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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自20世纪90年代《儿童权利公约》发布,以及联合国"儿童友好城市倡议"(Child-Friendly City Initiative,CFC)推出以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开始考虑儿童的权益保护和健康发展。目前,世界上已经获得"儿童友好城市"(CFC,Child Friendly Cities)国际秘书处认证的城市和地区有400多个,如慕尼黑、代尔夫特、墨尔本、首尔、伦敦等城市,国内深圳、成都等城市也针对儿童友好展开了一系列实践活动。国内外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主要围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手册》中对于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的要求展开建设实践。公约最先规定了儿童最基本的四项权利: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指导手册又根据公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