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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赵先生来信摘要:我们村在修建村委会办公室和村文化活动室时,所使用的砖瓦等建筑材料都是从邻村的一家砖瓦厂赊来的,两年多了也没有将欠款还清。最近,这家砖瓦厂清理债务,索要甚紧,而村里又一时拿不出钱来偿还,村委会便研究将紧靠砖瓦厂的一块旱田转让给砖瓦厂,以此抵销欠款,并与砖瓦厂达成了协议。当这个协议提交给村民大会讨论时,却遭到村民们的强烈反对,而村委会的几位主要领导却反复解释说,转让土地抵销债务这是万全之策,只能这么做,这不会损害村民的利益,并执意要以田抵债。请问:村委会可以将这块旱田转让给砖瓦厂,用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