案机关在询问当事人、证人时一般没有对标的物真伪、使用状况、等进行详细的描述,因此,经常出现委托鉴定的标的品牌或型号等与市场实际的情况不相符,而导致鉴定条件不具备,无法做出鉴定结论,致使嫌疑人无法追究责任的后果;2、参照物难于确定。因无实物,其外观、技术参数、功能等无法明确,难于确定参照物;3、综合成新率难于把握。标的物成新率的确定仅能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初始购买时间计算,准确性、客观性难于体现;4、标的规格、质量缺乏统一标准。如林产品、农产品、动物制品等灭失物,规格、质量标准不统一,情况难以描述,如作出鉴定,极易产生争议。
六、灭失物鉴定难点的解决办法
灭失物价格鉴定中难点的解决,应区别对待。1、标的明确问题,鉴定人员只能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来进行鉴定,如有需要,可要求委托方补充、完善相关鉴定材料;委托方无法补齐相关材料的,可对其所委托鉴定案件作出中止或终止价格鉴定;2、参照物的选择,只能依靠价格鉴定人员在市场上收集完整的资料来解决;3、标的综合成新率确定,一方面可通过委托方提供的能证明标的使用程度的相关材料来确定,另一方面鉴定人员可根据有关价格鉴定技术规范结合标的相关材料作出合理的判断。3、对于规格、质量标准不统一标的价格鉴定问题,鉴定人员在价格鉴定过程中应充分收集与鉴定标的同批次的实物或要求委托方提供与鉴定标的相类似的实物,以此实物来进行价格调查,通过修正方法,作出合理的价格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