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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也明确要求:“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状况以及职业技术与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快区域和行业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这些都为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