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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我国在这个领域的改革也逐渐摸索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路子。目前在国企改革领域即将要开始新一轮的热潮,而军工企业作为国企里面的一个特殊的种类,也需要适应时代浪潮,做出改变,才能促使军工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军工企业改革 军民融合
竞争机制
我国军工企业的现状
我国中央层面目前共有包括核、航空、航天、兵器、船舶工业等在内的十大军工集团,各集团下属诸多子公司。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由中央组织部管理,党的工作由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我国军工企业在顶层设计上存在着特殊的管理体制,各军工企业接受国防科工委的管理,而国防科工委同时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管理,负责军工行业的行业管理,同时军工企业资产与财务、企业改革、外事外贸、劳动工资等工作,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由中央军委管辖的总装备部负责全军武器装备的订货、采购、维修的管理工作,并且总装备部业务归口的军队使用部门和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的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是装备订货和组织生产的关系,是需要和供给的关系。
国有军工企业享受了大量的国家优惠政策,但是国防工业有其特殊性,那就是现在世界形势总体而言是和平的环境,这就导致了军工企业军品生产任务大幅减少。这时军工企业内部的矛盾就凸现了出来。一方面军工企业必须保证其军品生产能力,第二方面是由于军品任务少,只靠生产军品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于是军工企业纷纷探索生产民品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在这样的体制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军工企业现在面临新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市场问题,更是体现在我国原来的军工体制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军工企业作为微观主体,其改革首当其冲。
军工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在军工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逐渐探索出了军工企业改革的路径,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军工企业制度改革滞后而且缺乏规范,企业运行效率和效益受到制约。
在我国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确立了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同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为规范军工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客观上需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对国有军工企业制度进行创新,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实情况是,国有军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不仅在时间上普遍滞后于民用企业,而且在具体运作方面也缺乏规范,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1)军工企业部门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企业继续采取传统的工厂制度运作方式,有的(主要是军工科研院所)甚至还没有采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继续采取事业单位的运作方式。(2)一些军工企业尽管名义上已经转制为公司制,但实际上只是一个挂牌公司,企业没有按照规范的公司制进行运作。(3)一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相对较好的军工企业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军工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上述缺陷,不仅使军工企业未能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自身的扩张与发展,而且由于缺乏完善的约束激励机制,使军品和民品长期处于低效率和低效益的经营状态中。
对军工企业改革的思考
第一,降低准入门槛,探索在军工生产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通用标准,减少对于民企参军的限制,激发民企参军的积极性,同时带动军工企业加入市场竞争,更加合理的配置资源,减少资源的无效利用和浪费。目前我国民口企业要参加军品生产要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这“四证”,目前这四证审批难度大,审批时间长,完全办下来需要将近2年的时间,在市场上,机会转瞬即逝,没有哪个企业愿意耗费那么长的时间在利润并不丰厚的军品的生产上。而且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的都是军品生产标准是独立于国家的产品标准之外的,“军标”和“国标”并不一致,这就导致企业为了参加军品的生产可能需要新建生产线,无疑是加大了企业生产军品的成本。不管是“四证”还是“军标”这都是军工企业为民企参军设置的一个门槛。必须降低这些门槛,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民口企业能参与到军品的生产中来,这样一是可以减少军品的采购成本,毕竟民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为了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其研发积极性和研发投入相应会比较大,生产成本就会比较低。二是可以督促军工企业重新审视自己的经营生产方式,为了能在与民口企业的竞争中有优势而迫使自己去进行改造升级,这样企业就可以走上一个不断向上的良性的发展之路,避免出现“混吃等死”那样的情况出现。
第二,取消军工企业特殊待遇,参与市场竞争。军队生产组织基本上采用的还是计划时期遗留下来的那套模式,采取指令性计划而不是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形式。所以,发展竞争性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建立中的首要任务。由于军品生产组织的指令性,使得军品采购中有其一系列与竞争规律相矛盾的地方。
首先,军队装备采购部门在提出军品生产需求时,生产厂家的选择并不是采取的市场上公开竞争选择的方式,而是直接指定与其有相关关系的单位,即使有同类民用企業生产的产品技术更先进,成本更低,也不愿意采用,这就形成了军工企业与民口企业的不公平竞争,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减少了军工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降低其在更新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方面的积极性。
然后,现行的军品定价违背了价值规律。现有的军品定价并没有完全体现军品的价值,而是远远的偏离价值规律。长期以来我国的军品采购中采取一厂一价,低利免税的政策,这样直接违背了价值规律。这是因为:一是军品实行免税政策,表面看不加税金,压低了价格,减少了采购费用的支出,但同时也减少了财政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利于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二是低利政策造成价格与价值背离,不能反映企业同质量同劳动的价值。军品长期实行成本加5%利润计价的办法,造成技术水平差从而成本较高的企业利润较高,并且技术水平越差利润越丰厚,这严重挫伤了军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国有军工企业发展改革过程实质上是一個重大的制度变迁过程。一方面是从落后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一转轨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转轨有大体一致的意义;另一方面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显然,国有军工企业发展改革不属于那种一般的市场改良或形式变革,实际上是从传统的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轨,从这一角度讲,国有军工企业发展改革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制度变迁过程,是一场深刻的制度革命。这种经济双重转轨的复杂性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艰难性和渐进性。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难度而畏惧。就像当年的国企改革,虽然也难度很大,但是我们还是改了下来,这对我国这几年的国企的发展奠定了非常良好的基础。军工企业也是一种国企,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属于国企改革的范围,但是由于国防工业的特殊性又赋予军工企业改革的特殊性。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采用国企改革的方式来对军工企业进行改造。一方面是从军工集团上层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职能和政府管理职能的区分。另一方面是要赋予子公司足够的自主经营权,而不是子公司的经营完全由上级公司掌控。明确军工企业的产权问题,对军工企业实行分类改造。同时要对现有的国企领导体系进行改革,在我国目前的军工企业中,企业的管理者同时是具有行政职务的,而且管理者的任命是由上级机关或者组织部来任命,这就会导致大多管理者其角色更多的是官员而不是企业家,很多人只把企业当做其升官发财的一个跳板,那么在这样的想法的驱动下,其必然会为了短期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期利益,因为短期做好了他就可以升官走人了,而企业后面会怎么发展与他没有关系了。同时还有一种弊端就是会造成管理者不敢把企业搞好,因为你把企业搞好了,企业里面能得到的“油水”多了,就会有更加有权势或者有“关系”的人来接替你的位置,所以管理者的最优选择就会使保持现状,这也是导致军工企业效率低下一个主要原因。在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企业的产权不清,企业的管理者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做企业赚了自己的工资就可以多拿,陪了反正是国家的,与管理者本人无关。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要让管理者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给与其的不是固定工资,而是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分红机制。这样管理者就会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而更加努力的工作,而且在做决策的时候会更加谨慎,因为一旦决策失误也就意味着自己能拿到的收入会很少。
总结起来就是,目前导致我国军工企业的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就是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和产权安排导致的无效率,为了更好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我们做出更多的深入的研究。
[1]王廷伟,李晋宁. 关于国防军工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与对策[J].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48-53.
[2]田大山,李小宁. 国防军工企业改革问题探讨[J]. 中国软科学,2001,06:10-13.
[3]程曼莉. 论我国军工企业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J]. 军事经济研究,2009,03:26-28.
军工企业改革 军民融合
竞争机制
我国军工企业的现状
我国中央层面目前共有包括核、航空、航天、兵器、船舶工业等在内的十大军工集团,各集团下属诸多子公司。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由中央组织部管理,党的工作由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我国军工企业在顶层设计上存在着特殊的管理体制,各军工企业接受国防科工委的管理,而国防科工委同时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管理,负责军工行业的行业管理,同时军工企业资产与财务、企业改革、外事外贸、劳动工资等工作,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由中央军委管辖的总装备部负责全军武器装备的订货、采购、维修的管理工作,并且总装备部业务归口的军队使用部门和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的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是装备订货和组织生产的关系,是需要和供给的关系。
国有军工企业享受了大量的国家优惠政策,但是国防工业有其特殊性,那就是现在世界形势总体而言是和平的环境,这就导致了军工企业军品生产任务大幅减少。这时军工企业内部的矛盾就凸现了出来。一方面军工企业必须保证其军品生产能力,第二方面是由于军品任务少,只靠生产军品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于是军工企业纷纷探索生产民品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在这样的体制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军工企业现在面临新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市场问题,更是体现在我国原来的军工体制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军工企业作为微观主体,其改革首当其冲。
军工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在军工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逐渐探索出了军工企业改革的路径,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军工企业制度改革滞后而且缺乏规范,企业运行效率和效益受到制约。
在我国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确立了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同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为规范军工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客观上需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对国有军工企业制度进行创新,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实情况是,国有军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不仅在时间上普遍滞后于民用企业,而且在具体运作方面也缺乏规范,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1)军工企业部门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企业继续采取传统的工厂制度运作方式,有的(主要是军工科研院所)甚至还没有采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继续采取事业单位的运作方式。(2)一些军工企业尽管名义上已经转制为公司制,但实际上只是一个挂牌公司,企业没有按照规范的公司制进行运作。(3)一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相对较好的军工企业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军工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上述缺陷,不仅使军工企业未能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自身的扩张与发展,而且由于缺乏完善的约束激励机制,使军品和民品长期处于低效率和低效益的经营状态中。
对军工企业改革的思考
第一,降低准入门槛,探索在军工生产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通用标准,减少对于民企参军的限制,激发民企参军的积极性,同时带动军工企业加入市场竞争,更加合理的配置资源,减少资源的无效利用和浪费。目前我国民口企业要参加军品生产要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这“四证”,目前这四证审批难度大,审批时间长,完全办下来需要将近2年的时间,在市场上,机会转瞬即逝,没有哪个企业愿意耗费那么长的时间在利润并不丰厚的军品的生产上。而且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的都是军品生产标准是独立于国家的产品标准之外的,“军标”和“国标”并不一致,这就导致企业为了参加军品的生产可能需要新建生产线,无疑是加大了企业生产军品的成本。不管是“四证”还是“军标”这都是军工企业为民企参军设置的一个门槛。必须降低这些门槛,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民口企业能参与到军品的生产中来,这样一是可以减少军品的采购成本,毕竟民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为了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其研发积极性和研发投入相应会比较大,生产成本就会比较低。二是可以督促军工企业重新审视自己的经营生产方式,为了能在与民口企业的竞争中有优势而迫使自己去进行改造升级,这样企业就可以走上一个不断向上的良性的发展之路,避免出现“混吃等死”那样的情况出现。
第二,取消军工企业特殊待遇,参与市场竞争。军队生产组织基本上采用的还是计划时期遗留下来的那套模式,采取指令性计划而不是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形式。所以,发展竞争性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建立中的首要任务。由于军品生产组织的指令性,使得军品采购中有其一系列与竞争规律相矛盾的地方。
首先,军队装备采购部门在提出军品生产需求时,生产厂家的选择并不是采取的市场上公开竞争选择的方式,而是直接指定与其有相关关系的单位,即使有同类民用企業生产的产品技术更先进,成本更低,也不愿意采用,这就形成了军工企业与民口企业的不公平竞争,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减少了军工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降低其在更新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方面的积极性。
然后,现行的军品定价违背了价值规律。现有的军品定价并没有完全体现军品的价值,而是远远的偏离价值规律。长期以来我国的军品采购中采取一厂一价,低利免税的政策,这样直接违背了价值规律。这是因为:一是军品实行免税政策,表面看不加税金,压低了价格,减少了采购费用的支出,但同时也减少了财政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利于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二是低利政策造成价格与价值背离,不能反映企业同质量同劳动的价值。军品长期实行成本加5%利润计价的办法,造成技术水平差从而成本较高的企业利润较高,并且技术水平越差利润越丰厚,这严重挫伤了军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国有军工企业发展改革过程实质上是一個重大的制度变迁过程。一方面是从落后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一转轨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转轨有大体一致的意义;另一方面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显然,国有军工企业发展改革不属于那种一般的市场改良或形式变革,实际上是从传统的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轨,从这一角度讲,国有军工企业发展改革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制度变迁过程,是一场深刻的制度革命。这种经济双重转轨的复杂性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艰难性和渐进性。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难度而畏惧。就像当年的国企改革,虽然也难度很大,但是我们还是改了下来,这对我国这几年的国企的发展奠定了非常良好的基础。军工企业也是一种国企,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属于国企改革的范围,但是由于国防工业的特殊性又赋予军工企业改革的特殊性。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采用国企改革的方式来对军工企业进行改造。一方面是从军工集团上层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职能和政府管理职能的区分。另一方面是要赋予子公司足够的自主经营权,而不是子公司的经营完全由上级公司掌控。明确军工企业的产权问题,对军工企业实行分类改造。同时要对现有的国企领导体系进行改革,在我国目前的军工企业中,企业的管理者同时是具有行政职务的,而且管理者的任命是由上级机关或者组织部来任命,这就会导致大多管理者其角色更多的是官员而不是企业家,很多人只把企业当做其升官发财的一个跳板,那么在这样的想法的驱动下,其必然会为了短期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期利益,因为短期做好了他就可以升官走人了,而企业后面会怎么发展与他没有关系了。同时还有一种弊端就是会造成管理者不敢把企业搞好,因为你把企业搞好了,企业里面能得到的“油水”多了,就会有更加有权势或者有“关系”的人来接替你的位置,所以管理者的最优选择就会使保持现状,这也是导致军工企业效率低下一个主要原因。在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企业的产权不清,企业的管理者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做企业赚了自己的工资就可以多拿,陪了反正是国家的,与管理者本人无关。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要让管理者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给与其的不是固定工资,而是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分红机制。这样管理者就会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而更加努力的工作,而且在做决策的时候会更加谨慎,因为一旦决策失误也就意味着自己能拿到的收入会很少。
总结起来就是,目前导致我国军工企业的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就是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和产权安排导致的无效率,为了更好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我们做出更多的深入的研究。
[1]王廷伟,李晋宁. 关于国防军工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与对策[J].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48-53.
[2]田大山,李小宁. 国防军工企业改革问题探讨[J]. 中国软科学,2001,06:10-13.
[3]程曼莉. 论我国军工企业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J]. 军事经济研究,2009,03: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