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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30日新华网:为倡导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贵州省日前公布《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多项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开发民用绿色建筑。根据《条例》,企业开发“绿色建筑”可获得减税或降低收费优惠,包括开发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此外,购置并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节能节水设备的投资额,可以依法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以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购置并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节能节水设备的投资额,可以依法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以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