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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国家公示系统)是创新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工程,对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重义。工商总局已将重庆列为八个先行建设省市之一,要求2016年底前基本建成国家公示系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国家公示系统的工作部署,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在部分省市先行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50号)、《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