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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使得检律关系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视域。通过对当前司法实践中检律关系的透视以及分析阻碍检律关系良性互动的因素可发现,从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检律关系必须被信仰的理念更新到完善检律之间信任机制的建设,从建立健全检律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到保障法律赋予律师的执业权利、完善救济措施及多元化惩戒制度,是检律关系走向和谐的必由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