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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2日财税[2013]106号文正式发布后,明确了对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实行差额征税,这就大大降低了融资租赁企业的税负,使售后回租交易又迎来了真正的春天,也使融资性售后回租成为一些资产优良但缺少流动资金的企业的另一种便捷融资模式。本文主要探讨"营改增"新政后,融资性售后回租为企业融资带来的优势,以及运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