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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时期,各地社会重构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均需款甚亟。湖北省政府在财政困顿的常态背景下,将公产的支配和使用作为缓解财政拮据的重举措。政府通过抵押公产获取银行贷款,依规竞标发租优质公产,公开招标变卖破旧公产,为重建社会经济秩序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然而,囿于公产管理机构缺少强制执行权,加之部分公务机关和个人对公产的强行占用,政府机构支配、使用公产的两难状态和尴尬处境随之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