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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纪检委员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因此村级纪检委员在夯实基层战斗堡垒上起到的作用也就日益显得更加重要,如何高质量发挥新时代下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是当前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村級纪检委员工作当前现状
现阶段每个行政村都配有一名纪检委员,通过镇纪委、基层党支部对其进行培训,掌握一定的纪检业务知识,在村里起到行使监督党员干部依法行使公权力的作用。村级纪检委员成立以来,在监督工作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过就其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监督效果方面来看,存在的差距较大,主要还是执行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村级纪检委员的人选来自村里推荐,这样比较熟悉当地群众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必定存在劣势,在不够专业的情况下,监督执纪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有时候纪检委员身兼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两重双重身份,与其他党员干部存在上下级、工作交叉多、沾亲带故等情况,严重的削弱了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
二、村级纪检委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愿监督。部分村级纪检委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工作千头万绪,片面认为农村基层经济不发达,个别村集体经济入不敷出,腐败的土壤不像有权、管钱部门那样肥沃,因此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导致其不愿主动监督村两委工作。
(二)职责定位不明确,不能监督。目前各级虽然出台了村级纪检委员相关工作职责,定位为监督村级财务、三资使用情况和四风问题,但作为村支委委员之一的纪检委员去行使监督权无异于“法律的执行者与监督者混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也很难监督位阶更高的村正职干部。因此,也比较容易理解纪检委员工作主动性不高,存在畏难情绪。
(三)理论知识水平低、不会监督。通过笔者所在的乡镇及周边乡镇调查来看,村级纪检委员普遍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纪检业务学习和培训较少,对纪检监察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几乎为零,工作能力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四)典型的熟人社会,不敢监督。有的村级纪检委员认为其个人的的当选靠着村支部书记的支持、村党员的一票一票划出来的,先是村支委委员然后才是纪检委员,且与村里党员干部都是同村人,有家族、宗族观念,“同耕一块地,同喝一井水”,有的甚至还是“一家人”,担心认真开展工作得罪人后受打击报复或人情上过不去,因而好人主义盛行。
(五)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村级纪检委员大部分兼职,现在基层工作较繁重,很多纪委委员身兼多职,在农忙季节自己农活较多,很难有精力来参与监督工作。
(六)待遇没有保障,不想监督。目前村级纪检委员待遇是按照村支委委员的工资标准,没有其他误工补贴,部分地区可能会低于计生专干、扶贫专干、水利员等不是村两委的专干人员,如此偏低的经济待遇严重挫伤了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解决村级纪检委员发挥作用时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确保村级纪检委员选任质量。“明确村级纪检委员由各村党支部提出建议人选,经镇纪委会同镇级组织部门组织考察后,由镇党委任命,并报县纪委备案”1。镇级要严把选任关,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对纪检委员政治要求当然也更高,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适时可以在党员中通过知识能力测试、民主选举,群众代表推选,真正把思想政治水平高、作风硬、原则性强、想干事、能吃苦的党员提拔到这一岗位上来。
(二)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综合素质。镇党委、镇纪委和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纪检委员学习机制,月例会制以会代训、以案示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的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增强其履职能力。适时探索建立起村级纪检委员上挂镇纪委跟班学习、跟班办案机制,用实战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三)赋予村级纪检委员相应权力。对村级纪检委员的职责和职权要定位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明确监督重点。可赋予村纪检员知情权、参与议事权、民主监督权、建议权等相关权力,授予纪检员监督村务、财务监管、民主管理、收集意见和协助调查违纪党员等权力。各村还结合实际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让村级纪检委员手中真正有权。
(四)创造村级纪检委员履行环境。加强乡镇纪委与村级纪检委员的联系,保障村级纪检委员发挥监督作用。重视村级纪检委员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对村级纪检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或意见,认真研究,由乡镇纪委向村两委下发通知,村两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处理,并把结果及时向乡镇纪委反馈;在村级纪检委员工作遇到困难时,及时协调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协助村级纪检委员解决问题和困难。
(五)完善对村级纪检委员考评机制。“任何一项完备的、理想的制度都应该是包含规范性制度和惩戒性制度的统一体,应该是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统一”2。完善并落实对村级纪检委员工作目标考评机制,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工作制度,对发挥作用不突出、群众不认可的纪检员要及时进行调整;要有目的地培养选拔优秀村级纪检委员作为村书记或村主任的后备人选;将村级纪检委员纳入村六大主干系列,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工资待遇,至少应和村计育专干和综治专干工资待遇一样,并探索执行工资管理与绩效挂钩制度,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村纪检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要加强村级纪检委员内部管理。村级纪检委员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要让其充分发挥,应该建立健全制度。只有把相关的制度完善,才能管理好村级纪检委员。乡镇纪委落实专人负责村级纪检委员工作,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向镇级纪委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管理机制。乡镇纪委对村纪检员实行垂直管理的制度,对村纪检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村纪检员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强化典型宣传,县市、乡镇每年应对优秀村级纪检委员进行表彰。
参考文献
[1]《廉政瞭望》2017年第23期,村级纪检委员标准化建设经验 钟军
[2]冲突与协调——乡村治理中的博弈,2000年,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卢福营
一、村級纪检委员工作当前现状
现阶段每个行政村都配有一名纪检委员,通过镇纪委、基层党支部对其进行培训,掌握一定的纪检业务知识,在村里起到行使监督党员干部依法行使公权力的作用。村级纪检委员成立以来,在监督工作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过就其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监督效果方面来看,存在的差距较大,主要还是执行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村级纪检委员的人选来自村里推荐,这样比较熟悉当地群众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必定存在劣势,在不够专业的情况下,监督执纪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有时候纪检委员身兼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两重双重身份,与其他党员干部存在上下级、工作交叉多、沾亲带故等情况,严重的削弱了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
二、村级纪检委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愿监督。部分村级纪检委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工作千头万绪,片面认为农村基层经济不发达,个别村集体经济入不敷出,腐败的土壤不像有权、管钱部门那样肥沃,因此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导致其不愿主动监督村两委工作。
(二)职责定位不明确,不能监督。目前各级虽然出台了村级纪检委员相关工作职责,定位为监督村级财务、三资使用情况和四风问题,但作为村支委委员之一的纪检委员去行使监督权无异于“法律的执行者与监督者混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也很难监督位阶更高的村正职干部。因此,也比较容易理解纪检委员工作主动性不高,存在畏难情绪。
(三)理论知识水平低、不会监督。通过笔者所在的乡镇及周边乡镇调查来看,村级纪检委员普遍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纪检业务学习和培训较少,对纪检监察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几乎为零,工作能力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四)典型的熟人社会,不敢监督。有的村级纪检委员认为其个人的的当选靠着村支部书记的支持、村党员的一票一票划出来的,先是村支委委员然后才是纪检委员,且与村里党员干部都是同村人,有家族、宗族观念,“同耕一块地,同喝一井水”,有的甚至还是“一家人”,担心认真开展工作得罪人后受打击报复或人情上过不去,因而好人主义盛行。
(五)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村级纪检委员大部分兼职,现在基层工作较繁重,很多纪委委员身兼多职,在农忙季节自己农活较多,很难有精力来参与监督工作。
(六)待遇没有保障,不想监督。目前村级纪检委员待遇是按照村支委委员的工资标准,没有其他误工补贴,部分地区可能会低于计生专干、扶贫专干、水利员等不是村两委的专干人员,如此偏低的经济待遇严重挫伤了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解决村级纪检委员发挥作用时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确保村级纪检委员选任质量。“明确村级纪检委员由各村党支部提出建议人选,经镇纪委会同镇级组织部门组织考察后,由镇党委任命,并报县纪委备案”1。镇级要严把选任关,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对纪检委员政治要求当然也更高,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适时可以在党员中通过知识能力测试、民主选举,群众代表推选,真正把思想政治水平高、作风硬、原则性强、想干事、能吃苦的党员提拔到这一岗位上来。
(二)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综合素质。镇党委、镇纪委和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纪检委员学习机制,月例会制以会代训、以案示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的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增强其履职能力。适时探索建立起村级纪检委员上挂镇纪委跟班学习、跟班办案机制,用实战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三)赋予村级纪检委员相应权力。对村级纪检委员的职责和职权要定位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明确监督重点。可赋予村纪检员知情权、参与议事权、民主监督权、建议权等相关权力,授予纪检员监督村务、财务监管、民主管理、收集意见和协助调查违纪党员等权力。各村还结合实际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让村级纪检委员手中真正有权。
(四)创造村级纪检委员履行环境。加强乡镇纪委与村级纪检委员的联系,保障村级纪检委员发挥监督作用。重视村级纪检委员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对村级纪检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或意见,认真研究,由乡镇纪委向村两委下发通知,村两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处理,并把结果及时向乡镇纪委反馈;在村级纪检委员工作遇到困难时,及时协调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协助村级纪检委员解决问题和困难。
(五)完善对村级纪检委员考评机制。“任何一项完备的、理想的制度都应该是包含规范性制度和惩戒性制度的统一体,应该是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统一”2。完善并落实对村级纪检委员工作目标考评机制,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工作制度,对发挥作用不突出、群众不认可的纪检员要及时进行调整;要有目的地培养选拔优秀村级纪检委员作为村书记或村主任的后备人选;将村级纪检委员纳入村六大主干系列,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工资待遇,至少应和村计育专干和综治专干工资待遇一样,并探索执行工资管理与绩效挂钩制度,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村纪检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要加强村级纪检委员内部管理。村级纪检委员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要让其充分发挥,应该建立健全制度。只有把相关的制度完善,才能管理好村级纪检委员。乡镇纪委落实专人负责村级纪检委员工作,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向镇级纪委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管理机制。乡镇纪委对村纪检员实行垂直管理的制度,对村纪检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村纪检员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强化典型宣传,县市、乡镇每年应对优秀村级纪检委员进行表彰。
参考文献
[1]《廉政瞭望》2017年第23期,村级纪检委员标准化建设经验 钟军
[2]冲突与协调——乡村治理中的博弈,2000年,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卢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