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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下,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电子产品,采用文献资料法、概念分析等方法对电子竞技、体育运动和电子游戏等概念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关系进行了探析。结果表明,电子竞技和体育运动有一些相同的属性,但电子竞技列为体育运动项目有待商榷。
关键词:电子竞技;电子游戏;体育运动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7475(2019)05-110-01
1前言
电子竞技是互联网信息时代的产物,它融合了网络技术和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以迅猛的发展速度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电子竞技已经成为当代发展最快,且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电子竞技称谓的演变与确定,标志着它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活动形式;但是电子竞技是否属于体育运动还有待商榷。
2相关概念的界定
2.1体育运动
体育概念的界定是具有历史性的,它是随着社会的演变而不断发展和丰富的。《体育科学词典》解释为:广义的体育即体育运动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發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计划的社会文化活动;狭义的体育即体育教学通过身体活动,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技能、技术,培养道德和意志品质的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过程。
2.2电子竞技
电子竞技(Electronic Sports)就是电子游戏比赛达到“竞技”层面的活动,即利用电子设备代替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目的是通过电子竞技,达到提高个体的思维水平、反应速度、身体的协调力和意志力,提高团队合作能力。也有学者将电子竞技定义为以“电子”作为载体,在体育竞赛规则的约束下,借助各种软件和硬件等信息产品进行的人与人之间脑力、智力等对抗性的电子游戏运动。
3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的特征分析
3.1竞争性
竞技体育的“竞”是指比赛和竞争,“技”是指运动技艺。在竞技体育比赛中,运动员的个人运动技能是获胜关键因素。通过概念的分析,电子竞技本质是通过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来进行的对抗性比赛,既然是比赛就具有竞争性,这也是电子竞技区别于电子游戏的主要特征。
3.2公平性
竞技体育是在一定规则下,裁判员对比赛双方的临场表现,在一定的标准下进行裁决的,具有公平公开性。一般电子竞技比赛,都配有裁判员、参赛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和传统竞技项目比赛形式一样,也分为选拔赛、淘汰赛、循环赛等多种比赛方式,三大国际电子竞技赛事更是如此,因此电子竞技是有组织性的而且具有公平性的比赛规则。
3.3规范性
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要求运动员必须具有高度完美的技艺,否则就难以取得比赛的胜利。高度的技艺性竞技体育是赖以生存的基础,但高度的技艺又是以对技战术和各种训练的规范性要求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竞技体育的规范性还表现在各个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则,竞赛规程等制约的规范性和竞技体育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
4电子竞技与电子游戏的关系
电子竞技是电子游戏比赛达到竞技的层面的活动,电子游戏属于电子竞技的一种,电子游戏是电子竞技活动的载体,电子竞技必须也只能依靠电子游戏而存在。电子竞技是电子游戏活动的一种发展形式,或者说,电子竞技是依托于电子游戏而存在的一种活动形式。电子竞技具有明显的“公平性”和“竞技性”特点,有完善的制度和规则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而网络游戏的规则是厂家设定的、可变的,没办法保障游戏的公平性,因此,网络游戏的作用在于帮助游戏参与者消磨时间,消遣娱乐。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电子游戏的评价一般较差,认为其影响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及学习。电子竞技当下的发展有目共睹,它所创造的巨大商业价值令其成为不容小觑的文化产业。
5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的关系
美国德雷克塞尔大学的学者瓦格纳(Wagner)最早尝试对“电子竞技”进行界定时认为电子竞技是体育活动的一部分,参与者通过使用信息和传播技术,来发展和训练其心智和身体能力。瓦格纳有意在证明电子竞技从属于体育范畴。
欧美学者普遍认为,电子竞技与体育的区别在于,电子竞技除了会运用到手指的肌肉(且没有系统地对肌肉的锻炼方法),基本上与“身体”(physical)或“体能”上的提升没有任何关联,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一些与体能训练无关的脑力活动,譬如棋牌类游戏等。电子竞技纳入体育范畴,主要需要辨证的问题是,心智和策略上的运用是否也是一种运动。
而中国学者(主要是社会舆论)则普遍认为,电子竞技之所以不能称为“体育”,是因为其缺少教育的意味,因此,棋牌类游戏反而因为其明显的益智效果,在中国语境下,其纳入体育范畴恰是合情合理的抉择。
6结论
通过对定义、概念的分析对比,发现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公平性、竞争性、规范性等方面。除此之外,电子竞技有利于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虽然电子竞技和体育运动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将电子竞技和体育运动画等号,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两者之间的明显区别在于电子竞技从本质上起不到锻炼身体的作用,这也是很多支持将电子竞技归属于体育运动的人群一直回避的问题。体育最本质的功能就是强身健体,但电子竞技还未做到这点,盲目地支持电子竞技属于体育运动,容易让人忽视其弊端,将其与体育运动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竞技本质相混淆,为青少年沉迷其中找来新的借口,从长远角度出发,是不利于电子竞技健康发展的,也不利于大众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因此,我们应正确看待电子竞技,区别于电子游戏、网络游戏,提倡其提高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协调能力的优点,尽量使缺点最小化,更有利于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中国体育科学学会,香港体育学院,袁伟民.体育科学词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2):266.
[2]耿梅凤.电子竞技归属论[J].体育文化导刊.2013(12):145-148.
[3]宗争.电子竞技的名与实——电子竞技与体育关系的比较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8,44(04):1-8.
关键词:电子竞技;电子游戏;体育运动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7475(2019)05-110-01
1前言
电子竞技是互联网信息时代的产物,它融合了网络技术和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以迅猛的发展速度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电子竞技已经成为当代发展最快,且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电子竞技称谓的演变与确定,标志着它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活动形式;但是电子竞技是否属于体育运动还有待商榷。
2相关概念的界定
2.1体育运动
体育概念的界定是具有历史性的,它是随着社会的演变而不断发展和丰富的。《体育科学词典》解释为:广义的体育即体育运动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發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计划的社会文化活动;狭义的体育即体育教学通过身体活动,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技能、技术,培养道德和意志品质的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过程。
2.2电子竞技
电子竞技(Electronic Sports)就是电子游戏比赛达到“竞技”层面的活动,即利用电子设备代替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目的是通过电子竞技,达到提高个体的思维水平、反应速度、身体的协调力和意志力,提高团队合作能力。也有学者将电子竞技定义为以“电子”作为载体,在体育竞赛规则的约束下,借助各种软件和硬件等信息产品进行的人与人之间脑力、智力等对抗性的电子游戏运动。
3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的特征分析
3.1竞争性
竞技体育的“竞”是指比赛和竞争,“技”是指运动技艺。在竞技体育比赛中,运动员的个人运动技能是获胜关键因素。通过概念的分析,电子竞技本质是通过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来进行的对抗性比赛,既然是比赛就具有竞争性,这也是电子竞技区别于电子游戏的主要特征。
3.2公平性
竞技体育是在一定规则下,裁判员对比赛双方的临场表现,在一定的标准下进行裁决的,具有公平公开性。一般电子竞技比赛,都配有裁判员、参赛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和传统竞技项目比赛形式一样,也分为选拔赛、淘汰赛、循环赛等多种比赛方式,三大国际电子竞技赛事更是如此,因此电子竞技是有组织性的而且具有公平性的比赛规则。
3.3规范性
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要求运动员必须具有高度完美的技艺,否则就难以取得比赛的胜利。高度的技艺性竞技体育是赖以生存的基础,但高度的技艺又是以对技战术和各种训练的规范性要求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竞技体育的规范性还表现在各个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则,竞赛规程等制约的规范性和竞技体育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
4电子竞技与电子游戏的关系
电子竞技是电子游戏比赛达到竞技的层面的活动,电子游戏属于电子竞技的一种,电子游戏是电子竞技活动的载体,电子竞技必须也只能依靠电子游戏而存在。电子竞技是电子游戏活动的一种发展形式,或者说,电子竞技是依托于电子游戏而存在的一种活动形式。电子竞技具有明显的“公平性”和“竞技性”特点,有完善的制度和规则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而网络游戏的规则是厂家设定的、可变的,没办法保障游戏的公平性,因此,网络游戏的作用在于帮助游戏参与者消磨时间,消遣娱乐。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电子游戏的评价一般较差,认为其影响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及学习。电子竞技当下的发展有目共睹,它所创造的巨大商业价值令其成为不容小觑的文化产业。
5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的关系
美国德雷克塞尔大学的学者瓦格纳(Wagner)最早尝试对“电子竞技”进行界定时认为电子竞技是体育活动的一部分,参与者通过使用信息和传播技术,来发展和训练其心智和身体能力。瓦格纳有意在证明电子竞技从属于体育范畴。
欧美学者普遍认为,电子竞技与体育的区别在于,电子竞技除了会运用到手指的肌肉(且没有系统地对肌肉的锻炼方法),基本上与“身体”(physical)或“体能”上的提升没有任何关联,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一些与体能训练无关的脑力活动,譬如棋牌类游戏等。电子竞技纳入体育范畴,主要需要辨证的问题是,心智和策略上的运用是否也是一种运动。
而中国学者(主要是社会舆论)则普遍认为,电子竞技之所以不能称为“体育”,是因为其缺少教育的意味,因此,棋牌类游戏反而因为其明显的益智效果,在中国语境下,其纳入体育范畴恰是合情合理的抉择。
6结论
通过对定义、概念的分析对比,发现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公平性、竞争性、规范性等方面。除此之外,电子竞技有利于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虽然电子竞技和体育运动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将电子竞技和体育运动画等号,电子竞技与体育运动,两者之间的明显区别在于电子竞技从本质上起不到锻炼身体的作用,这也是很多支持将电子竞技归属于体育运动的人群一直回避的问题。体育最本质的功能就是强身健体,但电子竞技还未做到这点,盲目地支持电子竞技属于体育运动,容易让人忽视其弊端,将其与体育运动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竞技本质相混淆,为青少年沉迷其中找来新的借口,从长远角度出发,是不利于电子竞技健康发展的,也不利于大众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因此,我们应正确看待电子竞技,区别于电子游戏、网络游戏,提倡其提高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协调能力的优点,尽量使缺点最小化,更有利于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中国体育科学学会,香港体育学院,袁伟民.体育科学词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2):266.
[2]耿梅凤.电子竞技归属论[J].体育文化导刊.2013(12):145-148.
[3]宗争.电子竞技的名与实——电子竞技与体育关系的比较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8,44(04):1-8.