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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各地商会的发展走向了一个新的春天,商会的作用也愈加的明显。当商会成为经济巨大推动力的风光背后,也有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尴尬”:经费由商会和会员自筹充分考验着商会的自律性;商会部分领导的“双重身份”以及两个领导的管理模式,使得商会发展左右为难。为此,业内人士都盼望着《商会法》能够早日出台,让商会的发展走向个健康,规范的道路。
经费管理是个“大考”
据了解,商会的会费从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每个商会之间虽然会费不相同,但几乎都非常接近。会长及负责人缴纳的会费数额较大,剩下的费用由其余会员共同缴纳。一家商会的负责人表示,商会办事的确需要花钱,但都会做好计算,量人为出。毕竟商会本身不牟利,会员缴纳的费用除了用在办内部刊物和报纸上之外,不时要按上级政府的安排,与兄弟商会进行联谊或访问,如果自己是主办方,每次的花销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同时,由于各种办公费用都在上涨,所以商会的经费仍是捉襟见肘。
某商会负责人表示,不少商会平时会接到五花八门的会议邀请,其中不少是明确要付款和捐钱的,商会对此都会婉言谢绝。如果是定要参加的活动,也要节约开支,参加人员会严格控制差旅费用。很多商会负责人坦言,如果在经费问题上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信任危机,工商联作为商会的上级主管部门,不时监督商会的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账目也会对会员公开避免不必要的猜测。
双重身份如何倾斜
不难发现,很多商会负责人的名片一般都是双面印刷,一面印有商会的职务,一面则是企业的职务。面对工作侧重点是商会还是自己企业的问题很多商会负责人十分坦然,他们表示,哪边的工作更需要自己,就会选择哪边。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很多商会负责人都曾在各级政府任职,其中不乏原来的厅级领导干部。有时某些商会网站上,会先列举商会负责人原有的政府职务,而商会职务则被放在了最后一行。由此可见,部分商会在挑选工作人员时,较为看重是否具有一定的政府人脉。
很多专家指出,在当代社会中,人脉资源已经被视为第一资源,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人脉资源加快商会和企业发展,这无可厚非。但现代商会需要专业的管理人才,如果商会只是味追寻具有“官场人脉”工作人员,而限制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是不利于商会全面发展的。
管理到底该听谁的
据了解,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应遵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要执行当地民政部门和工商联的法规。异地商会在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手续后,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联的监督管理下,合法地开展活动。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商会原籍地主管部门也参与指导工作,一边是当地主管部门,一边是原籍地“父母官”,这有时让商会左右为难。
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商会活动的过多干涉,让商会疲于应付。据知情人士透露,不少商会会长被称为“开会长”,原因是频繁地被相关部门邀请开会,或汇报工作,或接受相关检查、评比。记者采访很多商会会长的时间,往往被安排在会议和各类活动的间隙,等待更是成为了家常便饭。某商会负责人甚至开玩笑说“开会太多了,所以设立了10个副会长轮流去开会。”
商会≠“富豪俱乐部”
未修改之前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异地商会的性质。不少人将商会等同于民间社团,甚至有人认为商会的建立会形成“经济帮派”,扰乱当地经济市场。时至今日,不少老百姓眼中的商会仍是“富豪俱乐部”,这让很多商会负责人对此感到很委屈,力图通过各种公益事业改变民众片面的看法。
而在商会会员中,一些中小企业会员得到的帮助明显不如大企业多,他们将原因归咎于“会费不如大企业交得多”。对此,一些商会负责人无奈地说,由于会员众多,各种情况纷繁复杂,没能顾及所有会员,以后的工作中会及时改进。
不少商会负责人表示,希望《商会法》的立法早日提上议事日程,这样商会的职能和定位才能进步明确。一位商会秘书长坦言,商会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商会没有法律的保障,并且商会内部的自检自律也缺乏相关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商会的职能和运作机制至今模糊不清。
经费管理是个“大考”
据了解,商会的会费从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每个商会之间虽然会费不相同,但几乎都非常接近。会长及负责人缴纳的会费数额较大,剩下的费用由其余会员共同缴纳。一家商会的负责人表示,商会办事的确需要花钱,但都会做好计算,量人为出。毕竟商会本身不牟利,会员缴纳的费用除了用在办内部刊物和报纸上之外,不时要按上级政府的安排,与兄弟商会进行联谊或访问,如果自己是主办方,每次的花销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同时,由于各种办公费用都在上涨,所以商会的经费仍是捉襟见肘。
某商会负责人表示,不少商会平时会接到五花八门的会议邀请,其中不少是明确要付款和捐钱的,商会对此都会婉言谢绝。如果是定要参加的活动,也要节约开支,参加人员会严格控制差旅费用。很多商会负责人坦言,如果在经费问题上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信任危机,工商联作为商会的上级主管部门,不时监督商会的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账目也会对会员公开避免不必要的猜测。
双重身份如何倾斜
不难发现,很多商会负责人的名片一般都是双面印刷,一面印有商会的职务,一面则是企业的职务。面对工作侧重点是商会还是自己企业的问题很多商会负责人十分坦然,他们表示,哪边的工作更需要自己,就会选择哪边。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很多商会负责人都曾在各级政府任职,其中不乏原来的厅级领导干部。有时某些商会网站上,会先列举商会负责人原有的政府职务,而商会职务则被放在了最后一行。由此可见,部分商会在挑选工作人员时,较为看重是否具有一定的政府人脉。
很多专家指出,在当代社会中,人脉资源已经被视为第一资源,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人脉资源加快商会和企业发展,这无可厚非。但现代商会需要专业的管理人才,如果商会只是味追寻具有“官场人脉”工作人员,而限制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是不利于商会全面发展的。
管理到底该听谁的
据了解,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应遵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要执行当地民政部门和工商联的法规。异地商会在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手续后,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联的监督管理下,合法地开展活动。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商会原籍地主管部门也参与指导工作,一边是当地主管部门,一边是原籍地“父母官”,这有时让商会左右为难。
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商会活动的过多干涉,让商会疲于应付。据知情人士透露,不少商会会长被称为“开会长”,原因是频繁地被相关部门邀请开会,或汇报工作,或接受相关检查、评比。记者采访很多商会会长的时间,往往被安排在会议和各类活动的间隙,等待更是成为了家常便饭。某商会负责人甚至开玩笑说“开会太多了,所以设立了10个副会长轮流去开会。”
商会≠“富豪俱乐部”
未修改之前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异地商会的性质。不少人将商会等同于民间社团,甚至有人认为商会的建立会形成“经济帮派”,扰乱当地经济市场。时至今日,不少老百姓眼中的商会仍是“富豪俱乐部”,这让很多商会负责人对此感到很委屈,力图通过各种公益事业改变民众片面的看法。
而在商会会员中,一些中小企业会员得到的帮助明显不如大企业多,他们将原因归咎于“会费不如大企业交得多”。对此,一些商会负责人无奈地说,由于会员众多,各种情况纷繁复杂,没能顾及所有会员,以后的工作中会及时改进。
不少商会负责人表示,希望《商会法》的立法早日提上议事日程,这样商会的职能和定位才能进步明确。一位商会秘书长坦言,商会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商会没有法律的保障,并且商会内部的自检自律也缺乏相关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商会的职能和运作机制至今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