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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一对夫妻婚姻稳固的法理标准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夫妻感情需求和满足的相互一致性,一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统一性.我国<婚姻法>把"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的唯一实质要件是不够的,还应当从婚姻法律关系的内容上考察夫妻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从而认定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这样才真正符合马克思关于离婚问题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