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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2日.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南谯分局,应当事人申请,解放思想,为农民宇尔兵和胡大民两人颁发一份企业名称为“滁州市南谯区绿园蔬菜经济合作社”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蔬菜种植、销售”。为深入了解这个农业合作社的真实情况,最近笔者进行了专题调查,农民的实践给了我们很多真知和有益启示.也提出了值得探讨的深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