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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应运而生.网络虚拟财产权具备权利的支配性特征,因此网络虚拟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应适用物权规则.虽然《民法总则》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民事权利保护的对象,但我国《继承法》并未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进行规定.据此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是我国《继承法》修改中难以回避的议题之一.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可继承的财产利益,还应当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继承违反用户协议、网络虚拟财产侵犯用户隐私权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利益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