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如何充分发挥这一主阵地的作用,把素质教育引向纵深,实践告诉我们,必须建立一种具有“导向”“调控”“激励”功能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1.语文本体
《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是“交际工具”“人类文化”,就要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树立语文学习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培养学生适应实际需要的语文能力。
1.1 注重知识能力的评价
语文有其特有的知识,学习这些知识是语文课程自身的基本任务。以往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往往只在“学习理解”上下功夫,诸如理解字、词、句、内容等,这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学习表达”。怎样知道“学习理解”透彻了,怎样才能把“理解”升华为“运用”,主要看“学习表达”,这就是“能力”。表现在课堂上,主要包括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等等。因此,课堂教学评价要在“学习理解”和“学习表达”两方面下功夫,即,知识与能力两方面的评价。
1.2 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
新《课程标准》规定:“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按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人文教育是课堂评价的重要内容。所谓的人文教育在小学语文课堂上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看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二是看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正确态度。主要包括尊重祖国语文的态度,关心当代文化、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营养态度、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态度、主动学习语文的态度、敢于对自己的语言行为负责的态度。三是看学生的良好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良好的个性是指良好的性格和氣质,良好的语文品质。健全的人格包括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等。
2.学生主体
适合素质教育的课堂评价标准,目的是保障每个学习者享有学习的基本权利,重视每个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继续学习主动发展的能力。具体说主要评价如下内容:
2.1 评价学生的群体参与
首先要看一堂课中学生是否全员参与学习。从人数上看,如果课堂上只是一两名或三五名优生不时举手发言,大多数学生处于被动状态,“两耳不闻他人事”,不动脑,不动笔,不张嘴,尤其是所谓的“差生”无动于衷肠,这样的课不是一节好课。其次要看参与学习的质量。这里指得是,反对那种形式主义、表面热热闹闹的虚假主体性,反对那种在课文的表层徘徊、语言和思维水平低下的肤浅主体性。求得既参与学习,又能够实实在在学点东西的局面。
2.2 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
学生的学习态度主要表现在学习的兴趣上,如果学生在课堂上索然无趣,或者是“不是来自本身内在的兴趣,而是在教师的奖励下所获得的暂时的满足感和压力感”,这都不是确保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因此,评价要以学生学习的兴趣为基点,调动学生满怀兴趣深入到学习中去,让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教材内容固有的乐趣。
3.教师主导
强调学生的“学”不是说教师的“教”可有可无。在语文教学中,如果教师的指导不得力,学生的活动就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的主人就难以实现。要保证学生学好语文,评价必须把“教师主导”作为重要内容。
3.1 评价教材处理能力
任何一种教材都有它的编写目的和编写体系,落实到每一册、每一单元或每篇课文都有着相对独立的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评价首先要看教师对教材是否有透彻的理解,所设立的教学目的、要求是否与《课程标准》相符合,是否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吻合。教学中,要评教师引导学生学什么,达到怎样的学习目的。其次要看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合理科学,对教材的重点、难点处理是否得当,整个教学过程是否完整,教学环节、结构、时间分配是否合理。
3.2 评价教学方法
教师是否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这就涉及到教具、学具、多媒体的利用是否合理、科学,教师创设的情景是否有吸引力等。教师如何利用教材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正确理解和运用语文,打好语文基础,形成语文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师生双方在教学中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看教学是否在师生平等的对话中进行。
3.3 评价教师的基本功素质
这里的素质是“狭义”的素质,主要表现为“外在”和“内在”两方面。“外在”的素质包括读、写、算、画。主要看教师的语言是否规范、亲切,有感染力;写画是否美观、实用,能否起启示、点精、梳理作用。内在的素质主要看课堂调控能力,是否能创造性地组织教学,恰当的引导自学,正确的处理突发情况等。
总之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宽泛的相容性。语文本体的确立离不开学生主体学习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学生主体的学习是在教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学习的语文本体的内容,教师主导的作用又体现在学生主体的学习和对语文本体的理解上。如果人为地把评价内容完全独立割裂,这也不是明智的做法。
1.语文本体
《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是“交际工具”“人类文化”,就要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树立语文学习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培养学生适应实际需要的语文能力。
1.1 注重知识能力的评价
语文有其特有的知识,学习这些知识是语文课程自身的基本任务。以往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往往只在“学习理解”上下功夫,诸如理解字、词、句、内容等,这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学习表达”。怎样知道“学习理解”透彻了,怎样才能把“理解”升华为“运用”,主要看“学习表达”,这就是“能力”。表现在课堂上,主要包括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等等。因此,课堂教学评价要在“学习理解”和“学习表达”两方面下功夫,即,知识与能力两方面的评价。
1.2 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
新《课程标准》规定:“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按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人文教育是课堂评价的重要内容。所谓的人文教育在小学语文课堂上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看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二是看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正确态度。主要包括尊重祖国语文的态度,关心当代文化、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营养态度、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态度、主动学习语文的态度、敢于对自己的语言行为负责的态度。三是看学生的良好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良好的个性是指良好的性格和氣质,良好的语文品质。健全的人格包括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等。
2.学生主体
适合素质教育的课堂评价标准,目的是保障每个学习者享有学习的基本权利,重视每个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继续学习主动发展的能力。具体说主要评价如下内容:
2.1 评价学生的群体参与
首先要看一堂课中学生是否全员参与学习。从人数上看,如果课堂上只是一两名或三五名优生不时举手发言,大多数学生处于被动状态,“两耳不闻他人事”,不动脑,不动笔,不张嘴,尤其是所谓的“差生”无动于衷肠,这样的课不是一节好课。其次要看参与学习的质量。这里指得是,反对那种形式主义、表面热热闹闹的虚假主体性,反对那种在课文的表层徘徊、语言和思维水平低下的肤浅主体性。求得既参与学习,又能够实实在在学点东西的局面。
2.2 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
学生的学习态度主要表现在学习的兴趣上,如果学生在课堂上索然无趣,或者是“不是来自本身内在的兴趣,而是在教师的奖励下所获得的暂时的满足感和压力感”,这都不是确保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因此,评价要以学生学习的兴趣为基点,调动学生满怀兴趣深入到学习中去,让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教材内容固有的乐趣。
3.教师主导
强调学生的“学”不是说教师的“教”可有可无。在语文教学中,如果教师的指导不得力,学生的活动就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的主人就难以实现。要保证学生学好语文,评价必须把“教师主导”作为重要内容。
3.1 评价教材处理能力
任何一种教材都有它的编写目的和编写体系,落实到每一册、每一单元或每篇课文都有着相对独立的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评价首先要看教师对教材是否有透彻的理解,所设立的教学目的、要求是否与《课程标准》相符合,是否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吻合。教学中,要评教师引导学生学什么,达到怎样的学习目的。其次要看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合理科学,对教材的重点、难点处理是否得当,整个教学过程是否完整,教学环节、结构、时间分配是否合理。
3.2 评价教学方法
教师是否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这就涉及到教具、学具、多媒体的利用是否合理、科学,教师创设的情景是否有吸引力等。教师如何利用教材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正确理解和运用语文,打好语文基础,形成语文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师生双方在教学中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看教学是否在师生平等的对话中进行。
3.3 评价教师的基本功素质
这里的素质是“狭义”的素质,主要表现为“外在”和“内在”两方面。“外在”的素质包括读、写、算、画。主要看教师的语言是否规范、亲切,有感染力;写画是否美观、实用,能否起启示、点精、梳理作用。内在的素质主要看课堂调控能力,是否能创造性地组织教学,恰当的引导自学,正确的处理突发情况等。
总之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宽泛的相容性。语文本体的确立离不开学生主体学习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学生主体的学习是在教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学习的语文本体的内容,教师主导的作用又体现在学生主体的学习和对语文本体的理解上。如果人为地把评价内容完全独立割裂,这也不是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