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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下旬,在吉林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卢振生提出了《应考虑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建议》。卢振生代表认为,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在工作、生活及各项活动中有很多不便,非常需要各级政府的理解、关注和重视。目前,我们国家虽然在这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残疾人乘车、就业、就医等方面还有欠缺,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经过调查研究之后,尽快制定出台一些照顾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人代会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将卢振生代表提出的建议转交给省残联办理。省残联党组和理事会对此非常重视,明确由分管法制、维权工作的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负责,并要求省残联组织联络维权部做好与卢振生代表的沟通、汇报和建议答复工作。
为了办理好这件代表建议,5月至6月间,省残联有关方面的同志多次与卢代表进行沟通、联系。5月29日,省残联组织联络维权部部长吉光第一次面复卢振生代表,认真听取卢振生代表提出建议的想法和意见,并向卢振生代表汇报了近几年来全省在关心残疾人事业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工作计划和打算。6月19日,省残联副理事长蒋延辉、组织联络维权部部长吉光代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再次面复卢振生代表,向他全面汇报了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工作情况,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建立适应广大残疾人需求的优惠政策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各项民生工程中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实惠等方面,深入征求了卢振生代表的意见。6月25日,省残联组织联络维权部部长吉光第三次面复卢振生代表,向他详细汇报了下一步全省各级残联将结合修订《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更加完善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些具体政策和措施。
省残联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三次登门答复代表建议,让卢振生代表很高兴。他说:“省残联对此建议积极认真办理,对残疾人事业高度负责。作为代表,我对他们的答复非常满意。”
人代会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将卢振生代表提出的建议转交给省残联办理。省残联党组和理事会对此非常重视,明确由分管法制、维权工作的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负责,并要求省残联组织联络维权部做好与卢振生代表的沟通、汇报和建议答复工作。
为了办理好这件代表建议,5月至6月间,省残联有关方面的同志多次与卢代表进行沟通、联系。5月29日,省残联组织联络维权部部长吉光第一次面复卢振生代表,认真听取卢振生代表提出建议的想法和意见,并向卢振生代表汇报了近几年来全省在关心残疾人事业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工作计划和打算。6月19日,省残联副理事长蒋延辉、组织联络维权部部长吉光代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再次面复卢振生代表,向他全面汇报了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工作情况,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建立适应广大残疾人需求的优惠政策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各项民生工程中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实惠等方面,深入征求了卢振生代表的意见。6月25日,省残联组织联络维权部部长吉光第三次面复卢振生代表,向他详细汇报了下一步全省各级残联将结合修订《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更加完善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些具体政策和措施。
省残联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三次登门答复代表建议,让卢振生代表很高兴。他说:“省残联对此建议积极认真办理,对残疾人事业高度负责。作为代表,我对他们的答复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