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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正确使用治安调解对于处理该类治安案件、缓解民间纠纷矛盾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安干警在运用调解时,出现了盲目调解、主观臆断和当和事佬等超越职权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安干警专职权有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我们强调治安调解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减少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