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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要进一步明确导师制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应用的重要意义,又要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落实,使党建导师制度成为党建创新的亮点。
关键词 党建 导师制 设计 总结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全国第21次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指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是党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建创新理论的探索与实践。会议指出,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都要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环境新节奏,进一步明确党组织职责任务,创新基层党建示范,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拓展党组织服务领域,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实现高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方位、立体化覆盖。这次会议既总结过去一年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又对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确定新的目标、部署新的任务,当然也为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创新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和创新视野。其实,近年来高等学校学生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学生党员的数量提高的同时,如何加强质量建设,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和新课题,需要我们进行理论创新和不断实践,进行探索和创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21次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建理论创新及其创新实践,探索“符合当前党情、具有高校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高校学生党建新载体新模式,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高校学生党建的“全覆盖”和“全员化”。 笔者以多年基层党建工作经历和调查研究,可以将英国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创的“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探索建立“学生党建导师”制度,以老师带学生、学生带学生等形式建立相对固定的帮扶和共同进步机制。当然,这一创新思维已有一些高校开展了理论探索和实践,例如武汉科技大学的余淑君教授就针对高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模式提出了很多新思路;上海电力学院的纪晓黎硕士针对教师担任学生党建导师开展了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发表;四川农业大学的胡永波就党建导师制的具体实施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广东农工商职院的赵锦权处长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了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三全”机制,等等。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结合笔者自身研究的实际和工作实际,认为所谓“学生党建导师” 是指高校基层党组织(二级学院党总支或学系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根据安排在本支部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比例遴选优秀教师党员或党务干部在“双向选择、共同提高”的原则基础上,以被帮扶党员的不同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个人需求、发展弱点等出发,从思想引导、政治帮扶、人格塑造、生活习惯、心理健康、专业学习、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教育、引导、管理与服务,从而探索一种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并把“如何发挥党员教师的先进性”与“学生党员的素质提升、能力提升与培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两项工作的无缝对接,科学高效。
1 “学生党建导师制”实践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为什么要进行高校党建工作创新,为什么要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引入英国的“导师制”,这些问题是逻辑的起点,也是理论的先导,是做好这项工作意义的解读,必须要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认识。笔者认为,“学生党建导师制”实践的的意义可以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加以解读、把握和认识,其对党建理论创新和实践内容丰富的意义不言而喻。
1.1 理论创新意义
理论是指人们在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对社会和自然现象、知识,按照已有的实践经验和认知程度,进行总结提炼、丰富发展,并经由一般化、常态化与演绎、推理、完善等方法,进行更加合乎逻辑的推论性总结。一般理解,理论的创新必须要在原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而充分的实践才能成功,或者才能衍生新的理论概念。那么,我们把英国的“导师制”(综合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特别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来,其理论基础和理论指导又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党的建设理论。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必须紧紧抓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紧密联系组织工作实际,把握重点,深刻领会,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规律的认识,打牢做好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切实增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迫切要求,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第20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指出:“高校是教育培养青年人才的重要园地,也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青年的重要思想阵地。高校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为建设能够培养高质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是导师制的基础理论。“导师制”(tutorial system)起源于英国,是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首创。“导师制”(tutorial system)在世界各地高校的广泛推广应用与发展创新,不仅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也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提供了新视角、带来了新机遇。
综上所述,导师制的理论和党建创新的需求是有共同需求的,我们必须紧紧把握全国第21次高等学校党建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高校党建创新的重要意义和历史任务。我们还必须从服务高校人才培养、服务高校改革发展这个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高校学生党建创新的目的、意义、做法、目标等具体事宜,切实推进高校党建理论创新,丰富党建内容和高校党建的载体,并从理论层面为党建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1.2 现实意义解读 笔者认为,将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试行“学生党建导师制”,推动党建载体创新,丰富党员教育内容,提高党员教育效果,让广大师生党员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最重要的意义,最根本的落脚点应该是推动具体的工作,让大家有“看得见、摸得着”的真正进步与提高。从现实意义角度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工作载体。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各级各类高校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时期到来,改革深入、连年扩招、体制转换、机制变化、生源质量变化等问题的出现,高校党委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好要求,如何顺应时代潮流,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把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并顺利处理和解决好党支部设置不稳定、支部结构不合理、支部生活不规范、支部规模偏大、组织生活单调传统、党员教育常态化不够、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不规范、党员数量和质量不对称,党员结构不够合理和再教育缺乏、党员先进性体现下降等问题,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任务和新难题。笔者认为,我们必须采取新的方法或者是党员教育管理模式,以及切实有效的形式解决好这个问题。经过反复调研,笔者认为选择一批德才兼备、素质高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员的“党建导师”,将原来在教学领域广泛应用的导师制的工作模式、方法引入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应该会有效果。二是提高工作效率。目前,经笔者及其课题组的调研,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人选有以下几类:政治辅导员、高校教师、党务干部和优秀学生,党建的具体组织工作也由党支部书记去完成。但是,笔者调研中也从中发现了许多弊端。辅导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除了担任学生支部书记外,自身还承担了其他教学、管理、科研、地方服务等大量工作。他们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加之个人的精力有限,难免会有工作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的情况。然而,支部书记由优秀学生兼任的,则容易出现缺乏权威性等自身局限性,容易出现把关不严、要求不高、力度不够等履职不到位情况。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引入导师制,不仅可以缓解各方压力,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和提高学生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丰富工作内容。党建工作的内容是党的组织制度赋予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与使命。一般认为,组织原则赋予的内容可定位为“规定动作”,那么如何做好做精彩“自选动作”就是各级党组织党建创建的关键所在了。笔者认为实施党建导师制,畅通党员教师直接参与学生党建的渠道、途径,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尝试建立师生党建良性互动和共赢机制,充分发挥支部和党员的两个先进性作用,整合学校党建工作的力量,可以较好地改善支部活动流于形式、支部生活空洞乏味的不良现象,促进党支部的活力和发展。
2 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基本原则
所谓原则,就是从事某项工作、做好某件事情必须要遵守和约定俗成的准则。笔者认为,将“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度,把这件好事情办好,就必须要坚持一些基本的应用原则。经过反复的调研和研究,笔者认为,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需要坚持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补充、务实、推动”的基本原则。如何贯彻这些原则,是做好党建导师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其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做好很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原则条件。但是,相对于我们学生党建导师制来说,意义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导师遴选环节。要根据高校的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科学有效的工作和监督程序,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二是导师工作环节。笔者认为,学生党建导师对联系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与其他学生在教学、科研、实习、实践、综合评定等方面要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努力营造一种积极的、科学和谐的、公平公正的健康成长环境。
2.2 坚持“补充、务实、推动”的原则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有很多好的做法和载体,应该说整体上是非常成功的。所以,我们试行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不能否定一切,不能大包大揽,什么事情和任务都揽过来,更不能替代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委员或者党建联系人的职责,要适可而止,要正确处理好学生党建导师与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党建联系人、党小组长的各种关系,实事求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维护学生党建工作整体的协调和稳定。其次,我们还要制定科学的、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让学生党建导师在支部建设和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切实发挥作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3 实施载体设计
2012年9月开始,笔者及其课题组在丽水学院某二级学院学系党支部开始试行党建导师制,探索党建导师制度的经验。首期,共选拔19位教师党员担任“导师”,于2012年11月全部上岗到位,开始履职。我们争取通过这种工作实践,努力实现“教师党员先进性得以发挥,学生得到锻炼机会、党员实现服务功能和学校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的多方受益的目标与效果。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学生党建的新方法、新途径,扎实组织实施,切实争取实效,实现理论和工作实践的双重创新。
3.1 遴选导师
导师是本次科学试验中最非常关键、最重要的环节和人物因素。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是要遴选好导师,把真正热心学生工作、热衷党务工作、熟悉学生基本情况的优秀党员教师选报到党建导师队伍中来,才是问题关键。笔者认为,党建导师的遴选、任用机制最好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其主要选拔程序如下:①制定遴选方案→②公布方案→③组织报名→④资格审查→⑤党组织审批→⑥公示→⑦聘用。首先由所在党组织(分党委或党总支)制定遴选方案,并及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让广大党员教师知晓;二是组织广大党员教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三是党组织对所有报名的党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开具是否有资格担任党建导师的证明;四是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党建导师的人选和党建导师及其学生的联系情况,并给予公布,征求党内意见;五是发文公布结果,并同时公布结对联系情况和党建导师的职责。 3.2 导师培训
党建导师大多为党员教师或基层党务干部,平时和学生接触的机会也不一定会很多,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也就不一定了解和掌握,所以,在党建导师上任前,一定要组织导师进行专业培养,让他们知道“自己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需要履行什么样的职责”、“需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等问题,一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强化工作效果。
(1)理论层面。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和基础。理论问题也是方向问题,如果当代大学生理论知识缺乏,将很有可能导致其失去前进过程中的方向。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导师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理解,使其理论上的清醒达到政治上的坚定,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学生、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通过理论指导实践活动的开展。
(2)实践层面。“党建导师制”工作对学生党员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因为他们对导师制很熟悉,但对党建导师制很陌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学生有肯能对这项工作很感兴趣,积极性很高,但同时又怕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实践指导与理论支撑,导致党建工作上可能无从着手,在遇到突发状况和新问题的时候不能合理、有效地解决。所以,要对导师进行实践方面的指导,并创造实践岗位,为党建导师的提升和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要通过这样的实践训练,让党建导师熟悉情况、了解情况,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3)主体意识的引导。要主动引导,尤其是党员主体意识的积极引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探索主体意识引导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培养他们不断创新的能力,让他们积极锻炼,不断发展,班主任、辅导员和实验员不必管得过细、过多, 做到“放手不放任”、“指导不包办”。
(4)定期交流。由于“党建导师制”工作模式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供参考,所以党建导师要善于总结、善于交流,定期召开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经验交流会,通过交流会、个别谈心和网络交流,沟通思想、互动工作、取长补短,以达到相互启发、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3.3 建立考核措施
(1)自评环节。党建导师根据一学年工作情况,填写《党建导师考核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承担的主要工作,在岗时间的工作及业务开展情况,工作心得。
(2)测评环节。由党组织及其相关人员组织“党建导师”指导的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代表(不少于学生人数的1/3),进行民主测评。
(3)党支部考核。由学生党支部根据上述三个方面的测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建导师”人员总人数的40%。
关键词 党建 导师制 设计 总结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全国第21次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指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是党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建创新理论的探索与实践。会议指出,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都要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环境新节奏,进一步明确党组织职责任务,创新基层党建示范,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拓展党组织服务领域,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实现高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方位、立体化覆盖。这次会议既总结过去一年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又对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确定新的目标、部署新的任务,当然也为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创新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和创新视野。其实,近年来高等学校学生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学生党员的数量提高的同时,如何加强质量建设,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和新课题,需要我们进行理论创新和不断实践,进行探索和创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21次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建理论创新及其创新实践,探索“符合当前党情、具有高校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高校学生党建新载体新模式,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高校学生党建的“全覆盖”和“全员化”。 笔者以多年基层党建工作经历和调查研究,可以将英国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创的“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探索建立“学生党建导师”制度,以老师带学生、学生带学生等形式建立相对固定的帮扶和共同进步机制。当然,这一创新思维已有一些高校开展了理论探索和实践,例如武汉科技大学的余淑君教授就针对高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模式提出了很多新思路;上海电力学院的纪晓黎硕士针对教师担任学生党建导师开展了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发表;四川农业大学的胡永波就党建导师制的具体实施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广东农工商职院的赵锦权处长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了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三全”机制,等等。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结合笔者自身研究的实际和工作实际,认为所谓“学生党建导师” 是指高校基层党组织(二级学院党总支或学系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根据安排在本支部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比例遴选优秀教师党员或党务干部在“双向选择、共同提高”的原则基础上,以被帮扶党员的不同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个人需求、发展弱点等出发,从思想引导、政治帮扶、人格塑造、生活习惯、心理健康、专业学习、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教育、引导、管理与服务,从而探索一种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并把“如何发挥党员教师的先进性”与“学生党员的素质提升、能力提升与培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两项工作的无缝对接,科学高效。
1 “学生党建导师制”实践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为什么要进行高校党建工作创新,为什么要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引入英国的“导师制”,这些问题是逻辑的起点,也是理论的先导,是做好这项工作意义的解读,必须要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认识。笔者认为,“学生党建导师制”实践的的意义可以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加以解读、把握和认识,其对党建理论创新和实践内容丰富的意义不言而喻。
1.1 理论创新意义
理论是指人们在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对社会和自然现象、知识,按照已有的实践经验和认知程度,进行总结提炼、丰富发展,并经由一般化、常态化与演绎、推理、完善等方法,进行更加合乎逻辑的推论性总结。一般理解,理论的创新必须要在原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而充分的实践才能成功,或者才能衍生新的理论概念。那么,我们把英国的“导师制”(综合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特别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来,其理论基础和理论指导又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党的建设理论。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必须紧紧抓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紧密联系组织工作实际,把握重点,深刻领会,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规律的认识,打牢做好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切实增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迫切要求,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第20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指出:“高校是教育培养青年人才的重要园地,也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青年的重要思想阵地。高校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为建设能够培养高质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是导师制的基础理论。“导师制”(tutorial system)起源于英国,是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首创。“导师制”(tutorial system)在世界各地高校的广泛推广应用与发展创新,不仅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也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提供了新视角、带来了新机遇。
综上所述,导师制的理论和党建创新的需求是有共同需求的,我们必须紧紧把握全国第21次高等学校党建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高校党建创新的重要意义和历史任务。我们还必须从服务高校人才培养、服务高校改革发展这个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高校学生党建创新的目的、意义、做法、目标等具体事宜,切实推进高校党建理论创新,丰富党建内容和高校党建的载体,并从理论层面为党建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1.2 现实意义解读 笔者认为,将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试行“学生党建导师制”,推动党建载体创新,丰富党员教育内容,提高党员教育效果,让广大师生党员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最重要的意义,最根本的落脚点应该是推动具体的工作,让大家有“看得见、摸得着”的真正进步与提高。从现实意义角度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工作载体。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各级各类高校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时期到来,改革深入、连年扩招、体制转换、机制变化、生源质量变化等问题的出现,高校党委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好要求,如何顺应时代潮流,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把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并顺利处理和解决好党支部设置不稳定、支部结构不合理、支部生活不规范、支部规模偏大、组织生活单调传统、党员教育常态化不够、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不规范、党员数量和质量不对称,党员结构不够合理和再教育缺乏、党员先进性体现下降等问题,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任务和新难题。笔者认为,我们必须采取新的方法或者是党员教育管理模式,以及切实有效的形式解决好这个问题。经过反复调研,笔者认为选择一批德才兼备、素质高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员的“党建导师”,将原来在教学领域广泛应用的导师制的工作模式、方法引入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应该会有效果。二是提高工作效率。目前,经笔者及其课题组的调研,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人选有以下几类:政治辅导员、高校教师、党务干部和优秀学生,党建的具体组织工作也由党支部书记去完成。但是,笔者调研中也从中发现了许多弊端。辅导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除了担任学生支部书记外,自身还承担了其他教学、管理、科研、地方服务等大量工作。他们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加之个人的精力有限,难免会有工作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的情况。然而,支部书记由优秀学生兼任的,则容易出现缺乏权威性等自身局限性,容易出现把关不严、要求不高、力度不够等履职不到位情况。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引入导师制,不仅可以缓解各方压力,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和提高学生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丰富工作内容。党建工作的内容是党的组织制度赋予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与使命。一般认为,组织原则赋予的内容可定位为“规定动作”,那么如何做好做精彩“自选动作”就是各级党组织党建创建的关键所在了。笔者认为实施党建导师制,畅通党员教师直接参与学生党建的渠道、途径,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尝试建立师生党建良性互动和共赢机制,充分发挥支部和党员的两个先进性作用,整合学校党建工作的力量,可以较好地改善支部活动流于形式、支部生活空洞乏味的不良现象,促进党支部的活力和发展。
2 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基本原则
所谓原则,就是从事某项工作、做好某件事情必须要遵守和约定俗成的准则。笔者认为,将“导师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度,把这件好事情办好,就必须要坚持一些基本的应用原则。经过反复的调研和研究,笔者认为,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需要坚持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补充、务实、推动”的基本原则。如何贯彻这些原则,是做好党建导师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其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做好很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原则条件。但是,相对于我们学生党建导师制来说,意义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导师遴选环节。要根据高校的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科学有效的工作和监督程序,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二是导师工作环节。笔者认为,学生党建导师对联系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与其他学生在教学、科研、实习、实践、综合评定等方面要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努力营造一种积极的、科学和谐的、公平公正的健康成长环境。
2.2 坚持“补充、务实、推动”的原则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有很多好的做法和载体,应该说整体上是非常成功的。所以,我们试行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不能否定一切,不能大包大揽,什么事情和任务都揽过来,更不能替代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委员或者党建联系人的职责,要适可而止,要正确处理好学生党建导师与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党建联系人、党小组长的各种关系,实事求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维护学生党建工作整体的协调和稳定。其次,我们还要制定科学的、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让学生党建导师在支部建设和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切实发挥作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3 实施载体设计
2012年9月开始,笔者及其课题组在丽水学院某二级学院学系党支部开始试行党建导师制,探索党建导师制度的经验。首期,共选拔19位教师党员担任“导师”,于2012年11月全部上岗到位,开始履职。我们争取通过这种工作实践,努力实现“教师党员先进性得以发挥,学生得到锻炼机会、党员实现服务功能和学校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的多方受益的目标与效果。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学生党建的新方法、新途径,扎实组织实施,切实争取实效,实现理论和工作实践的双重创新。
3.1 遴选导师
导师是本次科学试验中最非常关键、最重要的环节和人物因素。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是要遴选好导师,把真正热心学生工作、热衷党务工作、熟悉学生基本情况的优秀党员教师选报到党建导师队伍中来,才是问题关键。笔者认为,党建导师的遴选、任用机制最好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其主要选拔程序如下:①制定遴选方案→②公布方案→③组织报名→④资格审查→⑤党组织审批→⑥公示→⑦聘用。首先由所在党组织(分党委或党总支)制定遴选方案,并及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让广大党员教师知晓;二是组织广大党员教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三是党组织对所有报名的党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开具是否有资格担任党建导师的证明;四是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党建导师的人选和党建导师及其学生的联系情况,并给予公布,征求党内意见;五是发文公布结果,并同时公布结对联系情况和党建导师的职责。 3.2 导师培训
党建导师大多为党员教师或基层党务干部,平时和学生接触的机会也不一定会很多,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也就不一定了解和掌握,所以,在党建导师上任前,一定要组织导师进行专业培养,让他们知道“自己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需要履行什么样的职责”、“需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等问题,一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强化工作效果。
(1)理论层面。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和基础。理论问题也是方向问题,如果当代大学生理论知识缺乏,将很有可能导致其失去前进过程中的方向。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导师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理解,使其理论上的清醒达到政治上的坚定,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学生、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通过理论指导实践活动的开展。
(2)实践层面。“党建导师制”工作对学生党员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因为他们对导师制很熟悉,但对党建导师制很陌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学生有肯能对这项工作很感兴趣,积极性很高,但同时又怕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实践指导与理论支撑,导致党建工作上可能无从着手,在遇到突发状况和新问题的时候不能合理、有效地解决。所以,要对导师进行实践方面的指导,并创造实践岗位,为党建导师的提升和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要通过这样的实践训练,让党建导师熟悉情况、了解情况,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3)主体意识的引导。要主动引导,尤其是党员主体意识的积极引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探索主体意识引导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培养他们不断创新的能力,让他们积极锻炼,不断发展,班主任、辅导员和实验员不必管得过细、过多, 做到“放手不放任”、“指导不包办”。
(4)定期交流。由于“党建导师制”工作模式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供参考,所以党建导师要善于总结、善于交流,定期召开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经验交流会,通过交流会、个别谈心和网络交流,沟通思想、互动工作、取长补短,以达到相互启发、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3.3 建立考核措施
(1)自评环节。党建导师根据一学年工作情况,填写《党建导师考核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承担的主要工作,在岗时间的工作及业务开展情况,工作心得。
(2)测评环节。由党组织及其相关人员组织“党建导师”指导的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代表(不少于学生人数的1/3),进行民主测评。
(3)党支部考核。由学生党支部根据上述三个方面的测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建导师”人员总人数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