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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刚刚散尽,整个欧洲大陆满目疮痍。一个伤痕累累的美国青年,回到祖国调养身体。残酷的战争让这个狮子般强壮的年轻人心力交瘁,空虚迷茫。他经常失眠,做噩梦,彻夜不敢闭灯,成天钓鱼狩猎,狂喝滥饮,无所事事,还常和父母争吵。后来,酷爱文学的他毅然拿起笔,决心用文学给自己疗伤。他在芝加哥租下一间公寓。选择芝加哥,是因为著名作家谢伍德•安德森住在这里。
安德森是当时文坛的风云人物。他的小说《俄亥俄州瓦思堡镇》是现代美国小说史上继往开来的作品。他与斯坦因等作家一起开创美国小说新文体。他和著名文学评论家门肯是文学知己。更重要的是,他向来以乐意教导年轻作家闻名。
在一个盛大的晚会上,年轻人走向安德森,眼里闪烁着仰慕的光芒。安德森有一头桀骜不驯的黑发、一双闪闪发亮的黑眼睛。爽朗的笑声和色彩鲜艳的衬衫,说明他有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灵魂。44岁的他一谈起拳击、棒球或赛马,还是像孩子似的睁大眼睛。相同的爱好使两人成为忘年交,热情的安德森主动邀请年轻人到自己家里做客。
那两年,是年轻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两人几乎每天一起吃饭,一起远距离散步,一起朗读他们都为之心醉神迷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热烈讨论各种文学流派,直到深夜。年轻人后来回忆道:“我在遇到安德森以前,根本不懂得写作。”安德森领着他叩开文学的大门。他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扑在文学上,疯狂阅读,疯狂写作。他把手稿拿给安德森看,安德森毫无保留地提出批评。每一次,他都留心聆听,仔细做笔记,再回到打字机前修改,毫不气馁。年轻人太崇拜安德森了。他认为安德森的小说写得朴实无华,但是非常优美。他在早期的一些短篇小说里模仿安德森。安德森严厉指出艺术的独特性和模仿的可怕,年轻人心悦诚服地接受。
1926年,年轻人发表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立刻好评如潮。长篇小说的名字是《太阳照样升起》。他就是后来享誉全球、获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海明威。
后来,安德森搬到新奥尔良。1925年,他在那里遇到另一位青年诗人——一个来自南方小镇的乡下小伙。安德森照着对待海明威的方式训练他:写作、批评、讨论、鼓励……他们一起散步,安德森说他听。晚上,他们一起喝酒,坐到凌晨一二点钟,依旧是安德森说他听。经过一次短短的合作,眼光独到的安德森警告小伙子:“你才气太大,写起来太不费力,这样写、那样写,变化太多,一不小心,会什么也写不出来。”小伙子开始写长篇小说,安德森边读边鼓励。脱稿后,安德森推荐给出版商。一年后,小伙子发表第一部并不成功的长篇小说《军饷》。接着,他又模仿乔伊斯的风格,马不停蹄地完成第二部长篇小说,评价更差。写作似乎进入死胡同,小伙子苦恼不已。他再次想起安德森那句振聋发聩的忠告:“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开始的起点。你是一个乡下小伙,你所知道的一切就是你事业开始的密西西比州那一小块地方。”年轻作家醍醐灌顶,重整旗鼓,以他“邮票般大小的故土”为蓝本,呕心沥血数十年,写出了《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等皇皇巨著。他就是威廉•福克纳,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对于恩师安德森,福克纳深情地称之为“我们这一代美国作家的父亲”。
安德森乐于提携后进。在加州,他花好几年时间培养剧作家沃尔夫和一个名叫斯坦贝克的小说家。斯坦贝克著有《愤怒的葡萄》、《人鼠之间》等,是196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算起来,安德森总共栽培了三位诺贝尔文学奖和四位普利策奖得主。著名文学评论家考利说,安德森是“那时代中唯一把他的特色和视野流传到下一代的人”。
(摘自《才智》2010年第4期)
安德森是当时文坛的风云人物。他的小说《俄亥俄州瓦思堡镇》是现代美国小说史上继往开来的作品。他与斯坦因等作家一起开创美国小说新文体。他和著名文学评论家门肯是文学知己。更重要的是,他向来以乐意教导年轻作家闻名。
在一个盛大的晚会上,年轻人走向安德森,眼里闪烁着仰慕的光芒。安德森有一头桀骜不驯的黑发、一双闪闪发亮的黑眼睛。爽朗的笑声和色彩鲜艳的衬衫,说明他有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灵魂。44岁的他一谈起拳击、棒球或赛马,还是像孩子似的睁大眼睛。相同的爱好使两人成为忘年交,热情的安德森主动邀请年轻人到自己家里做客。
那两年,是年轻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两人几乎每天一起吃饭,一起远距离散步,一起朗读他们都为之心醉神迷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热烈讨论各种文学流派,直到深夜。年轻人后来回忆道:“我在遇到安德森以前,根本不懂得写作。”安德森领着他叩开文学的大门。他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扑在文学上,疯狂阅读,疯狂写作。他把手稿拿给安德森看,安德森毫无保留地提出批评。每一次,他都留心聆听,仔细做笔记,再回到打字机前修改,毫不气馁。年轻人太崇拜安德森了。他认为安德森的小说写得朴实无华,但是非常优美。他在早期的一些短篇小说里模仿安德森。安德森严厉指出艺术的独特性和模仿的可怕,年轻人心悦诚服地接受。
1926年,年轻人发表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立刻好评如潮。长篇小说的名字是《太阳照样升起》。他就是后来享誉全球、获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海明威。
后来,安德森搬到新奥尔良。1925年,他在那里遇到另一位青年诗人——一个来自南方小镇的乡下小伙。安德森照着对待海明威的方式训练他:写作、批评、讨论、鼓励……他们一起散步,安德森说他听。晚上,他们一起喝酒,坐到凌晨一二点钟,依旧是安德森说他听。经过一次短短的合作,眼光独到的安德森警告小伙子:“你才气太大,写起来太不费力,这样写、那样写,变化太多,一不小心,会什么也写不出来。”小伙子开始写长篇小说,安德森边读边鼓励。脱稿后,安德森推荐给出版商。一年后,小伙子发表第一部并不成功的长篇小说《军饷》。接着,他又模仿乔伊斯的风格,马不停蹄地完成第二部长篇小说,评价更差。写作似乎进入死胡同,小伙子苦恼不已。他再次想起安德森那句振聋发聩的忠告:“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开始的起点。你是一个乡下小伙,你所知道的一切就是你事业开始的密西西比州那一小块地方。”年轻作家醍醐灌顶,重整旗鼓,以他“邮票般大小的故土”为蓝本,呕心沥血数十年,写出了《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等皇皇巨著。他就是威廉•福克纳,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对于恩师安德森,福克纳深情地称之为“我们这一代美国作家的父亲”。
安德森乐于提携后进。在加州,他花好几年时间培养剧作家沃尔夫和一个名叫斯坦贝克的小说家。斯坦贝克著有《愤怒的葡萄》、《人鼠之间》等,是196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算起来,安德森总共栽培了三位诺贝尔文学奖和四位普利策奖得主。著名文学评论家考利说,安德森是“那时代中唯一把他的特色和视野流传到下一代的人”。
(摘自《才智》201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