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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os and Don’ts of Sustainable Banking
董 祎 编译
编者按:近年来,关于金融服务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影响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许多银行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银行意识到了忽视社会和环境问题会严重威胁银行信用和声誉。BankTrack是一家致力于促进国际银行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非政府组织,它基于《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的科勒维科什俄宣言》(Collevecchio Declaration)(以下簡称《联合宣言》)编制的此手册,概述了银行业在深化可持续性方面独特的作用和责任,被国际银行业看作是《联合宣言》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
可持续性承诺
(Commitment to Sustainability)
重新诠释使命
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银行的使命不仅仅被单纯定义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客户满意,而应该与更加广泛的可持续目标相结合。你的银行可以回顾一下《世界人权宣言》(UDHR)、《21世纪议程》(Agenda 21)和《千年发展目标》(MDGs),并思考如何能够运用金融手段以实现这些目标,如何有效使用资金促进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将生态限制、社会公正和经济公平在人类活动中进行整合,我们理想中的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以及银行在这方面能做出哪些贡献。
评估业务组合
在对银行使命重新诠释的基础上,银行需要对其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对环境和社会所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影响进行评估。分析一下银行经营活动所处的国家和区域,以及银行活跃客户所处的行业和领域,看看这些活动对银行新使命的影响是正面还是负面的,银行服务和手段在哪些方面造成了对社会和环境的破坏,哪些金融服务(在特定的区域、国家、行业)有助于实现银行的使命,哪些金融服务与银行的可持续性使命存在本质上的矛盾。
重新调整战略
在对业务组合进行评估后,银行面临着不同的战略选择。为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上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在对从前经验、当前能力和未来愿景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银行需要给社会和环境问题赋予足够的优先权。应该选择那些银行想要关注的客户以及银行想要有所发展的行业、区域和国家作为战略重点。
银行需要做出如下艰难的选择:脱离那些与持续性使命相冲突的活动,切断与那些不符合银行发展路径的客户的联系,终止那些有害于社会与环境的项目,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些有益的商业活动上。
不要将可持续性当作一种形式。要认识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银行所有商业活动的核心,因为银行的绝大多数活动都会对社会和环境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有时还是负面的。目前银行遇到的挑战是需要首先承认这些影响,而后促使其向好的方面转化。
制定行业和区域/国家政策
对于那些决心要进入的特定行业和区域/国家,银行需要制定出具体的政策,以应对挑战。这些政策具有双重的目的:以文字形式清晰地定义了银行使命,有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定义了每位客户在获得各类金融服务前需要达到的环境与社会责任最低标准。
在这些政策中,应该明确说明哪些特定类型的企业和计划可以优先获得银行的金融服务。此外,还应列出最低标准的条件。可以把相关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其他重要的国际惯例作为参考,并结合自己的解释或说明对最低标准进行定义。
制定解决特定问题的政策
有些重要问题在银行涉足的所有领域中都会遇到,这就需要银行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政策。这种跨领域的政策必须覆盖人权、气候变迁、赋税逃避、腐败、公司治理,以及《千年发展目标》中所涉及的减贫和降低儿童死亡率等问题。这些政策应该建立在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如《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RDED)、《21世纪议程》、《联合国全球协议》(Global Compact)等。
对员工进行能力培养、培训、激励和奖励
为了将远大的目标付诸于实践,银行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培养员工。除此之外,一个可持续性的人力资源政策也会吸引、激发和奖励那些为了银行的使命和可持续目标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
不要对那些仅仅取得短期成绩的员工(包括董事会成员)进行奖励,要奖励那些致力于实施银行政策、工作严谨而认真的员工。银行的奖励体系应该将可持续性和长期愿景结合在一起,并且将审慎的决策视为价值创造的源泉。
加强创新
技术创新导致新产品和新加工工艺的产生,金融创新也一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该利用一切智力和金融手段来推动其他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帮助贫困者创业,创建那些可持续运用资源和生态体系的商业活动。
当你的银行在可持续发展的慢慢长路上刚刚整装待发的时候,不要期望可以获得“可持续银行奖”,要当你真正具备足够实力的时候,再来申请此项殊荣。
“不伤害”承诺
(Commitment to“Do No Harm”)
重新定义银行风险
在初期,银行股东和员工对于风险的认识较为肤浅尚可,但如果想在可持续道路上阔步前行,银行必须对风险有更加全面的认识。银行对风险的再定义要建立在其促进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使命的基础之上。应该认识到那些不利于人类和社会发展的活动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都是存在的,都应尽量避免或将损害降到最低。
不要以为可持续性只是一个关乎银行声誉的问题,尽管当银行为那些破坏环境和社会发展的客户提供融资的时候,银行的声誉确实受到了威胁。要认识到如果银行不从根本上改进其经营方针,长期来讲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大。
设定最低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
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需要建立在预防性原则基础之上,尽量避免和降低社会和环境风险。为了做到这一点,银行需要对特定的行业、问题以及政策设立一套最低标准。这些政策需要说明下列两个问题:第一,银行在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给客户之前应该坚持的最低标准;第二,银行需要设定一个远景目标以便今后在这些领域进一步推动持续性发展。
不要仅仅因为某个项目的发起人具备良好声誉,或该项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该项目有多边开发银行的参与,就为这桩存在问题的项目提供融资。要切记这个项目关系到银行的资金、标准、名誉和决策。银行必须自己站出来对这些负责。
详细说明政策的适用范围
银行应详细定义适用每一行业、区域/国家和问题的政策范围,指明政策发生效力的条件,这一点至关重要。一项即使非常有效的政策但如果只适用于银行投资的一小部分的话,其效果也很可能差强人意。所以,银行的政策适用范围必须要足够的宽泛,这样才能覆盖到某一行业或某一问题所涉及的所有的企业;但同时也要足够具体和详细以便能够保证有效地实施。政策范围包括地理、行业、客户类型和金融服务四个方面。
不要对某些国家、行业或问题采用特殊政策,尽管同行已经在这么做。要坚持采用业已按照国际惯例设立的标准。
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银行的最低标准适用于所有金融服务,需要一套非常灵活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包括创建一套涵盖《联合宣言》中六原则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方法,确保足够的内部资源,建立标准化的交易程序,引入正规的客户监管机制,建立股东投诉机制等等。
不要妄图以较低的成本实施一套高效的环境和社会管理系统。要把客户的社会和环境行为作为筛选客户的标准。从长期来看,这有利于银行降低违约风险,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实施、实施、实施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仅仅挑选政策是不足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一套功能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才是成功的关键。只有承诺付诸于实施,银行的政策才是有意义的。以往的经验表明,政策的实施常常是个薄弱环节,因此应投入足够的精力。
负责任承诺
(Commitment to Responsibility)
对银行造成的间接影响负责
正如过去银行由于为某国或某一行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而受到称赞一样,如今,银行也应对其金融决策所造成的有害影响与银行客户共同承担责任。这样做有助于银行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调整政策,从而加倍努力来减轻和补偿由银行活动引起的负面影响。
全面接受这些责任是银行在通往可持续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当银行公开为其金融服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承担责任的时候,将极大地推动银行使命的内部化进程。
责任分担的指导方针
银行由于向那些对社会和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了融资而独自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很少发生。银行在承认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银行、非政府组织和其他股东设立一项关于责任分担的指导方针。这对于评估特定案例中每一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来说非常必要,在评估的基础上决定包括银行在内的每一位责任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步骤来减轻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对于那些未满足环境和社会责任最低标准的企业,不要认为只要要求这些客户不把贷款用于那些有害活动就可以向他们贷款。要只向那些满足最低标准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支持环境和社会责任立法
银行应该支持政府对银行的环境和社会责任立法管理。政府应确保外资企业及其股东将对其所造成的环境和社会损害承担责任。由于银行要对其贷款决策失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与其客户分担一部分责任,所以在这方面的责任立法中,银行也应该参与进来。除此之外,银行还应呼吁在国际法中也体现这种责任。
确保公平而全面的零售金融服务
银行应采取所有必要手段确保所有零售客户都可以享受到相同利率的零售产品,而不论其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及其他特征。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手段词避免对零售客户发放所谓的掠夺性贷款(predatory lending)。
银行的服务不要只针对少数富人而忽视其他客户,要努力成为服务于各类阶层的全面的银行。要做到这一点虽然不易,但是对银行长远利益有益。
发挥影响力
银行的影响力不仅仅作用于客户,通过与同业机构在银团贷款等方面的合作,银行能够鼓励其他银行也采用通行的环境和社会标准。在银行寻求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时,应该确保将可持续承诺思想也传递给伙伴。此外,银行还拥有发言权,可以支持那些将会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项目和国家政策。
不要抱怨其他银行没有制定环境和社会标准而造成了竞争的不平等。要试着通过利用你的银行和其他银行的纽带关系鼓励其他银行也采取世界标准的可持续政策。
问责度承诺
(Commitment to Accountability)
为政策提供咨询
当银行提供贷款的企业及其活动对社会生活造成损害而使相关利益者遭受损失时,银行应对其负责。对于那些在法律上捍卫更广泛的社会和环境利益的非政府组织,银行也要负起责任。在实施方面,问责度要求银行在制定可持续性政策、目标、程序和标准时应该向社团组织提供咨询。对于社会团体所提出的担忧、异议及其他建议,银行必须予以重视。
确保信息的充分透明
银行应确保公众能够从银行客户那里得到那些给社会带来影响的活动的信息。这样做也符合银行的利益,使银行能够了解公众的担忧,从而在其演化为冲突之前把问题解决。
大多数影响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环境和社会信息并不属于商业机密的范畴。所以银行客户不应以商业机密为由不公布信息。而且,银行客户在商业机密上的利益也并不是至高无上的,除非其重要性超过了公众对于所遭受的直接影响的知情权。
建立投诉机制
作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内容的一部分,银行应为当地民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设立一项投诉机制。这项投诉機制应该面向那些生存环境受到银行客户的活动影响的个人,以及那些维护更广泛的社会和环境利益的非政府组织。
不要期望非政府组织和那些遭受负面影响的个人会相信银行的公共关系声明。要力争通过银行负责任的实际行动来获得公众长久的赞誉。
支持金融业在社会和环境问题上的规定
作为对投诉机制的补充,银行应该支持政府就社会和环境问题对金融行业进行管理。继2004年7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公布以来,全球金融监管者都要求银行进行综合的风险评估。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没有明确指出银行应该对哪些风险进行评估,而将这项任务留给了各国的金融监管者。
透明度承诺
(Commitment to Transparency)
撰写年度持续性报告
每年,银行都应该就如何达到预期目标撰写报告。内容包括银行将优先解决哪些社会和环境问题以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银行应该做些什么。“全球报告倡议(GRI)指引”可以作为这类报告一个参考。
不要以为单纯依靠GRI指引,或者只要回答一些问题就足以提交一个全面的银行报告了。GRI指引及其对金融业的补充内容十分宽泛,而且是为金融业整体而设计的。要不断改进透明度以超越这一基准。
政策透明度及其实施
政策透明原则要求银行把所有行业和国家政策都公之于众。作为年度持续性报告的一部分,银行还应系统性地陈述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的实施情况。如果银行有效实施了上述系统,那将成为实施透明度原则的领军者。
不要仅为了市场营销的目的而发布年度持续性报告。银行所公布的报告一定要建立在标准化和有据可查的参数的基础上,且要求外部能够对这些参数进行核实。
公布重要客户的详细信息
对银行股东来讲,能向他们证明银行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运行良好的最好证据就是公布那些银行客户的信息。股东们应该可以在银行网站上找到这些银行主要客户的详细信息,同时还可以找到银行的社会和环境评估报告。
像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早已为这一领域设立了基准。近年来,许多出口信贷机构(ECAs)也开始在网站上公布其客户的详细信息。你的银行也可以采用相同的方式来满足股东们对透明度的要求。作为第一步,银行可以在网站上公布出那些承销银团的参与者的信息。这些信息大多都会在财经新闻里出现,所以银行似乎没有理由反对这一做法。
不要一边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向非政府组织和股东们公布某项银团贷款的信息,另一边却在财经新闻里大肆宣传你的银行参与了该承销银团。银行主要客户的详细信息要对公众透明。
可持续市场和公司治理承诺(Commitment to Sustainable Markets and Governance)
支持资源行业的透明度
在那些拥有丰富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的国家,具备较强治理能力的政府能够创造可观的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减少贫困。而如果政府治理能力较差,则会产生相反的结果,导致贫困、腐败和冲突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的“资源诅咒”。对这样的国家来讲,确保公众从资源行业投资中受益至关重要。
资源行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ITI)和付款公布活动(Publish What You Pay)都旨在通过改善透明度和强化问责度来打破“资源诅咒”。银行应该支持EITI和付款公布活动,遵守其制定的标准。
不要认为只要遵纪守法就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一个腐败的,没有民主的国家,不要总是躲在法律的背后。你相信这些国家的政府能够保护银行的名誉吗?
遵守金融部门在环境和社会问题上的法律规定
金融部门在立法时常常忽视社会和环境因素。为了增强政府在推动银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治理能力,银行应该努力将环境和社会议题涵盖在金融部门立法中。
在国际层面,银行应该遵守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的金融计划(UNEP Finance Initiative),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如那些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机构)以一种更加负责任的方式向社会提供金融服务。
不要像美国在《综合环境反应补偿责任法》(CERCLA)立法和欧洲在《欧洲环境责任指令》中那样反对参与环境责任立法的银行,要利用银行的政治影响力促进与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的立法发展。
反对利用避税港避税
银行应反对利用避税港逃避税收的做法。避税港帮助富人和企业逃税,剥夺了当地政府每年几十亿美元的财政收入,而且抑制了政府税收的财富再分配和拓展发展机会的功能。银行的信托和私人银行业务部门不应该涉足避税活动,也不应参与那些帮助违法资本外逃的金融交易。
不要支持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富人在其居住地逃避税收。要承认税收对提高一国政府能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将环境和社会问题列在股票研究中
银行的股票分析师应力图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列入到他们的研究中,并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出建议。股票分析师应具备社会和环境方面的知识,并在分析报告中给予环境和社会议题一定的关注。那些业务上涵盖资产管理活动的银行应该采用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PRI)和强化分析倡议(EAI)作为最低原则。
不要建议银行的投资者购买那些未满足银行设定最低标准的公司的股票和债券。要在股票分析和招股书上显著注明其所涉及的社会和环境问题。
董 祎 编译
编者按:近年来,关于金融服务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影响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许多银行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银行意识到了忽视社会和环境问题会严重威胁银行信用和声誉。BankTrack是一家致力于促进国际银行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非政府组织,它基于《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的科勒维科什俄宣言》(Collevecchio Declaration)(以下簡称《联合宣言》)编制的此手册,概述了银行业在深化可持续性方面独特的作用和责任,被国际银行业看作是《联合宣言》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
可持续性承诺
(Commitment to Sustainability)
重新诠释使命
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银行的使命不仅仅被单纯定义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客户满意,而应该与更加广泛的可持续目标相结合。你的银行可以回顾一下《世界人权宣言》(UDHR)、《21世纪议程》(Agenda 21)和《千年发展目标》(MDGs),并思考如何能够运用金融手段以实现这些目标,如何有效使用资金促进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将生态限制、社会公正和经济公平在人类活动中进行整合,我们理想中的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以及银行在这方面能做出哪些贡献。
评估业务组合
在对银行使命重新诠释的基础上,银行需要对其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对环境和社会所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影响进行评估。分析一下银行经营活动所处的国家和区域,以及银行活跃客户所处的行业和领域,看看这些活动对银行新使命的影响是正面还是负面的,银行服务和手段在哪些方面造成了对社会和环境的破坏,哪些金融服务(在特定的区域、国家、行业)有助于实现银行的使命,哪些金融服务与银行的可持续性使命存在本质上的矛盾。
重新调整战略
在对业务组合进行评估后,银行面临着不同的战略选择。为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上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在对从前经验、当前能力和未来愿景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银行需要给社会和环境问题赋予足够的优先权。应该选择那些银行想要关注的客户以及银行想要有所发展的行业、区域和国家作为战略重点。
银行需要做出如下艰难的选择:脱离那些与持续性使命相冲突的活动,切断与那些不符合银行发展路径的客户的联系,终止那些有害于社会与环境的项目,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些有益的商业活动上。
不要将可持续性当作一种形式。要认识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银行所有商业活动的核心,因为银行的绝大多数活动都会对社会和环境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有时还是负面的。目前银行遇到的挑战是需要首先承认这些影响,而后促使其向好的方面转化。
制定行业和区域/国家政策
对于那些决心要进入的特定行业和区域/国家,银行需要制定出具体的政策,以应对挑战。这些政策具有双重的目的:以文字形式清晰地定义了银行使命,有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定义了每位客户在获得各类金融服务前需要达到的环境与社会责任最低标准。
在这些政策中,应该明确说明哪些特定类型的企业和计划可以优先获得银行的金融服务。此外,还应列出最低标准的条件。可以把相关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其他重要的国际惯例作为参考,并结合自己的解释或说明对最低标准进行定义。
制定解决特定问题的政策
有些重要问题在银行涉足的所有领域中都会遇到,这就需要银行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政策。这种跨领域的政策必须覆盖人权、气候变迁、赋税逃避、腐败、公司治理,以及《千年发展目标》中所涉及的减贫和降低儿童死亡率等问题。这些政策应该建立在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如《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RDED)、《21世纪议程》、《联合国全球协议》(Global Compact)等。
对员工进行能力培养、培训、激励和奖励
为了将远大的目标付诸于实践,银行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培养员工。除此之外,一个可持续性的人力资源政策也会吸引、激发和奖励那些为了银行的使命和可持续目标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
不要对那些仅仅取得短期成绩的员工(包括董事会成员)进行奖励,要奖励那些致力于实施银行政策、工作严谨而认真的员工。银行的奖励体系应该将可持续性和长期愿景结合在一起,并且将审慎的决策视为价值创造的源泉。
加强创新
技术创新导致新产品和新加工工艺的产生,金融创新也一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该利用一切智力和金融手段来推动其他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帮助贫困者创业,创建那些可持续运用资源和生态体系的商业活动。
当你的银行在可持续发展的慢慢长路上刚刚整装待发的时候,不要期望可以获得“可持续银行奖”,要当你真正具备足够实力的时候,再来申请此项殊荣。
“不伤害”承诺
(Commitment to“Do No Harm”)
重新定义银行风险
在初期,银行股东和员工对于风险的认识较为肤浅尚可,但如果想在可持续道路上阔步前行,银行必须对风险有更加全面的认识。银行对风险的再定义要建立在其促进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使命的基础之上。应该认识到那些不利于人类和社会发展的活动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都是存在的,都应尽量避免或将损害降到最低。
不要以为可持续性只是一个关乎银行声誉的问题,尽管当银行为那些破坏环境和社会发展的客户提供融资的时候,银行的声誉确实受到了威胁。要认识到如果银行不从根本上改进其经营方针,长期来讲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大。
设定最低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
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需要建立在预防性原则基础之上,尽量避免和降低社会和环境风险。为了做到这一点,银行需要对特定的行业、问题以及政策设立一套最低标准。这些政策需要说明下列两个问题:第一,银行在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给客户之前应该坚持的最低标准;第二,银行需要设定一个远景目标以便今后在这些领域进一步推动持续性发展。
不要仅仅因为某个项目的发起人具备良好声誉,或该项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该项目有多边开发银行的参与,就为这桩存在问题的项目提供融资。要切记这个项目关系到银行的资金、标准、名誉和决策。银行必须自己站出来对这些负责。
详细说明政策的适用范围
银行应详细定义适用每一行业、区域/国家和问题的政策范围,指明政策发生效力的条件,这一点至关重要。一项即使非常有效的政策但如果只适用于银行投资的一小部分的话,其效果也很可能差强人意。所以,银行的政策适用范围必须要足够的宽泛,这样才能覆盖到某一行业或某一问题所涉及的所有的企业;但同时也要足够具体和详细以便能够保证有效地实施。政策范围包括地理、行业、客户类型和金融服务四个方面。
不要对某些国家、行业或问题采用特殊政策,尽管同行已经在这么做。要坚持采用业已按照国际惯例设立的标准。
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银行的最低标准适用于所有金融服务,需要一套非常灵活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包括创建一套涵盖《联合宣言》中六原则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方法,确保足够的内部资源,建立标准化的交易程序,引入正规的客户监管机制,建立股东投诉机制等等。
不要妄图以较低的成本实施一套高效的环境和社会管理系统。要把客户的社会和环境行为作为筛选客户的标准。从长期来看,这有利于银行降低违约风险,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实施、实施、实施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仅仅挑选政策是不足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一套功能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才是成功的关键。只有承诺付诸于实施,银行的政策才是有意义的。以往的经验表明,政策的实施常常是个薄弱环节,因此应投入足够的精力。
负责任承诺
(Commitment to Responsibility)
对银行造成的间接影响负责
正如过去银行由于为某国或某一行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而受到称赞一样,如今,银行也应对其金融决策所造成的有害影响与银行客户共同承担责任。这样做有助于银行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调整政策,从而加倍努力来减轻和补偿由银行活动引起的负面影响。
全面接受这些责任是银行在通往可持续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当银行公开为其金融服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承担责任的时候,将极大地推动银行使命的内部化进程。
责任分担的指导方针
银行由于向那些对社会和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了融资而独自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很少发生。银行在承认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银行、非政府组织和其他股东设立一项关于责任分担的指导方针。这对于评估特定案例中每一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来说非常必要,在评估的基础上决定包括银行在内的每一位责任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步骤来减轻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对于那些未满足环境和社会责任最低标准的企业,不要认为只要要求这些客户不把贷款用于那些有害活动就可以向他们贷款。要只向那些满足最低标准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支持环境和社会责任立法
银行应该支持政府对银行的环境和社会责任立法管理。政府应确保外资企业及其股东将对其所造成的环境和社会损害承担责任。由于银行要对其贷款决策失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与其客户分担一部分责任,所以在这方面的责任立法中,银行也应该参与进来。除此之外,银行还应呼吁在国际法中也体现这种责任。
确保公平而全面的零售金融服务
银行应采取所有必要手段确保所有零售客户都可以享受到相同利率的零售产品,而不论其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及其他特征。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手段词避免对零售客户发放所谓的掠夺性贷款(predatory lending)。
银行的服务不要只针对少数富人而忽视其他客户,要努力成为服务于各类阶层的全面的银行。要做到这一点虽然不易,但是对银行长远利益有益。
发挥影响力
银行的影响力不仅仅作用于客户,通过与同业机构在银团贷款等方面的合作,银行能够鼓励其他银行也采用通行的环境和社会标准。在银行寻求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时,应该确保将可持续承诺思想也传递给伙伴。此外,银行还拥有发言权,可以支持那些将会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项目和国家政策。
不要抱怨其他银行没有制定环境和社会标准而造成了竞争的不平等。要试着通过利用你的银行和其他银行的纽带关系鼓励其他银行也采取世界标准的可持续政策。
问责度承诺
(Commitment to Accountability)
为政策提供咨询
当银行提供贷款的企业及其活动对社会生活造成损害而使相关利益者遭受损失时,银行应对其负责。对于那些在法律上捍卫更广泛的社会和环境利益的非政府组织,银行也要负起责任。在实施方面,问责度要求银行在制定可持续性政策、目标、程序和标准时应该向社团组织提供咨询。对于社会团体所提出的担忧、异议及其他建议,银行必须予以重视。
确保信息的充分透明
银行应确保公众能够从银行客户那里得到那些给社会带来影响的活动的信息。这样做也符合银行的利益,使银行能够了解公众的担忧,从而在其演化为冲突之前把问题解决。
大多数影响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环境和社会信息并不属于商业机密的范畴。所以银行客户不应以商业机密为由不公布信息。而且,银行客户在商业机密上的利益也并不是至高无上的,除非其重要性超过了公众对于所遭受的直接影响的知情权。
建立投诉机制
作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内容的一部分,银行应为当地民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设立一项投诉机制。这项投诉機制应该面向那些生存环境受到银行客户的活动影响的个人,以及那些维护更广泛的社会和环境利益的非政府组织。
不要期望非政府组织和那些遭受负面影响的个人会相信银行的公共关系声明。要力争通过银行负责任的实际行动来获得公众长久的赞誉。
支持金融业在社会和环境问题上的规定
作为对投诉机制的补充,银行应该支持政府就社会和环境问题对金融行业进行管理。继2004年7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公布以来,全球金融监管者都要求银行进行综合的风险评估。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没有明确指出银行应该对哪些风险进行评估,而将这项任务留给了各国的金融监管者。
透明度承诺
(Commitment to Transparency)
撰写年度持续性报告
每年,银行都应该就如何达到预期目标撰写报告。内容包括银行将优先解决哪些社会和环境问题以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银行应该做些什么。“全球报告倡议(GRI)指引”可以作为这类报告一个参考。
不要以为单纯依靠GRI指引,或者只要回答一些问题就足以提交一个全面的银行报告了。GRI指引及其对金融业的补充内容十分宽泛,而且是为金融业整体而设计的。要不断改进透明度以超越这一基准。
政策透明度及其实施
政策透明原则要求银行把所有行业和国家政策都公之于众。作为年度持续性报告的一部分,银行还应系统性地陈述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的实施情况。如果银行有效实施了上述系统,那将成为实施透明度原则的领军者。
不要仅为了市场营销的目的而发布年度持续性报告。银行所公布的报告一定要建立在标准化和有据可查的参数的基础上,且要求外部能够对这些参数进行核实。
公布重要客户的详细信息
对银行股东来讲,能向他们证明银行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系统运行良好的最好证据就是公布那些银行客户的信息。股东们应该可以在银行网站上找到这些银行主要客户的详细信息,同时还可以找到银行的社会和环境评估报告。
像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早已为这一领域设立了基准。近年来,许多出口信贷机构(ECAs)也开始在网站上公布其客户的详细信息。你的银行也可以采用相同的方式来满足股东们对透明度的要求。作为第一步,银行可以在网站上公布出那些承销银团的参与者的信息。这些信息大多都会在财经新闻里出现,所以银行似乎没有理由反对这一做法。
不要一边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向非政府组织和股东们公布某项银团贷款的信息,另一边却在财经新闻里大肆宣传你的银行参与了该承销银团。银行主要客户的详细信息要对公众透明。
可持续市场和公司治理承诺(Commitment to Sustainable Markets and Governance)
支持资源行业的透明度
在那些拥有丰富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的国家,具备较强治理能力的政府能够创造可观的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减少贫困。而如果政府治理能力较差,则会产生相反的结果,导致贫困、腐败和冲突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的“资源诅咒”。对这样的国家来讲,确保公众从资源行业投资中受益至关重要。
资源行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ITI)和付款公布活动(Publish What You Pay)都旨在通过改善透明度和强化问责度来打破“资源诅咒”。银行应该支持EITI和付款公布活动,遵守其制定的标准。
不要认为只要遵纪守法就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一个腐败的,没有民主的国家,不要总是躲在法律的背后。你相信这些国家的政府能够保护银行的名誉吗?
遵守金融部门在环境和社会问题上的法律规定
金融部门在立法时常常忽视社会和环境因素。为了增强政府在推动银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治理能力,银行应该努力将环境和社会议题涵盖在金融部门立法中。
在国际层面,银行应该遵守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的金融计划(UNEP Finance Initiative),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如那些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机构)以一种更加负责任的方式向社会提供金融服务。
不要像美国在《综合环境反应补偿责任法》(CERCLA)立法和欧洲在《欧洲环境责任指令》中那样反对参与环境责任立法的银行,要利用银行的政治影响力促进与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的立法发展。
反对利用避税港避税
银行应反对利用避税港逃避税收的做法。避税港帮助富人和企业逃税,剥夺了当地政府每年几十亿美元的财政收入,而且抑制了政府税收的财富再分配和拓展发展机会的功能。银行的信托和私人银行业务部门不应该涉足避税活动,也不应参与那些帮助违法资本外逃的金融交易。
不要支持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富人在其居住地逃避税收。要承认税收对提高一国政府能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将环境和社会问题列在股票研究中
银行的股票分析师应力图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列入到他们的研究中,并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出建议。股票分析师应具备社会和环境方面的知识,并在分析报告中给予环境和社会议题一定的关注。那些业务上涵盖资产管理活动的银行应该采用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PRI)和强化分析倡议(EAI)作为最低原则。
不要建议银行的投资者购买那些未满足银行设定最低标准的公司的股票和债券。要在股票分析和招股书上显著注明其所涉及的社会和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