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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贵州、云南、广西、湖南、四川、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本次抽查中有17种产品标签标注单项不合格,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注质量等级等,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