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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主应该具有双重面相,即"论辩"与"共识"。"论辩"主要基于自由主义理论描述和刻画的"参与"和"反对",表现为竞争者可以在公共议题、公共政策、政府当局等层面展开争论;"共识"指的是政治参与者(特别是政党)在竞争中必须坚决地持守对民族国家、民主体制和选举程序的认同,它是支撑"论辩"有效运作的前置性规则。"共识"的稳定性决定了民主政治整体的稳定性,这既取决于竞争主体(政党)的自愿认同,更需要运用强制的手段对之加以维护和保障。总之现代民主政治既需"论辩"的显性"争吵",更应有"共识"的隐性"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