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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找企业法律顾问?
我公司想找一个法律顾问,但又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能不能给我一些建议?
杨律师答复:
企业法律顾问一般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关系随协议期满而结束,如果继续聘用,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专项法律顾问受企业聘用专门处理某一项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关系待该项法律事项办理结束而结束,一般不受时间限制,故又称临时法律顾问或者短期法律顾问。
如今企业大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因其能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活动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大多数企业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尤其是一些大企业,但多数企业只把律师定位在讨债和打官司即诉讼方面,甚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忽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其实,除了诉讼以外,一名优秀律师能为企业做的还是很多的,而且对企业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具体而言,法律顾问为公司企业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很多,比如以下服务内容和方式(但不限于):
1、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可行性论证,从而避免企业经营上的法律风险;
2、草拟、修改、审查公司企业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针对某些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发表律师声明,或针对性地发出律师函;
4、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参与企业的非诉法律事务;参加企业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6、在企业内部进行力所能及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7、配合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劳动人事工作,草拟、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进行辞退设计等等。
这笔钱我应不应该赔偿?
我(甲方)和客户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总价和分价格写错了,当天我就电话给客户,但是一直没人接,今天我和客户说,客户很不讲理的说,不同意改,还要我赔钱,我该怎么做呢。
合同错误在这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单造价为人民币陆仟捌百捌拾元整(6880.00),结算方式:现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即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给乙方作为设备定货款;当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运输费由甲方负责)由甲方根据设备清单进行清点,设备符合后,甲方立即向乙方付合同尾款人民币肆仟肆佰捌拾元整(4480.00)……”
梅律师答复:
总价格与分价格,实际偏差就是400元。而你合同的意思真实,一式两份,且不是单方擅自更改,根本不存在纠纷。就是合同付款算错。如果你未收取2000元时,该合同视为双方未履行,可以认定为废纸一张。你要求让对方改,对方不肯,你不予发货,依法有理,完全用不着打官司!如果你已收到2000元,建议你先发2000元价款的货,其余留置。
欠条上只盖上私人的印章有效吗?
我一个朋友借我五千块,但在借据上她只盖了自己名字的印章,没有签名。我有些担心这张只有私章的欠条会有效吗?
杨律师答复:
这类事,加盖私人印章也是有效的。但是私章不同于公章,公章在工商、公安都是有备案的,如果对方不承认公章的真实性,可以核对。
可是私章呢?没有任何备案,如果将来发生争议,对方不承认这印章是她的,你又无法证明这个私章确实是她使用的,那就不好确认借据与她有关。
从这个角度讲,使用个人印章不如签字安全。其实,过去很多人不识字才使用私章,现在应该提倡使用签字,如果遇到交易行为,也要多注意谨慎。
注册公司至少要多少钱?
我想注册一个公司,但不知道要多少钱?有哪些规定?
梅律师答复:
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公司注册不再根据公司不同产业分别规定最低注册资本,而是统一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同时允许较大数额注册资本分期缴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改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需指出的是,股东首次缴纳的出资至少为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还得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并允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此以来,发起人只要缴足1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即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门槛大幅降低。
关于股东出资方式的问题:《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因此,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同时《公司法》第27条还规定,在诸多的出资形式中,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收了定金可以不返还吗?
我有套房子要出售,对方交纳了1万块钱定金,但是迟迟不交其它的钱,已经拖欠2个多月了,我们没有签合同和协议,我给对方打了定金收条,收条内容是:收定金1万,日期,没有写余款交纳时间和数额。我想问一下,对方是否违约?我主要是急于用钱,但收了定金还不敢再卖,我是否可以要求终止交易,索赔?
杨律师答复:
没有签订合同就收定金?定金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成立,所以请先明确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
你现在的情况不够明确:第一,如果现在能有证据证明双方对交易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如总款、交付时间等,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构成严重违约,你们可以解除合同,定金不退还。第二,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合同成立,这时定金恐怕就不是法律上的定金的含义了,可以明确催促对方协商签订合同,经催促不来或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认定合同无法成立,你可以另卖。至于所谓的定金,由于合同未成立,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退还即可。
建议交易还是要规范操作,该签订书面文件要签订,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就落实到纸上,哪怕先简单写一份书面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离婚已二年了这钱我还要还吗?
两年前,我已和丈夫离婚按我们当时的口头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现在债主因找不到我前夫本人,要向法院起诉,要我还这笔钱,我应不应该承担?
杨律师答复:
你们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担约定对你们夫妻有约束力,但并不能约束不知情或不同意的债权人。如果确实是夫妻 共同债务,且在时效范围内,债权人起诉你,你还是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承担后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你前夫追偿。
夫妻间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处分,但是这种约定在未得到债权人同意或认可的情况下,不能免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的连带偿还义务,这是对内对外的两层法律关系,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此有明确认识。
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最好在离婚时把相关债务清偿达成书面一致。
目前确实发生过夫妻双方利用离婚规避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利用合法或不合法的债务侵犯夫妻另一方的合法利益的相关事件,对此类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合理的规避方式。
写借条或欠条时要注意什么?
我因为生意上要用钱,需要向人借款,在给人写借条或者欠条时,要注意些什么?
邓律师答复:
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中,因购买物品欠款、因某种需要借款(物)的事常有发生。往往由于债权人不要求债务人写下欠条和借条,或者写得不明确,给日后可能产生的债务纠纷的处理带来困难。因此,应当重视欠条、借条的写法。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此外,为避免日后的纠纷,在书写相关欠条、借条时,建议要多注意以下几点:
1、应由当事人亲自书写;
2、书写的内容与落款之间应尽量紧凑,不留空白;
3、金额应大写或大小写同时书写;
4、对不是很了解的当事人所书写的欠条或借条,保险起见,最好让其在落款签名上按手印并复印其身份证;
5、若出具方是单位,除非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应要求加盖公章;
6、注意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我公司想找一个法律顾问,但又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能不能给我一些建议?
杨律师答复:
企业法律顾问一般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关系随协议期满而结束,如果继续聘用,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专项法律顾问受企业聘用专门处理某一项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关系待该项法律事项办理结束而结束,一般不受时间限制,故又称临时法律顾问或者短期法律顾问。
如今企业大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因其能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活动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大多数企业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尤其是一些大企业,但多数企业只把律师定位在讨债和打官司即诉讼方面,甚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忽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其实,除了诉讼以外,一名优秀律师能为企业做的还是很多的,而且对企业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具体而言,法律顾问为公司企业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很多,比如以下服务内容和方式(但不限于):
1、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可行性论证,从而避免企业经营上的法律风险;
2、草拟、修改、审查公司企业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针对某些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发表律师声明,或针对性地发出律师函;
4、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参与企业的非诉法律事务;参加企业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6、在企业内部进行力所能及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7、配合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劳动人事工作,草拟、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进行辞退设计等等。
这笔钱我应不应该赔偿?
我(甲方)和客户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总价和分价格写错了,当天我就电话给客户,但是一直没人接,今天我和客户说,客户很不讲理的说,不同意改,还要我赔钱,我该怎么做呢。
合同错误在这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单造价为人民币陆仟捌百捌拾元整(6880.00),结算方式:现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即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给乙方作为设备定货款;当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运输费由甲方负责)由甲方根据设备清单进行清点,设备符合后,甲方立即向乙方付合同尾款人民币肆仟肆佰捌拾元整(4480.00)……”
梅律师答复:
总价格与分价格,实际偏差就是400元。而你合同的意思真实,一式两份,且不是单方擅自更改,根本不存在纠纷。就是合同付款算错。如果你未收取2000元时,该合同视为双方未履行,可以认定为废纸一张。你要求让对方改,对方不肯,你不予发货,依法有理,完全用不着打官司!如果你已收到2000元,建议你先发2000元价款的货,其余留置。
欠条上只盖上私人的印章有效吗?
我一个朋友借我五千块,但在借据上她只盖了自己名字的印章,没有签名。我有些担心这张只有私章的欠条会有效吗?
杨律师答复:
这类事,加盖私人印章也是有效的。但是私章不同于公章,公章在工商、公安都是有备案的,如果对方不承认公章的真实性,可以核对。
可是私章呢?没有任何备案,如果将来发生争议,对方不承认这印章是她的,你又无法证明这个私章确实是她使用的,那就不好确认借据与她有关。
从这个角度讲,使用个人印章不如签字安全。其实,过去很多人不识字才使用私章,现在应该提倡使用签字,如果遇到交易行为,也要多注意谨慎。
注册公司至少要多少钱?
我想注册一个公司,但不知道要多少钱?有哪些规定?
梅律师答复:
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公司注册不再根据公司不同产业分别规定最低注册资本,而是统一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同时允许较大数额注册资本分期缴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改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需指出的是,股东首次缴纳的出资至少为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还得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并允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此以来,发起人只要缴足1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即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门槛大幅降低。
关于股东出资方式的问题:《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因此,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同时《公司法》第27条还规定,在诸多的出资形式中,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收了定金可以不返还吗?
我有套房子要出售,对方交纳了1万块钱定金,但是迟迟不交其它的钱,已经拖欠2个多月了,我们没有签合同和协议,我给对方打了定金收条,收条内容是:收定金1万,日期,没有写余款交纳时间和数额。我想问一下,对方是否违约?我主要是急于用钱,但收了定金还不敢再卖,我是否可以要求终止交易,索赔?
杨律师答复:
没有签订合同就收定金?定金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成立,所以请先明确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
你现在的情况不够明确:第一,如果现在能有证据证明双方对交易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如总款、交付时间等,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构成严重违约,你们可以解除合同,定金不退还。第二,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合同成立,这时定金恐怕就不是法律上的定金的含义了,可以明确催促对方协商签订合同,经催促不来或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认定合同无法成立,你可以另卖。至于所谓的定金,由于合同未成立,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退还即可。
建议交易还是要规范操作,该签订书面文件要签订,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就落实到纸上,哪怕先简单写一份书面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离婚已二年了这钱我还要还吗?
两年前,我已和丈夫离婚按我们当时的口头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现在债主因找不到我前夫本人,要向法院起诉,要我还这笔钱,我应不应该承担?
杨律师答复:
你们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担约定对你们夫妻有约束力,但并不能约束不知情或不同意的债权人。如果确实是夫妻 共同债务,且在时效范围内,债权人起诉你,你还是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承担后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你前夫追偿。
夫妻间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处分,但是这种约定在未得到债权人同意或认可的情况下,不能免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的连带偿还义务,这是对内对外的两层法律关系,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此有明确认识。
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最好在离婚时把相关债务清偿达成书面一致。
目前确实发生过夫妻双方利用离婚规避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利用合法或不合法的债务侵犯夫妻另一方的合法利益的相关事件,对此类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合理的规避方式。
写借条或欠条时要注意什么?
我因为生意上要用钱,需要向人借款,在给人写借条或者欠条时,要注意些什么?
邓律师答复:
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中,因购买物品欠款、因某种需要借款(物)的事常有发生。往往由于债权人不要求债务人写下欠条和借条,或者写得不明确,给日后可能产生的债务纠纷的处理带来困难。因此,应当重视欠条、借条的写法。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此外,为避免日后的纠纷,在书写相关欠条、借条时,建议要多注意以下几点:
1、应由当事人亲自书写;
2、书写的内容与落款之间应尽量紧凑,不留空白;
3、金额应大写或大小写同时书写;
4、对不是很了解的当事人所书写的欠条或借条,保险起见,最好让其在落款签名上按手印并复印其身份证;
5、若出具方是单位,除非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应要求加盖公章;
6、注意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