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西方“1968”年一代人的弗雷泽与霍耐特,同属于法兰克福学派,二人代表德国和美国在哲学发展完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都对后冷战时期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从而各自发展了一套独特的正义理论体系。弗雷泽以“参与性平等”为核心概念构建起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并重的一元多维正义论,而霍耐特以“承认”为核心概念构建了一种“为承认而斗争”的规范一元正义论。“承认”在弗雷泽和霍耐特的思想体系中都居于重要地位,同时在不同的思想体系中表现不同的内涵与特点。通过对弗雷泽与霍耐特关于承认思想的异同的研究,总结出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