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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学说及其立法。认为要认定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应兼顾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标准。在形式要件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认定都有影响。在实质要件上,应考虑到挂名股东是否有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对认定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也有重要意义。同时,提出要运用股权信托关系来梳理二者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