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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对中国新诊断癫
患儿首选丙戊酸钠(VPA)或左乙拉西坦(LEV)治疗方案进行成本效果分析,从药物经济学角度为抗癫
药的个体化选择提供依据。
利用决策树模型模拟新诊断的癫
患儿VPA一线治疗或LEV一线治疗后的不同结局,总观察时间为6个月。LEV或VPA单药治疗3个月进行第1次疗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药物(继续用原药、添加或换用VPA或LEV),再治疗3个月进行第2次疗效评估。分别获得VPA一线治疗或LEV一线治疗患儿6个月的治疗成本以及治疗效果,在决策树模型中进行成本效果分析。用增量成本效果比来反映2种治疗方案的效果和成本的综合比较,即一种治疗方案较另一种治疗方案多增加1例无发作病例所需要多支出的成本。
对于中位数体质量的中国儿童,LEV一线治疗较VPA一线治疗每新增1例无发作病例,6个月需多支出4981.858元。如果6个月的意愿支付成本在4000元以上,则LEV一线治疗方案成本效果更好的可能性大。6个月的支付成本为25 000元时,LEV一线治疗方案具有更好成本效果的概率为90%。
结论低意愿支付成本的情况下,VPA一线治疗的成本效果更佳,高意愿支付成本的情况下,LEV一线治疗的成本效果更佳。在其他因素综合考虑的情况下,药物经济学因素应作为个体化药物选择的考虑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