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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普遍实行于建筑业。文章根据作者多年经验对新形势下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新形势;强化建筑工程;监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主要表现在:
1、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确立了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
2、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资格条件。
3、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2000 年12 月,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系统全面规范监理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4、初步形成了监理取费的价格体系。
5、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对象。监理涉及的范围有工民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石化、化工、铁道、机械、煤炭、建材、邮电、通讯、地基基础、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轻纺、古建筑、家居装饰等专业,基本上覆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创造了一批优质名牌监理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普遍得到了保证。如上海杨浦、南浦大桥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分项工程的优良率达到98%。京津塘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南昆铁路; 首都、上海、广州的新国际机场; 岩滩、水口、隔河岩、二滩、小浪底、李家峡、亚龙湾等大型水电工程; 茂名石化工程等工程都是比较典型的名牌监理工程。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颁布后,多数监理企业制订了贯标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监理。一些监理单位通过ISO9001 认证后,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操作,管理程序化、报表制度化,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秩序井然。许多地方的监理企业还做到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监理标志,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
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评估、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避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并保证工程建设费用、进度和工程质量按照计划实现,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
在这期间,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向着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稳步的发展。组建了一支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工程监理队伍。受监理的项目约占到75% 左右,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体现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并且也得到社会各界更加广泛的关注和认可。可以说我国的工程监理存在稳步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尤其是21 世纪的今天,面对各种科技的渗入,我国的工程监理面临诸多的问题
二、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未完全实现招投标制度,监理单位监理难度大
由于目前的许多监理单位地属于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并不是独立化的社会组织。因此建筑单位会利用相关人员的职权对建筑监理单位实行强行压价、越权或者相关的阻碍监理行业良性发展的手段; 同时有些监理单位搞地方主义、出现非法的不正当竞争。
2、认为监理工作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 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 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导致投资和进度控制疏于管理,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3、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规范化欠缺
由于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4、监理责任逐渐加大
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 1) 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
( 2) 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 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
(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①监理地位尴尬。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間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②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③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 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既有注册证书,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往往选择挂靠证书,从事其他职业。
三、新形势下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对策
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必须要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进一步规范监理招标管理。
2、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二是监理单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员配置和搞好培训工作,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应当具备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
3、完善法律规章制度
法律规章制度是一切行业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准则。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因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速清理和废除与当前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等,所以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 李洪松.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难点及对策[J]. 河南建材, 2008,(04) .
[2] 陈霞,陈光,李贲,周玉刚. 浅谈施工现场管理[J]. 科技信息, 2009,(07) .
[3] 张江平.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信息化初探[J]. 科技资讯, 2009,(17) .
关键词:新形势;强化建筑工程;监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主要表现在:
1、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确立了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
2、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资格条件。
3、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2000 年12 月,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系统全面规范监理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4、初步形成了监理取费的价格体系。
5、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对象。监理涉及的范围有工民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石化、化工、铁道、机械、煤炭、建材、邮电、通讯、地基基础、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轻纺、古建筑、家居装饰等专业,基本上覆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创造了一批优质名牌监理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普遍得到了保证。如上海杨浦、南浦大桥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分项工程的优良率达到98%。京津塘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南昆铁路; 首都、上海、广州的新国际机场; 岩滩、水口、隔河岩、二滩、小浪底、李家峡、亚龙湾等大型水电工程; 茂名石化工程等工程都是比较典型的名牌监理工程。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颁布后,多数监理企业制订了贯标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监理。一些监理单位通过ISO9001 认证后,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操作,管理程序化、报表制度化,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秩序井然。许多地方的监理企业还做到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监理标志,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
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评估、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避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并保证工程建设费用、进度和工程质量按照计划实现,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
在这期间,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向着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稳步的发展。组建了一支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工程监理队伍。受监理的项目约占到75% 左右,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体现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并且也得到社会各界更加广泛的关注和认可。可以说我国的工程监理存在稳步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尤其是21 世纪的今天,面对各种科技的渗入,我国的工程监理面临诸多的问题
二、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未完全实现招投标制度,监理单位监理难度大
由于目前的许多监理单位地属于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并不是独立化的社会组织。因此建筑单位会利用相关人员的职权对建筑监理单位实行强行压价、越权或者相关的阻碍监理行业良性发展的手段; 同时有些监理单位搞地方主义、出现非法的不正当竞争。
2、认为监理工作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 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 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导致投资和进度控制疏于管理,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3、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规范化欠缺
由于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4、监理责任逐渐加大
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 1) 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
( 2) 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 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
(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①监理地位尴尬。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間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②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③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 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既有注册证书,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往往选择挂靠证书,从事其他职业。
三、新形势下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对策
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必须要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进一步规范监理招标管理。
2、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二是监理单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员配置和搞好培训工作,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应当具备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
3、完善法律规章制度
法律规章制度是一切行业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准则。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因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速清理和废除与当前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等,所以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 李洪松.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难点及对策[J]. 河南建材, 2008,(04) .
[2] 陈霞,陈光,李贲,周玉刚. 浅谈施工现场管理[J]. 科技信息, 2009,(07) .
[3] 张江平.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信息化初探[J]. 科技资讯, 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