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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诸多高层商住楼犹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由于高层商住楼档次高,功能复杂,火灾隐患比较多。近年来,高层商住楼发生火灾的案例也是比较多见,因此,如何充分发挥消防电气的功能,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是搞好高层商住楼消防电气设计是关键。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构成独立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规》;《高层建筑民用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以下简称《规范》中有关篇章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构成独立系统,专设控制中心。自设备管理系统(BAS)80年代初期引进我国,由于BAS系统具有综合监视、控制和记录功能,许多高层民用建筑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纳入BAS,作为BAS一个子系统,整个系统的动作通过综合网络结构来实现。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我认为,在保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性的前提下,只在其控制中心与BAS系统监控中心通过之间的接口,建立信息传递关系,使两者同时具有状态监视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按事先编好的程序,实现操作权转移,做到可以完全摆脱综合网络下独立工作。
二、火灾探测器的布置
在高层商住楼中,火灾探测器设计中往往与风管、风口、灭火喷头、灯具等布置有矛盾,除火灾探测器布置满足有关规范外,还应按照以下原则设计:探测器空调送风口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灯具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至灭火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
《规范》中对烟、温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作了明确规定,但正常场所探测器正方形布置时,探测器的间距没有正面回答,按《规范》附录二探测器安装距离极限曲线分析,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应小于7.7m,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应小于4.5m。
感烟、温探测器混合布置场所,由于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仅为感烟探测器的1/3左右,常见的成对布置方案可能造成感温探测器保护真空,应该按规范要求确定探测器的数量及布置。
气体灭火、防火卷帘探测器以接入大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宜。对于防火卷帘探测器,应充分利用探测器的保护范围,探测器布置于距防火卷帘3m左右的位置。
报警系统回路应预留火灾探测器数量,以便房间功能改变时增加扩充。
三、消防专用电话
现行规范对消防电话只有配置要求,没有详谈系统的构成。我认为消防控制中心应设置专用消防电话总机;消防泵房、通风机房、主要配电室、电梯机房、消防值班室、保卫办公用房、卤代烷管网灭火系统应急操作装置等处应设专线电话,采用一对一配线,不宜采用总线配线;消防电话插孔,若采用同线并联布线时,一对电话线不宜超过五个用线电话插孔。
四、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布线
规范对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以功能为主,具体系统构成及布线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国内及国外产品大部分系统是报警及联动同管同线总线敷设,故障率较大。为了增加系统的可靠性,笔者认为报警和联动分管分线敷设,报警系统采用总线制;对非消防电源切除、排烟阀及送风阀实行总线控制;对十分重要的设备如消防泵、喷淋泵、排烟机、送风机、防火卷帘等采用线路控制。
五、电警铃
电警铃是常用的消防设备,但规范中没有对此条件具体规定。电警铃与消防广播系统功能相似,同时设置使用可能造成干扰和混乱。电警铃比较适宜于不设或不便设置消防广播的场所中使用,代替消防广播的功能。
六、消防管线防火保护
有关规范只原则性地提出采用防火保护措施来保护消防管线,而具体措施未做明确规定。实际工程中消防设备的配线应选用阻燃、耐火或防火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穿钢管敷设。如果线路敷设于非燃烧体结构内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明敷设时,应在钢管上采用防火措施。当采用绝缘和护套均为非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钢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楼梯的事故照明线路则埋设在剪力墙或楼板内。对于消防电梯,可采用防火电缆或采用导线穿钢管在电缆井内明设,外面涂防火涂料。
七、应急照明
常用应急照明是高层商住楼一个十分重要的安全措施,根据功能分为三类:(1)疏散照明;(2)安全照明;(3)备用照明。
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有三种:(1)自容式即供电装置(蓄电池组)置于灯具内或附近(2)中心供电方式,蓄电池组集中设置,(3)电网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馈电线路。
在高层商住楼应急照明设计中,习惯上采用自容式,由于这种灯具造价高,管理不便,长时间易损坏,一旦发生火灾,可靠性无法保证。为了增加应急照明的可靠性,笔者认为将蓄电池组集中在楼层竖井内,每层或多层共用一组应急电源装置,每套装置由市电整流电源和24V电池组供电,并采用24V普通灯具。平时由市电整流后供电,同时对电池组进行浮充电;市电故障由蓄电池组无切换时间的直接供电,放电时间为60分钟以上。
八、防火卷帘
《高规》及《规范》对卷帘的自动控制方式沒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发挥它的功能和作用,及时有效地控制其动作,就成了设计人员认真思考和对付的问题。目前卷帘的控制方式一般采用两种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的火警信号来控制其下降。感烟探测器的火警信号控制卷帘的第一次下降;感温探测器的火警信号控制卷帘的第二次下降。这样的控制方式在某些场所有不尽合理之处,随着火灾探测器的智能化,以及报警联动控制器中微型计算机的普遍采用,软件编程功能的不断加强,卷帘的控制方式日趋多样化,原两种探测器的控制方式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其可靠性和灵活性会不断提高,应从以下方面探讨卷帘的控制方式:
(1)控制防火卷帘的探测器,宜从防火隔断的两侧防火区中间同时选用。防火卷帘的控制宜以联动为主。
(2)如果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火灾探测器,不宜采用两种类型的探测器的场所,应根据火灾初期的情况而定。对于初期产生大量烟雾的场所,宜采用两只类型相同而灵敏度不同的感烟探测器;对于火灾初期就产生火焰、温升明显,很少产生烟雾的场所,宜采用两只类型相同而灵敏度不同的感温探测器或火焰探测器。
(3)二次启动方式不宜采用两只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控制。当两侧区域中其中之一探测器报出火警确认后,联动卷帘开始下降,当降至地面1.5m,宜经过30~40秒延时后自动下降至底位关闭卷帘,同时要联动启动防火卷帘的水幕保护系统。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构成独立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规》;《高层建筑民用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以下简称《规范》中有关篇章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构成独立系统,专设控制中心。自设备管理系统(BAS)80年代初期引进我国,由于BAS系统具有综合监视、控制和记录功能,许多高层民用建筑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纳入BAS,作为BAS一个子系统,整个系统的动作通过综合网络结构来实现。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我认为,在保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性的前提下,只在其控制中心与BAS系统监控中心通过之间的接口,建立信息传递关系,使两者同时具有状态监视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按事先编好的程序,实现操作权转移,做到可以完全摆脱综合网络下独立工作。
二、火灾探测器的布置
在高层商住楼中,火灾探测器设计中往往与风管、风口、灭火喷头、灯具等布置有矛盾,除火灾探测器布置满足有关规范外,还应按照以下原则设计:探测器空调送风口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灯具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至灭火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
《规范》中对烟、温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作了明确规定,但正常场所探测器正方形布置时,探测器的间距没有正面回答,按《规范》附录二探测器安装距离极限曲线分析,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应小于7.7m,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应小于4.5m。
感烟、温探测器混合布置场所,由于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仅为感烟探测器的1/3左右,常见的成对布置方案可能造成感温探测器保护真空,应该按规范要求确定探测器的数量及布置。
气体灭火、防火卷帘探测器以接入大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宜。对于防火卷帘探测器,应充分利用探测器的保护范围,探测器布置于距防火卷帘3m左右的位置。
报警系统回路应预留火灾探测器数量,以便房间功能改变时增加扩充。
三、消防专用电话
现行规范对消防电话只有配置要求,没有详谈系统的构成。我认为消防控制中心应设置专用消防电话总机;消防泵房、通风机房、主要配电室、电梯机房、消防值班室、保卫办公用房、卤代烷管网灭火系统应急操作装置等处应设专线电话,采用一对一配线,不宜采用总线配线;消防电话插孔,若采用同线并联布线时,一对电话线不宜超过五个用线电话插孔。
四、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布线
规范对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以功能为主,具体系统构成及布线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国内及国外产品大部分系统是报警及联动同管同线总线敷设,故障率较大。为了增加系统的可靠性,笔者认为报警和联动分管分线敷设,报警系统采用总线制;对非消防电源切除、排烟阀及送风阀实行总线控制;对十分重要的设备如消防泵、喷淋泵、排烟机、送风机、防火卷帘等采用线路控制。
五、电警铃
电警铃是常用的消防设备,但规范中没有对此条件具体规定。电警铃与消防广播系统功能相似,同时设置使用可能造成干扰和混乱。电警铃比较适宜于不设或不便设置消防广播的场所中使用,代替消防广播的功能。
六、消防管线防火保护
有关规范只原则性地提出采用防火保护措施来保护消防管线,而具体措施未做明确规定。实际工程中消防设备的配线应选用阻燃、耐火或防火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穿钢管敷设。如果线路敷设于非燃烧体结构内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明敷设时,应在钢管上采用防火措施。当采用绝缘和护套均为非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钢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楼梯的事故照明线路则埋设在剪力墙或楼板内。对于消防电梯,可采用防火电缆或采用导线穿钢管在电缆井内明设,外面涂防火涂料。
七、应急照明
常用应急照明是高层商住楼一个十分重要的安全措施,根据功能分为三类:(1)疏散照明;(2)安全照明;(3)备用照明。
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有三种:(1)自容式即供电装置(蓄电池组)置于灯具内或附近(2)中心供电方式,蓄电池组集中设置,(3)电网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馈电线路。
在高层商住楼应急照明设计中,习惯上采用自容式,由于这种灯具造价高,管理不便,长时间易损坏,一旦发生火灾,可靠性无法保证。为了增加应急照明的可靠性,笔者认为将蓄电池组集中在楼层竖井内,每层或多层共用一组应急电源装置,每套装置由市电整流电源和24V电池组供电,并采用24V普通灯具。平时由市电整流后供电,同时对电池组进行浮充电;市电故障由蓄电池组无切换时间的直接供电,放电时间为60分钟以上。
八、防火卷帘
《高规》及《规范》对卷帘的自动控制方式沒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发挥它的功能和作用,及时有效地控制其动作,就成了设计人员认真思考和对付的问题。目前卷帘的控制方式一般采用两种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的火警信号来控制其下降。感烟探测器的火警信号控制卷帘的第一次下降;感温探测器的火警信号控制卷帘的第二次下降。这样的控制方式在某些场所有不尽合理之处,随着火灾探测器的智能化,以及报警联动控制器中微型计算机的普遍采用,软件编程功能的不断加强,卷帘的控制方式日趋多样化,原两种探测器的控制方式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其可靠性和灵活性会不断提高,应从以下方面探讨卷帘的控制方式:
(1)控制防火卷帘的探测器,宜从防火隔断的两侧防火区中间同时选用。防火卷帘的控制宜以联动为主。
(2)如果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火灾探测器,不宜采用两种类型的探测器的场所,应根据火灾初期的情况而定。对于初期产生大量烟雾的场所,宜采用两只类型相同而灵敏度不同的感烟探测器;对于火灾初期就产生火焰、温升明显,很少产生烟雾的场所,宜采用两只类型相同而灵敏度不同的感温探测器或火焰探测器。
(3)二次启动方式不宜采用两只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控制。当两侧区域中其中之一探测器报出火警确认后,联动卷帘开始下降,当降至地面1.5m,宜经过30~40秒延时后自动下降至底位关闭卷帘,同时要联动启动防火卷帘的水幕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