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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权是审判权能固有的、内在的构成因素,法律有关授权不排斥人民法院行使这项权能。在行政诉讼中独立解释作为裁判根据的行政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必要步骤和法定内容。人民法院并有权不依赖行政解释先行作出裁判。人民法院解释行政规章应遵循解释穷尽、行政机关承担解释的全部不利后果、人民法院先行解释和裁判、国务院最终解释和裁决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