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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和2012年7月18日福建省政府和教育厅分别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以试点改革引领中小学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2)42号),要求2012年底前,所有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划要求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任何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调整课程计划,明确提出“切实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