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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对黑河市建华林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并与2001年森林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同时针对建华林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并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黑河市;森林资源;林地面积;林木蓄积
1.自然地理概况
建华林场位于北安市北部。地理座标是东经126°28′47″-126°47′28″,北纬48°18′42″-48°26′05″,地处小兴安岭的西南麓,是小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的中间地带,属丘陵漫岗冲积平原区。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夏短温湿多雨。年最高气温37.6℃,最低气温-42.2℃,无霜期115天。
2.森林资源现状
2.1各类土地面积
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3654.0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7.59%;灌木林地15.4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2%;未成林造林地144.6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09%;无立木林地面积39.8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30%;宜林地面积23.5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8%;辅助生产用地面积9362.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0.70%;苗圃地3.1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2%。
2.2森林及林木蓄积
全场活立木总蓄积为193556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193413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9.93%;散生木蓄积143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0.07%。
2.3林种结构
全场有林地面积3390.54公顷,蓄积193413立方米。其中用材林面积468.25公顷,蓄积48519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蓄积的13.81%和25.09%;防护林面积为2922.29公顷,蓄积144894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蓄积的86.19%和74.91%。
2.4各龄组结构
有林地面积按龄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近熟林,面积1635.31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48.23%;其次是幼龄林,面积871.8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25.72%;面积最小的是成熟林,面积282.4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8.33%。有林地按龄组分布:蓄积最大的是近熟林,为124965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64.61%;其次是中龄林,为34693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17.94%;蓄积最小的是幼龄林,蓄积8061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4.17%。
2.5各森林类别资源现状
(1)生态公益林,全场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为3009.85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为2127.09公顷,占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的70.67%,全部为有林地;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为882.76公顷,占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的29.33%。一般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面积795.2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90.08%;灌木林地面积15.43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75%;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3.19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2.63%;无立木林地面积39.81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4.51%;宜林地面积9.13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03%。(2)商品林,该场商品林地面积3631公顷,其中有林地731.78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20.15%;未成林造林地121.46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3.35%;苗圃地3.15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0.23%;宜林地14.41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0.40%;辅助生产用地2755.08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75.87%。
3.森林资源动态分析
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是采用调查技术标准一致两期资料,在相同的可比范围内,通过对两次调查期间各土地类型、面积、蓄积、起源、龄组的变化,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变化原因,对经营效果做出综合评价,预测森林资源发展变化趋势,为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提供依据。
3.1资源动态变化
3.1.1各地类面积变化
在可比范围内有林地面积增加,森林覆被率由22.72%提高到27.59%,提高了4.87%。
(1)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增加642.63公顷,灌木林地面积增加15.3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增加112.08公顷,苗圃地减少1.85公顷,无立木林地增加39.65公顷,疏林地面积减少1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减少144.05公顷,辅助生产用地面积减少662.31公顷。
(2)前期地类变迁过程及原因。
有林地增加是与近几年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有关,部分辅助生产用地通过造林等方式变为有林地;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以来,适合灌木林生长的地方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和保护;当年的未成林造林地达到成了标准,变为人工林;宜林荒山荒地通过造林等方式变为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的增加主要是造林失败地。
3.1.2各类蓄积变化
合理的森林龄组结构,是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础,是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基本条件。通过十年的经营,各龄组面积变化如下:
前期活立木总蓄积为128545立方米,后期为192791立方米,十一年共增加64246立方米。前期森林每公顷蓄积为55.84立方米,后期为57.04立方米。 疏林地蓄积:前期17立方米,后期没有。散生木蓄积:前期为760立方米,后期为142立方米,十一年共减少618立方米。
3.2经营效果评价
(1)各地类面积情况:从各地类变化看,随着国家对林业重视,有林地面积增加,无林地面积减少。
(2)林分龄组结构合理性评价:2001年各龄组蓄积结构是:1∶6.8∶0.6∶0∶0,2012年各龄组蓄积结构是:1∶4.3∶15.5∶3.2∶0。通过11年的生产活动,各龄组结构调整虽然不合理,但比前期有很大改变。
(3)从两期林分因子比较情况看:通过近11年的变化,林分因子比上期有所改变。通过对单位面积上的蓄积提高的分析,每公顷蓄积增加1.2立方米,说明林分疏密度、平均高度、平均胸径上升。
(4)从人工林及未成林造林地现状特点看:近几年加大了对人工林抚育管理力度,使人工林的每公顷密度向合理的方向发展,人工林年生长量增加了,蓄积量增大。通过对国有造林的改制,实行股份制造林。造林的质量提高了,管理力度增大了,使未成林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都比原来提高了。使森林经营向良性转变。
4.经营利用意见
4.1森林分类
建华林场部分有林地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是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以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必须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地依法严加管护,禁止一切商业性采伐活动,杜绝人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干扰和破坏;同时,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内的其他无立木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取以封山育林为主,适地适树进行造林;坚决杜绝在禁伐区内毁林开荒,并对过去已经发生的毁林开垦的要限期退耕还林。另外要继续加强管护点及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制订了一整套管护制度。
4.2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资源保护
(1)加强管理,继续减少非正常消耗量,更新造林及抚育管理。
(2)天然保护,由于天然林比人工林具有生物种类多、生态功能强、木材质量好等特点,因此,该场要加强培育和保护天然林工作。
(3)植物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该场管护面积3308.94公顷。植物资源有乔木、下木、草本、藓类等。乔木的多少、种类、好坏直接影响到森林的蓄积,森林蓄积越多,林场的资源就越好。动物资源有兔、狐狸、野鸡、野鸭、狍子、野猪、等以及各种鸟类等。对进行非法打猎活动,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湿地资源保护,近几年国家对水湿地逐年重视起来。现在只限于现有的水湿地,积极宣传《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制止放牧、烧荒、开垦等一切损坏湿地的行为。
【关键词】黑河市;森林资源;林地面积;林木蓄积
1.自然地理概况
建华林场位于北安市北部。地理座标是东经126°28′47″-126°47′28″,北纬48°18′42″-48°26′05″,地处小兴安岭的西南麓,是小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的中间地带,属丘陵漫岗冲积平原区。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夏短温湿多雨。年最高气温37.6℃,最低气温-42.2℃,无霜期115天。
2.森林资源现状
2.1各类土地面积
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3654.0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7.59%;灌木林地15.4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2%;未成林造林地144.6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09%;无立木林地面积39.8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30%;宜林地面积23.5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8%;辅助生产用地面积9362.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0.70%;苗圃地3.1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2%。
2.2森林及林木蓄积
全场活立木总蓄积为193556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193413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9.93%;散生木蓄积143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0.07%。
2.3林种结构
全场有林地面积3390.54公顷,蓄积193413立方米。其中用材林面积468.25公顷,蓄积48519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蓄积的13.81%和25.09%;防护林面积为2922.29公顷,蓄积144894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蓄积的86.19%和74.91%。
2.4各龄组结构
有林地面积按龄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近熟林,面积1635.31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48.23%;其次是幼龄林,面积871.8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25.72%;面积最小的是成熟林,面积282.4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8.33%。有林地按龄组分布:蓄积最大的是近熟林,为124965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64.61%;其次是中龄林,为34693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17.94%;蓄积最小的是幼龄林,蓄积8061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4.17%。
2.5各森林类别资源现状
(1)生态公益林,全场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为3009.85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为2127.09公顷,占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的70.67%,全部为有林地;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为882.76公顷,占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的29.33%。一般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面积795.2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90.08%;灌木林地面积15.43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75%;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3.19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2.63%;无立木林地面积39.81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4.51%;宜林地面积9.13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03%。(2)商品林,该场商品林地面积3631公顷,其中有林地731.78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20.15%;未成林造林地121.46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3.35%;苗圃地3.15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0.23%;宜林地14.41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0.40%;辅助生产用地2755.08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75.87%。
3.森林资源动态分析
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是采用调查技术标准一致两期资料,在相同的可比范围内,通过对两次调查期间各土地类型、面积、蓄积、起源、龄组的变化,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变化原因,对经营效果做出综合评价,预测森林资源发展变化趋势,为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提供依据。
3.1资源动态变化
3.1.1各地类面积变化
在可比范围内有林地面积增加,森林覆被率由22.72%提高到27.59%,提高了4.87%。
(1)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增加642.63公顷,灌木林地面积增加15.3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增加112.08公顷,苗圃地减少1.85公顷,无立木林地增加39.65公顷,疏林地面积减少1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减少144.05公顷,辅助生产用地面积减少662.31公顷。
(2)前期地类变迁过程及原因。
有林地增加是与近几年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有关,部分辅助生产用地通过造林等方式变为有林地;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以来,适合灌木林生长的地方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和保护;当年的未成林造林地达到成了标准,变为人工林;宜林荒山荒地通过造林等方式变为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的增加主要是造林失败地。
3.1.2各类蓄积变化
合理的森林龄组结构,是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础,是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基本条件。通过十年的经营,各龄组面积变化如下:
前期活立木总蓄积为128545立方米,后期为192791立方米,十一年共增加64246立方米。前期森林每公顷蓄积为55.84立方米,后期为57.04立方米。 疏林地蓄积:前期17立方米,后期没有。散生木蓄积:前期为760立方米,后期为142立方米,十一年共减少618立方米。
3.2经营效果评价
(1)各地类面积情况:从各地类变化看,随着国家对林业重视,有林地面积增加,无林地面积减少。
(2)林分龄组结构合理性评价:2001年各龄组蓄积结构是:1∶6.8∶0.6∶0∶0,2012年各龄组蓄积结构是:1∶4.3∶15.5∶3.2∶0。通过11年的生产活动,各龄组结构调整虽然不合理,但比前期有很大改变。
(3)从两期林分因子比较情况看:通过近11年的变化,林分因子比上期有所改变。通过对单位面积上的蓄积提高的分析,每公顷蓄积增加1.2立方米,说明林分疏密度、平均高度、平均胸径上升。
(4)从人工林及未成林造林地现状特点看:近几年加大了对人工林抚育管理力度,使人工林的每公顷密度向合理的方向发展,人工林年生长量增加了,蓄积量增大。通过对国有造林的改制,实行股份制造林。造林的质量提高了,管理力度增大了,使未成林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都比原来提高了。使森林经营向良性转变。
4.经营利用意见
4.1森林分类
建华林场部分有林地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是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以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必须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地依法严加管护,禁止一切商业性采伐活动,杜绝人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干扰和破坏;同时,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内的其他无立木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取以封山育林为主,适地适树进行造林;坚决杜绝在禁伐区内毁林开荒,并对过去已经发生的毁林开垦的要限期退耕还林。另外要继续加强管护点及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制订了一整套管护制度。
4.2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资源保护
(1)加强管理,继续减少非正常消耗量,更新造林及抚育管理。
(2)天然保护,由于天然林比人工林具有生物种类多、生态功能强、木材质量好等特点,因此,该场要加强培育和保护天然林工作。
(3)植物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该场管护面积3308.94公顷。植物资源有乔木、下木、草本、藓类等。乔木的多少、种类、好坏直接影响到森林的蓄积,森林蓄积越多,林场的资源就越好。动物资源有兔、狐狸、野鸡、野鸭、狍子、野猪、等以及各种鸟类等。对进行非法打猎活动,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湿地资源保护,近几年国家对水湿地逐年重视起来。现在只限于现有的水湿地,积极宣传《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制止放牧、烧荒、开垦等一切损坏湿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