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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自2010年开始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坚持以“乡土气息、景观风貌、美丽元素”为方向,以“建设风格乡土化、基础设施生态化、环境提升多绿化、特色培育重文化、服务设施景点化、产业发展融合化”的要求,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全县景区化相融合,体现村庄与山水的有机交融、乡村特色、文化韵味,较好地推进了“秀水家园、美丽乡村”建设,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