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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勤工助学是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本文对高校勤工助学现存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 勤工助学 对策
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使学生通过参加劳动取得相应报酬,这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取生活费的一种较好方式。它要求学生必须通过付出才有收获,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还有利于锻炼学生的能力。但操作起来也有一定难度或缺陷:一是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缺乏。现在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来源于校内,但受条件限制,可提供的岗位有限、稳定性差,报酬也非常低廉,往往不能满足贫困生的实际需求。二是社会上勤工俭学岗位要求与学生的学习要求不匹配。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必要的专业劳动技能,导致了社会对其勤工助学行为的认可度不高;同时由于高校的扩招和毕业生人数的持续增加,导致了城市富余劳动力快速增长,在校大学生、下岗职工和往届毕业生争夺工作岗位的竞争愈演愈烈。除了做家教外,贫困生只能从事低智力或重体力的劳动,劳动强度大,缺乏必要的社会劳动保障,收入很难得到保证并有安全隐患。三是有些学生劳动态度、敬业精神较差,用工单位不愿让学生上岗。
勤工助学带有社会实践的性质,除可以解决大学生的经济困境外,也有利于他们了解社会、体验生活、锻炼意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以应该把勤工助学作为助学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策略。要做好这项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应提高勤工助学报酬标准。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提出勤工助学劳动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各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使实际报酬高于这个标准。
2、要扩大勤工助学岗位的规模,并注重岗位多样化。一方面高校应充分挖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创造机会。目前,高校开展的勤工助学活动, 多数局限在环境卫生、公寓管理、保卫巡逻、饮食服务等方面,岗位数量有限,且多为体力劳动,对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帮助不大。要改善目前这种状况,高校应尽量减少外聘人员,增加校内诸如助管、助研等岗位设置,这样,勤工助学才能惠及更多贫困生,使他们在经济、能力上均受益。另一方面建立与企业的长期合作机制、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充分利用原有的就业实习基地、设立校外勤工助学基地。校外勤工助学基地的运作方式可以是灵活多样的:一种是企业资助与贫困生就业相结合;第二种方式是由企业提供长期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比如进行技术合作和定向人才培养合作,多开发专业对口的实习性助学岗位,通过这种模式,贫困生不仅在经济上得到帮助,且在劳动过程中有机会接触社会,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提高综合素质,为今后就业打下基础。另外也可帮助企业解决临时岗位,使企业引进合适的、具有时间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从而获得双赢的局面。另外,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勤工助学模式也能使产、学、研紧密结合,反过来促进高校课程内容设置与社会需求相符,推进高等教育良性发展。在美国、加拿大、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勤工助学政策比较完备且实施较好。事实上,现在我国出国留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一边打工一边读书。
3、建立勤工助学基金。由学校划拨出一笔经费,加上校外单位的资助,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该项基金用来启动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在勤工助学活动产生经济效益之后再分期收回启动资金。这样做,可以为贫困生提供较大的勤工助学场所。贫困生通过相关劳动,既获得了经济收益又锻炼了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他们自强、自立的信心。这对于他们成长是很有好处的。
4、加强勤工助学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创业扶贫”活动作为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勤工助学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对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高校应根据现有资源和大学生创业的实际,划拨专项资金,开辟专门场地,抽调专人指导,积极开展“创业扶贫”活动。通过对贫困生创业提供小额(1000元-3000元)的免息贷款,鼓励贫困生自主创业,逐步建立学生创业园。高校还可以积极探索帮助贫困生参与大学生创业协会,开发并实施好的创业项目。学校可以给予政策或启动资金等支持。校园内的助学摊位,如报刊厅、便利店、书店等可以在全校贫困生中公开召投标。贫困生可以组队竟标,中标后按合同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上交学校用于资助其他贫困生。在这中间学校承担指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不仅能为贫困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而且能够提高贫困生的创业意识和自信心。这对于贫困生以后走向社会,独立发展,将会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大学生 勤工助学 对策
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使学生通过参加劳动取得相应报酬,这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取生活费的一种较好方式。它要求学生必须通过付出才有收获,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还有利于锻炼学生的能力。但操作起来也有一定难度或缺陷:一是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缺乏。现在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来源于校内,但受条件限制,可提供的岗位有限、稳定性差,报酬也非常低廉,往往不能满足贫困生的实际需求。二是社会上勤工俭学岗位要求与学生的学习要求不匹配。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必要的专业劳动技能,导致了社会对其勤工助学行为的认可度不高;同时由于高校的扩招和毕业生人数的持续增加,导致了城市富余劳动力快速增长,在校大学生、下岗职工和往届毕业生争夺工作岗位的竞争愈演愈烈。除了做家教外,贫困生只能从事低智力或重体力的劳动,劳动强度大,缺乏必要的社会劳动保障,收入很难得到保证并有安全隐患。三是有些学生劳动态度、敬业精神较差,用工单位不愿让学生上岗。
勤工助学带有社会实践的性质,除可以解决大学生的经济困境外,也有利于他们了解社会、体验生活、锻炼意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以应该把勤工助学作为助学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策略。要做好这项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应提高勤工助学报酬标准。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提出勤工助学劳动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各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使实际报酬高于这个标准。
2、要扩大勤工助学岗位的规模,并注重岗位多样化。一方面高校应充分挖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创造机会。目前,高校开展的勤工助学活动, 多数局限在环境卫生、公寓管理、保卫巡逻、饮食服务等方面,岗位数量有限,且多为体力劳动,对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帮助不大。要改善目前这种状况,高校应尽量减少外聘人员,增加校内诸如助管、助研等岗位设置,这样,勤工助学才能惠及更多贫困生,使他们在经济、能力上均受益。另一方面建立与企业的长期合作机制、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充分利用原有的就业实习基地、设立校外勤工助学基地。校外勤工助学基地的运作方式可以是灵活多样的:一种是企业资助与贫困生就业相结合;第二种方式是由企业提供长期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比如进行技术合作和定向人才培养合作,多开发专业对口的实习性助学岗位,通过这种模式,贫困生不仅在经济上得到帮助,且在劳动过程中有机会接触社会,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提高综合素质,为今后就业打下基础。另外也可帮助企业解决临时岗位,使企业引进合适的、具有时间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从而获得双赢的局面。另外,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勤工助学模式也能使产、学、研紧密结合,反过来促进高校课程内容设置与社会需求相符,推进高等教育良性发展。在美国、加拿大、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勤工助学政策比较完备且实施较好。事实上,现在我国出国留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一边打工一边读书。
3、建立勤工助学基金。由学校划拨出一笔经费,加上校外单位的资助,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该项基金用来启动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在勤工助学活动产生经济效益之后再分期收回启动资金。这样做,可以为贫困生提供较大的勤工助学场所。贫困生通过相关劳动,既获得了经济收益又锻炼了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他们自强、自立的信心。这对于他们成长是很有好处的。
4、加强勤工助学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创业扶贫”活动作为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勤工助学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对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高校应根据现有资源和大学生创业的实际,划拨专项资金,开辟专门场地,抽调专人指导,积极开展“创业扶贫”活动。通过对贫困生创业提供小额(1000元-3000元)的免息贷款,鼓励贫困生自主创业,逐步建立学生创业园。高校还可以积极探索帮助贫困生参与大学生创业协会,开发并实施好的创业项目。学校可以给予政策或启动资金等支持。校园内的助学摊位,如报刊厅、便利店、书店等可以在全校贫困生中公开召投标。贫困生可以组队竟标,中标后按合同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上交学校用于资助其他贫困生。在这中间学校承担指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不仅能为贫困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而且能够提高贫困生的创业意识和自信心。这对于贫困生以后走向社会,独立发展,将会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