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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教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及犯罪特殊预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工作仍然存在着执行主体不明确、审前调查工作不完善、基层司法所压力过大、对社区服刑人员行为的监管能力弱化等问题。文章从明确执行主体、扩大适用对象范围、丰富矫正措施、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作用、建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方面进行探析,以期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