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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全会报告和王岐山同志在河南、浙江考察时多次强调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贯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措施向基层延伸,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正风反腐,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明显好转,试出了人心向背,点燃了人民的希望。但从查处腐败案件和巡视情况看,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仍然不少,一些地方甚至成为普遍问题,群众身边的一些“苍蝇”,对群众利益的实际损害超过“老虎”。这些问题看似疥癣之疾,实则是溃堤蚁穴,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深刻认识到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仅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更是巩固执政之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就要压实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关键。当前,中央纪委正对一批反映基层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直接督办,释放出向下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把压力和责任接过来、扛起来、传下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延伸到最末端,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下沉到底、落实到位。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地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必须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党委、纪委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消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逐级落到实处。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必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中央一抓到底“督”的压力,转变成实实在在“办”的效果,关键还在基层。一些地方在执纪监督实践中,习惯于抓大放小,对反映的基层干部问题,因为层级低、涉案金额小,就放松了纪律的尺子,放宽了纪律的底线,结果养痈遗患,以至群蝇成虎。清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毒瘤”,就必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腐败行为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尤其是要严查快处基层党员干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五个有之”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认真研究基层特别是县乡纪委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把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前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重点关注、抓紧处理,以形成足够震慑。要切实转变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做到动辄则咎,发现线索就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治理基层腐败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问题更是带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踩着不变的步伐,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把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正风反腐,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明显好转,试出了人心向背,点燃了人民的希望。但从查处腐败案件和巡视情况看,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仍然不少,一些地方甚至成为普遍问题,群众身边的一些“苍蝇”,对群众利益的实际损害超过“老虎”。这些问题看似疥癣之疾,实则是溃堤蚁穴,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深刻认识到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仅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更是巩固执政之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就要压实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关键。当前,中央纪委正对一批反映基层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直接督办,释放出向下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把压力和责任接过来、扛起来、传下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延伸到最末端,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下沉到底、落实到位。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地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必须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党委、纪委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消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逐级落到实处。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必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中央一抓到底“督”的压力,转变成实实在在“办”的效果,关键还在基层。一些地方在执纪监督实践中,习惯于抓大放小,对反映的基层干部问题,因为层级低、涉案金额小,就放松了纪律的尺子,放宽了纪律的底线,结果养痈遗患,以至群蝇成虎。清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毒瘤”,就必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腐败行为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尤其是要严查快处基层党员干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五个有之”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认真研究基层特别是县乡纪委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把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前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重点关注、抓紧处理,以形成足够震慑。要切实转变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做到动辄则咎,发现线索就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治理基层腐败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问题更是带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踩着不变的步伐,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把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